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讨厭的勇氣》一書中寫道:“人的所有煩惱都來于自人際關系!”
深以為然。一個人宅在家的時候不就是最自在的狀态嗎?
相對的,人的所有幸福也都來自人際關系!
馬克思主義哲學告訴我們:人的本質是感性實踐活動中社會關系的總和。
我們是在關系中成就了自己。
三十歲後才明白:想過得幸福,在人際關系中,要努力擺脫這個字。
這個字就是“我”。

01人的一切活動都離不開“我”的存在
讓我們來做一個思想實驗,其實我們可以把所有的一切句子,都可以加上一個“我”字。比如說,“一塊石頭在地上”,其實是“我看到一塊石頭在地上。”或者是“我想到一塊石頭在地上。”
這裡面的原因是什麼呢?
其一,是我們必須依靠自己的感官去接受感性事物,說白了,我們用自己的眼睛看見,用自己的耳朵聽見,用自己的鼻子聞見,用自己的舌頭嘗到,用自己的皮膚感覺到。是的,我們不能離開自己的感覺器官去獲得對這個世界的認識。
其二,我們在進行理性思考的時候,也一定有一個思維主體。近代哲學家笛卡爾有個著名的命題,叫做“我思故我在”。
什麼意思呢?
笛卡爾首先作了一個普遍懷疑,他覺得這世上沒有什麼東西是真的。
我們感受到的世界是真的嗎?不一定吧?同樣溫度的水,我們把冰涼的手放進去會覺得暖,而把暖和和的手放進去就會覺得涼。感覺是主觀的,不穩定的。盲人摸象,不見全,我們哪個人又不是“盲人”呢?
那書上的知識可信嗎?古人早就說過,“盡信書,不如無書”。甚至“上帝”一定為真嗎?笛卡爾說,也不一定,萬一有一個狡猾的精靈,藏在我們腦子裡騙我們有“上帝”怎麼辦。
想來想去,笛卡爾意識到,诶,我在幹嘛?我在懷疑其他事情的真實性。那麼,當我懷疑别的東西的時候,我在懷疑這個動作本身嗎?
這是不能懷疑的!懷疑是一種思考,于是他說“我思故我在”,也就是說,思考不是别人的思考,是我的思考,思考本身就内涵了“我”的存在!
是以說,我們的所有活動,其實都是由作為主體的“我”發出的。
那麼,有人說了,這不是廢話嗎?為什麼要說?
02因為,很多時候,我們隻是自發地進行“我”活動,而沒有自覺
也就是說,明明是從自己出發,但還沒意識到這一點,還覺得别人應該和自己一樣!
诶,你有沒有遇到這樣的人啊,他們自稱“我是心直口快,你别放在心上!”
我的一個大伯就是,所謂想到什麼說什麼。有一次,他的一個客人感歎道,“這個人啊,一天一天重複過,就好像鐘表一圈一圈重複轉。”
大伯馬上來了一句,“太是了!等你一下子死了,就像這表‘咣噔’就停擺了。”還要伴着他爽朗的笑聲,“哈哈哈……”。
還有一次,一個七十多歲的奶奶,幹完活回家,正好遇上大伯。大伯說:“去幹嘛了呀?”
老奶奶說:“趁着身體還好,去幹活了!”
大伯馬上來了一句:“是啊,能幹一天是一天吧,也幹不了太久了!”再配上大伯那沒心沒肺的笑聲,“哈哈哈……”。
這些事聽起來很好笑,但是當時聽到這些話的人,隻怕也是心裡“咣噔”一下。
我們常說有些人說話直,不會說話,原因是什麼呢?
就是隻憑着“我”的感受,抒發“我”的情感,而感覺不到别人,而他本人卻意識不到這一點,還常常覺得“我隻是開個玩笑,我明明很高興,你怎麼就生氣了呢?”
這不是直爽,而是自私。
就像導演宗薩仁波切所說:“大多數的時候,所謂的心直口快,隻是不願意花心思考慮對方的感受。”
而且,這種自發,更壞的表現就是把自己看到的世界當成絕對真理。
《莊子》裡有個故事,叫做“七竅開而混沌死。”
說世界的中央有一個神,中央之帝,叫做混沌,像這個名字一樣,混沌沒有清晰的分别,沒有感覺器官。而南北兩個神,叫做“倏”和“忽”,常常在中央相會,見混沌沒有七竅,覺得很可憐,就幫祂鑿開了,結果剛鑿開,混沌就死了。
這樣的事情隻發生在《莊子》中嗎?
不,身邊皆是。
我的同學小梓一直想要學文學,但在高中分科的時候,他媽媽說,“選理吧,理科到時候填志願能選的專業多!”結果,雖然他已經選了文科班,卻被母親找到學校,強行改成了理科。
終于,熬到了聯考,小梓隻想學漢語言文學專業。可是能想到,小梓的母親竟然又偷偷記下了他的登入密碼,把他的專業改成了金融!
當小梓收到入學通知書的時候,竟一下子暈了過去,“真是恨死媽媽了”最終,小梓跨專業考研,終于學到了夢寐以求的文學專業。而他們的母子關系呢?早就疏遠了。
其實,我們每個人見到的世界,都受自己的立場,自己的經曆,自己的視野所局限,有七竅的無法想象混沌的生活是怎麼樣的,便想我自己認為的幸福強加于他人。
然而,我們卻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局限,而認為自己看到的世界,就是絕對的真實。然後,還要去以此定義别人的幸福,這怎麼可能形成良好的人際關系呢?
03從自發到自覺,從“我”到“我們”
我們都知道要換位思考,但實際上,換位思考不那麼容易。即便我們非常努力的想象,自己是站在他人的立場上,也很難和他人有同樣的閱曆和視角。
那怎麼辦呢?
很簡單,意識到我的活動隻是“我”的活動就夠了,也就是一種自覺。
然後就會懂得,别人也是一個“我”,每個人都是一個“我”。可以傾訴自己的感情,但不能傷害到别人,更不能把自己的感受強加給他人,永遠願意尊重别人的情感變化。
可以坦誠表達自己的看法,但不強迫别人與自己一緻。說白了,不求感同身受,但求互相和諧。這樣,“我”就變成了“我們”。
人際關系自然就順了,幸福自然就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