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是先秦時期諸子百家的集大成者,郭沫若稱之為“先秦諸子中最後一位大師,他不僅集了儒家的大成,而且集了百家的大成”。人性論是中國曆史上一直探讨和争論的問題。在諸多人性論中,孟子性善論與荀子性惡論最為出名,對後世影響也最大。學術界對荀子人性論的認識和研究有一個由淺入深、由片面到全面的過程。以往對荀子人性論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其性惡論,目前多數學者傾向于荀子性惡論并非荀子人性論學說的全部内容,性惡觀是荀子學說的中心或基本理論這一傳統觀點亦受到挑戰。綜合海内外對荀子人性論的研究狀況,迄今大緻有以下觀點。
第一種是荀子人性本惡說。這是曆史上一種影響最大的成說。當今仍有不少學者認為,荀子“人之性惡”即是“人性本惡”。這種說法也是荀子在中國思想史上備受诟議的重要原因,尤其是宋明儒者對荀子極力貶低,緻使荀子學說湮沒不彰。路德斌認為,荀子所謂“性”并不具有“人之是以為人”的意義,其所謂“人之性惡”并非謂人的本性是惡的,圍繞荀子的“性惡”論有不少誤讀和誤解。荀子所謂“人之性惡”,既不是言“人的本性是惡”,也不是謂“情欲本身是惡”(路德斌《荀子與儒家哲學》,齊魯書社,2010年)。
第二種是荀子人性向惡說。美國漢學家德效骞認為,荀子性惡學說并非意味着人性完全邪惡、無望成善的;恰恰相反,荀子意指人性傾向于惡,是以每個人都必須格外努力去發展本性以趨向于善;人性僅是趨向于惡,并且具有無限的能力朝着善的方向發展(Homer H. Dubs, Hsuntze: The Moulder of Ancient Confucianism, London: Arthur Probsthain, 1927)。陳大齊也認為,荀子僅主張性本趨向于惡,并不否認其有改趨于善之可能,将他的觀點稱為性惡說不免言過其實(陳大齊《荀子學說》,華岡出版有限公司,1971年)。
第三種是荀子人性中性說。持該種觀點的學者主要有徐複觀、鮑國順、韋政通、李哲賢等。徐複觀認為,荀子所謂性包括官能之能力和由官能所發生之欲望,荀子所界定的人性與告子所說的“生之謂性”為近。荀子發揮告子“食色,性也”這方面的意義,補充了“目聰耳明”這方面的意義,較告子更為周密。荀子主張性惡,蓋是從官能欲望之流弊來說明性惡。荀子性惡之主張,僅從官能欲望方面立論,官能欲望本身不可謂惡,然惡卻由欲望所引發而來。問題全出在“順是”二字(徐複觀《中國人性論史——先秦篇》,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韋政通也認為,荀子所說的自然之性本身并不含價值判斷的意味,即無所謂善惡,隻是自然而已;荀子主張性惡,由自然之性導生惡之關鍵,全由“順是”見之。鮑國順也表示,荀子所說之性原是純然而無善惡的一種心理活動,是“自然之性”,并無善惡之價值成分,與告子所言之性意義相同。人性原本含有欲之作用(好利、疾惡、耳目聲色之欲等),由“自然之性”變為“惡性”之原因,即因順此自然之欲(順是)而不加以節導所産生(鮑國順《荀子學說析論》,華正書局,1982年)。
第四種是荀子性樸論。此說的最早提出者是日本學者兒玉六郎,他認為荀子的人性觀是先天“性樸”與後天“性善”、“性惡”,核心是“性樸”而非“性惡”(兒玉六郎:《荀子性樸說的提起》,《日本中國學會報》第27集,1974年)。性樸論的出現與學者們對《性惡》《禮論》《正名》諸篇的比較研究分不開。林桂榛等人也力持此說。
第五種是荀子性善說。大陸台灣學者姜忠奎認為,荀子的人性觀實際上是“主性善”。并舉出荀子論人性的22則材料加以證明(姜忠奎:《荀子性善證》,嚴靈峰主編《無求備齋荀子內建》第38卷,成文出版社,1977年)。此說多屬于主觀推論,難以令人信服。顔世安認為,荀子說“開内”、“塞者俄而通”,不能是以認為荀子就是主性善,但他的人性觀中有近于性善的認識。
第六種是荀子以情欲界定人性,肯定情欲說。此說是顔世安提出的一種新的荀子人性觀。顔世安認為,《荀子》32篇中,隻有《性惡》篇言“人之性惡”,宣稱情欲為惡,将情欲與禮義相對立,其他各篇更多在于肯定情欲。《性惡》篇表述人性惡有兩個基本觀點:一是人生而有情欲,情欲是負面和危險的;二是要以禮義矯正人性,人才能向善。《性惡》以外各篇皆未說到“性惡”,但有接近上述觀點的說法(顔世安:《荀子人性觀非“性惡”說辨》,《曆史研究》2013年第6期)。他認為,荀子人性觀主要有兩種觀點,一是在品格形成問題上,天性不重要,後天行為起決定作用;二是在禮義政教問題上,以人“生而有欲”為人性觀的基礎。以情欲界定人性,正面肯定情欲,這顯示了荀子非同尋常的見識。《性惡》在荀學中是晚出的偏門,不代表荀學本來觀點。該篇不是荀子本人所作,而是其後學為争荀學影響而作(顔世安:《肯定情欲:荀子人性觀在儒家思想史上的意義》,《南京大學學報》2015年第1期)。
第七種是荀子性惡心善說。唐端正認為,《性惡》篇的論題是“人之性惡,其善者僞也”,“性惡”與“善僞”是《性惡》所要同時證明的,但通觀《荀子》全書,它所能證明及所要證明的,不在性惡而在善僞。是以,與其說荀子是性惡論者,不如說他是善僞論者或性無善無惡論者(唐端正:《荀子的善僞論所展示的知識問題》,《中國學人》1977年第6期)。大陸台灣學者陳禮彰認為,在“人之性惡,其善者僞也”命題中,“人之性惡”并非居于主導地位,而隻是用來襯托“其善者僞也”,荀子隻是利用自然人性易趨向“惡”這一點來凸顯“善”(陳禮彰:《荀子人性論及其實踐研究》,台灣師範大學國文研究所2008年博士論文)。在上述觀點的基礎上,梁濤提出了荀子性惡心善說,認為荀子的“人之性惡”主要落實在“好利”、“疾惡”、“好聲色”上,這些是惡因或惡端,殘賊、淫亂、強暴是惡果,“人之性惡”可了解為性有惡端可以為惡說,荀子之所謂性并非沒有惡;“善者僞也”,善來自心之作為。所謂心善實際是說心趨向于善、可以知善。《性惡》揭示了人生中的兩種力量:以“性”為代表的向下堕失的力量,以“心”為代表的向上提升的力量,并通過善惡對立對人性作出考察,實際上提出了性惡心善說,這就是《性惡》“人之性惡,其善者僞也”一句反複表達的思想(梁濤:《荀子人性論辨正——論荀子的性惡、心善說》,《哲學研究》2015年第5期)。
綜上所述,學術界對荀子人性論的基本内容争議頗多,多數學者認為人性惡并非其全部内容。這一難題的最終解決,有待于研究者繼續進行艱辛探索。
(本文系2016年度河北省社科基金“荀子治國理政思想對當代中國借鑒與啟示”(HB16ZX001)階段性成果)(作者機關:邯鄲學院荀子學院)
呂廟軍:《關于荀子人性論的七種解讀》,《中國社會科學報》2017年2月6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