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誕生于宋朝的“東坡肉”,為何在明清才成為走紅?

作者:清風明月逍遙客

“東坡肉”屬于浙菜系,是中國著名菜肴之一,其成品薄皮嫩肉,色澤紅亮,味醇汁濃,酥爛而形不碎,香糯而不膩口。東坡肉選料很講究,要選擇皮豬肉為主要原料,豬肉要選擇肥瘦相間的,先焯水定型後再切方塊烹制,特點是使用紹興黃酒為主要炖煮材料,小火長時間慢炖,味道才道地。

傳說該菜由北宋大文豪蘇轼所發明,除了酒肉一同燒制産生令人難忘的獨特風味,同時也展現蘇東坡任杭州太守時體恤民力、愛民如子的風範。

誕生于宋朝的“東坡肉”,為何在明清才成為走紅?

蘇東坡的《豬肉頌》道:“淨洗铛,少着水,柴頭竈煙焰不起;待他自熟莫催他,火候足時他自美。黃州好豬肉,價賤如泥土,貴者不肯吃,貧者不解煮;早晨起來打兩碗,飽得自家君莫管。”從《豬肉頌》可得知,至少在蘇東坡黃州(今湖北省黃岡市黃州區)時,豬繁殖很多、物美價廉,為平民百姓的生活必需品。至于為何“貴者不肯吃”?是與北宋上層社會深受遊牧民族文化影響,認為羊肉是尊貴的食材,且“東坡肉”肥瘦相兼,窮人喜食的原因在于肥肉多代表能攝取的能量大,符合勞動階層的生理需求。

其實,這隻不過是訛傳,蘇東坡喜食豬肉的形象,雖然在宋代已廣為人知,但遍查宋代關于蘇轼烹煮豬肉的文獻記載,僅僅隻有收錄于《東坡續集》的《豬肉頌》。是以真實的“東坡肉”與蘇東坡無關,隻不過是當時蘇東坡僅僅發明了一種烹煮豬肉的方式而已。宋朝人并未以“東坡肉”來命名。

誕生于宋朝的“東坡肉”真正走紅還是在明清時期,成為當時士大夫之間交際必不可少的美味佳肴或贈禮。

蘇東坡死後500年後的明神宗萬曆年間,曆史記載才出現了“東坡肉”。

誕生于宋朝的“東坡肉”,為何在明清才成為走紅?

在明代中葉後,社會上出現以人名來命名事物—“物帶人号”的風氣。據《萬曆野獲編》的記載:古來用物,至今猶系其人者,……其流傳後世者,無如蘇子瞻、秦會之二人為着,如胡床之有靠背者,名東坡椅;肉之大胾不割者,名東坡肉;帻之四面墊角者,名東坡巾。然而,雖然當時已出現“東坡椅”、“東坡肉”、“東坡巾”等器物。

明代士大夫極為推崇蘇東坡,出版了大量的蘇東坡文集、詩集、全集或選集,可謂是數量空前。原因其一是當時蘇東坡所撰策論文章是準備科舉考試的學習範文,進而助長了蘇東坡文評選的大行其道;其二是晚明“公安派”、“竟陵派”緻力推廣“獨抒性靈、不拘格套”的文風,正好吻合了蘇東坡的文章風格,是以蘇東坡的地位迅速被推高。

到了清代,對蘇東坡的崇拜更是無以複加,江南一帶在每年臘月十九日要舉辦“壽蘇會”,并在家中宴請名士與其門生故吏,在飲酒賦詩之餘,一同享用祭祀蘇東坡的供品“東坡肉”。于是,“東坡肉”就在崇拜蘇轼的文化氣氛下,成為知識份子宴席上的美味佳肴,也是贈與友人的禮物。

誕生于宋朝的“東坡肉”,為何在明清才成為走紅?

不過,也有一些士大夫認為食“東坡肉”相當于吃蘇轼之肉,極為不雅。如:李漁感歎“噫!東坡何罪,而割其肉以實千古饞人之腹哉,甚矣,名士不可為”;王夫之更痛批:“乃至裁巾割肉,東坡巾、東坡肉,争庖人縫人之長,辱人賤行之,至此極乎。”

盡管他們不贊同“東坡肉”這種“物帶人号”的食品,但社會上依舊将“東坡肉”與“眉公餅”、“蕭美人點心”相提并論,鼎足齊名。

到了民國年間,還将“李鴻章雜碎”、“諸葛菜”(煮蘿蔔)與“東坡肉”并列為中國最著名的三大菜肴。

誕生于浙江杭州“東坡肉”,至今在蘇轼的故鄉益州路眉州(今四川省眉州市)、流放地儋州(今海南省)等地,有十多種各式各樣的“東坡肉”。

随着社會的發展,“東坡肉”也成為了招牌菜,并刻意附會、虛構蘇轼修築西湖提的品牌故事以吸引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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