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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奇案:男子隐瞞母親已經去世的事實,“代亡母訴訟”被法官揭穿

母親已經去世,兒子卻堂而皇之地告訴法官,母親仍健在,隻是行動不便,不能參加庭審。近日,在一起遺産糾紛案件中,北京房山法院針對男子李先生代亡母訴訟的虛假陳述行為進行了司法制裁。

北京奇案:男子隐瞞母親已經去世的事實,“代亡母訴訟”被法官揭穿

2020年12月1日,李先生以高女士的名義向房山法院送出了民事起訴書。李先生是高女士的兒子,他要替母親起訴宋氏五兄弟。起訴材料顯示,2010年,高女士與宋先生結婚,兩個人屬于二婚。再婚前,宋先生有五個子女。2014年,因棚戶區改造,宋先生分得回遷房一套,房屋價值40萬元。2018年1月,宋先生立下遺囑,在自己去世後,該套房産由高女士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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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宋先生病故。宋先生的五個子女不認可這份遺囑,不同意将房産繼承給高女士。于是,李先生就以母親高女士的名義把宋家五兄弟告了,請求法院将涉案房屋判決給高女士繼承。立案後,房山法院依法向五名被告送達案件起訴狀副本、證據材料及傳票。收到訴訟材料後,五名被告均稱:原告高女士已經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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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4日,房山法院開庭審理該案。開庭前後,法官多次詢問李先生,其母親高女士的身體狀況,并釋明法庭紀律及虛假陳述的法律後果,李先生均表示母親尚健在,行動不便。可庭審結束後,李先生的行為卻一反常态。李先生隻得告訴主審法官:法院立案前,母親剛剛去世。

北京奇案:男子隐瞞母親已經去世的事實,“代亡母訴訟”被法官揭穿

李先生說,繼父宋先生去世三個月後,母親也去世了。當時,自己忙于辦喪事,根本沒時間處理房産的繼承問題。後來,他怕自己沒權利替母親打官司,就向法院隐瞞了母親去世的消息。房山法院認為,高女士去世後,李先生仍以其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已構成虛假陳述,違反民事訴訟中的誠實信用原則,妨害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實,幹擾正常司法秩序,浪費司法資源,其行為已妨害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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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此提醒,訴訟參與人參加民事訴訟,應遵守法庭秩序,如實陳述事實,不得僞造、變造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嚴格遵守誠實守信原則,恪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記者:李進濤 攝像:滕偉

來源:法治進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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