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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葉飛被調查,我們不應該冷嘲熱諷

作者:酒死了

記者|吳志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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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家被視為僞市值經理的私募股權公司葉飛被捕。緊接着,餘震持續,包括公司已披露公司高管受到證監會調查,包括公司 603680.SH、翟志機電(300503.SZ)等公司均被證監會調查的消息,包括總經理、财務總監等消息均受到調查,給二級市場帶來了不小的影響。

葉飛觸犯了法律,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無論是作為中介還是作為客戶,隻要他們參與所謂的僞市場價值管理,都是打擊非法類型的焦點。但是,我們不應該帶着憤世嫉俗的眼光看待葉飛的自我爆炸報道。相反,市場應該看正面,為了淨化市場環境,這樣的報告應該更有益。

從投資者的角度來看,一直遭受内幕交易,操縱股價等。例如,在葉飛報道的中源家殺豬案中,自2020年以來,不到兩年,上演了三套殺豬闆塊。而每一個殺豬盤之後,總有股東提到非法轉介股份。如果這個監管機構跟着葉飛舉報順通碰瓜,股東白了一頓後,不知道到底是哪個操縱者。

此外,操縱股價的内部人士受到曝光和懲罰,投資者的主張是有充分根據和以主張為基礎的。《證券法》第55條規定,操縱證券市場、影響或者意圖影響證券交易價格、交易量,操縱證券市場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從監管者的角度來看,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利益是他們的責任。證券市場違法行為不應成為無頭案件,法律法規不應成為一紙空文。與一般犯罪行為相比,證券犯罪具有完全的保密性和專業性,需要寶貴的犯罪線索。例如,在美國,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于2012年開始向舉報人支付賞金,到2020年底,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宣布将向舉報人支付1.14億美元(約合7.62億元人民币)的獎勵,以表彰其對證券法執行的重要貢獻,這是創紀錄的金額。

據媒體報道,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表示,它向舉報人支付了超過10億美元的獎勵。就在2021年9月,一名提供資訊和協助的人導緻該機構和其他實體成功采取了執法行動,共獲得1.1億美元。根據該機構的說法,每個舉報人都提供重要的服務,當我每周看到委員會的執法行動時,我想到舉報人計劃如何幫助我們成為更好的警察,執行我們的任務,并保護投資者免受不當行為的侵害。

從以上内容來看,證券市場對美國證券市場報告激勵機制已經運作多年,充分肯定了舉報人在執法過程中的價值。

在國内,《關于舉報違反證券期貨行為的暫行規定》(2020年修訂)第二條規定,舉報人向證監會舉報的,由證監局依照本規定辦理舉報的接收和調查。證監會辦理的報告符合獎勵條件的,報告中心應當按照本規定執行。

關于獎勵金額,上述《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舉報事實清楚、線索明确的,調查屬實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處罰金額在10萬元以上, 舉報人應按處罰金額的1%給予獎勵;獎勵金額不超過10萬元。舉報在全國有重大影響,或者案件涉及大量線索的,經調查屬實的,獎勵金額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但不得超過30萬元。内幕人員提供了重大違法行為的線索,如果調查屬實,最高獎勵不得超過60萬元。

一方面,《臨時規定》規定的授标金額上限和比例低于美國,另一方面,證監會給予獎勵的案例極少數。根據筆者在證監會官網的搜尋資訊,證監會對此類舉報激勵資訊的集中披露早在2019年8月就開始了,并提出對提供線索的舉報人進行獎勵,如廖英強操縱市場、江蘇雅貝特科技有限公司資訊披露違規等三起案件, 仁子銀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資訊披露違規行為和違規行為,按照《暫行規定》關于舉報證券期貨違規行為的行為。

資本市場執法有其專業性,我們不僅需要專業的執法隊伍,還需要廣泛的線索。是以,我們需要更健全、更好、更具吸引力的激勵機制,讓更多"葉飛"式的報道出現在資本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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