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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職、警方傳喚、拘役……國際不打小孩日,看看這些打了小孩的下場

停職、警方傳喚、拘役……國際不打小孩日,看看這些打了小孩的下場

4月30日是一年一度的國際不打小孩日,上遊新聞記者調查發現,最近幾年有關兒童遭暴力侵害的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熱點,打兒童不僅會被社會譴責,還涉嫌犯罪。

在《未成年人保護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進法》等相關法律實施後,如何才能在不體罰的前提下教育好兒童?4月29日下午,就這個家長、老師都關心的話題,上遊新聞記者采訪了相關教育專家。

打兒童容易觸犯法律

網上搜尋關鍵詞“毆打兒童”,會發現相關新聞很容易成為社會關注熱點,僅4月微網誌上就曝光了兩起相關案件:

4月16日,安徽省巢湖市男子程某因家庭瑣事與妻子唐某産生沖突,結果情緒失控毆打其幼子……視訊曝光後,程某被巢湖警方傳喚調查。

4月26日,貴州省惠水縣某中學老師陳某因自家小孩與同鄰居小孩發生沖突,就對鄰居小孩拳打腳踢。視訊曝光後,陳某被學校停職,當地警方也受理此案。

此外,上遊新聞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找到一起典型案例:2012年10月,在陝西省西安市浐灞區經營一家商店的範某某,因懷疑10歲的兒童郭某某偷拿了商品,用手打了他左臉,導緻左側鼓膜穿孔。範某某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拘役六個月。

在現實生活中,部分家長打自家孩子屁股,雖然構不成虐待罪和故意傷害罪,但同樣會給自己惹來麻煩。2021年2月,12歲的小男孩俊俊(化名)因寒假沉迷遊戲,被爸爸打了屁股,一怒之下兩次撥打110報警。上門處理警情的沙區110快處隊仇警官對着俊俊及其父母一番說教,最終化解了沖突。

兒童挨打後選擇報警求助,如何看待這樣的問題?上遊新聞就此事采訪了中科院心理咨詢師、成都市家庭教育指導師懷小婷,她認為這件事并不是壞事:“現在的孩子資訊來源非常廣泛,孩子挨打後報警并不一定是壞事,也算是給家長們提個醒。就像孩子們扔給家長的‘戒尺’一樣,民警來了會給家長一定的警示作用。其實這也是社會的進步,孩子希望通過法律的方式,将内心的不滿回報給家長。”

在老的觀念裡,有“黃荊棍下出孝子”的說法。懷小婷稱:“古代的先生及父母使用戒尺打孩子的手心,本意隻是‘警示’。但不少家長将‘警示’變成了體罰甚至是毆打和虐待,這就不對了。為什麼兒童不聽話就可以打呢?兒童并不是家長的附屬,在人權上和家長所享有的人權是平等的。”

打兒童的教育方式并不科學

懷小婷表示,打小孩的教育方式并不科學有效。

她說:“打孩子的教育方法是最簡單也是最容易學的,起作用僅是孩子的幼年時代,是因為孩子年紀小,無力反抗,而不是這種教育方式真的起到了教育本質的作用。真正好的教育,會帶來孩子内心的認同感,這種認同感才能夠在未來發展出自我認同、社會責任感。我們希望孩子們不再犯錯不是因為怕挨打,而是因為他想要積極改變,成為更好的自己。”

如果小朋友不聽話,家長又不能打罵,還有什麼有效的教育方式?懷小婷表示:“父母一定是對的嗎?孩子為什麼一定要‘聽話’呢?事實上孩子‘不聽話’都有自己的理由,家長應該給孩子有機會去表達為什麼不聽話。有的家長會說我們對孩子的未來承擔責任,是以要避免孩子‘走彎路’,總想去掌握社會和兒童發展的未來,但現實是我們不是神,孩子不是你操控的遊戲角色。”

在《未成年人保護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進法》等相關法律實施後,不少家長吐槽壓力大,不知道該怎麼教育孩子了。懷小婷表示:“家長可以允許自己犯錯,但不允許孩子犯錯。家長覺得孩子是自己的附屬品,要打要罵都是自己說了算。現在有了相關法律和國家政策後,家長首先要做的就是學法。”

懷小婷介紹了家長做好兒童教育的四個步驟:

第一步是控制情緒。打孩子的行為很大程度上充斥着家長的憤怒。家長不要在憤怒的時候打孩子,很容易對孩子造成傷害。當憤怒消散,就會發現其實自己并不想打孩子。

第二步是多溝通給孩子表達的機會。不管小孩是幾歲,不管他說的話在家長看來有多幼稚和不堪,都應當擁有為自己辯解和說話的權利,這就是父母與孩子在建立溝通管道。隻有從小就做好溝通,他們長大成人後才會跟家長無話不說;當他們遇到困難的時候,父母才會成為他們跨越障礙的助力。

第三步是多學習、多實踐,增加自我判斷能力。現在是網絡時代,育兒資訊很容易獲得,不管是從書籍、網絡還是互動社群,都可以獲得很多有用的資訊。

第四步是多表揚自己的孩子。平時不要隻關注那些你認為小孩沒有做好的地方,忽略了對孩子已經做好部分的贊美和認可,這可以讓孩子變得更有信心。

上遊新聞記者 趙映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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