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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福林|荀子《天論》的思想光芒

2006-08-07 來源:光明日報

戰國時期在中國思想史上是一個群星璀璨的時代,諸子的思想猶如劃破夜空的閃電一樣耀眼奪目,但那個時代社會上一般人的思想與精英們所達到的高度尚有不小的差距,社會上的迷信思想還很嚴重。我們從近年頗受關注的睡虎地秦

簡《日書》中就可以窺見當時人們多如牛毛的禁忌和繁雜的避邪驅鬼法術。作為戰國時期一位傑出的思想家,荀子對于祈神求鬼以緻福的?祥之事和迷信習俗進行了深入的批判。他所著的《天論》就是最具這種思想光芒的篇章。《史記 孟子荀卿列傳》謂“荀卿嫉濁世之政,亡國亂君相屬,不遂大道而營于巫祝,信言語?祥……序列著數萬言而卒”,對于荀子批判?祥的思想指向進行了明确總結。

在《天論》中,荀子指出,天星墜落、社木鳴叫、日蝕月蝕、風雨不調、怪星常見于天等現象,人們不了解其原因而感到奇怪是正常的,但若畏懼這些現象就大可不必。他解釋說:這些現象“是天地之變,陰陽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荀子認為最可怕的是“人妖”,即統治者“政令不明、舉措不時、本事不理”所造成的災禍。隻要政治清明,人們不迷信,就是有了自然災害也不會形成太大影響。天地自然的變化都按自己的規律運作,不受人的意志幹擾,用荀子的話來說就是“天不為人之惡寒也辍冬,地不為人之惡遼遠也辍廣,君子不為小人匈匈也辍行。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數矣,君子有常體矣”。商周以來的君主,常以君權天授為中心,論證自己權力的合理性,荀子卻明确地說,天對于所有的人都是一樣的,“不為堯存,不為桀亡”,聖王、暴君都與天無關。這對于傳統的天命觀顯然是巨大的沖擊。

荀子的天論達到了那個時代所能夠達到的思想高度,對于它在思想史上的價值的确應當充分肯定,但若硬給它帶上一頂“唯物主義”的桂冠,則大可不必。論者一般以為荀子提出了與唯心論的“天人合一”說相對立的“天人相分”理論。其實,“天人相分”說,隻是論者對荀子思想的一種了解,荀子自己并沒有說過“天人相分”,他隻說過“明于天人之分,則謂至人矣”(《荀子 天論》)。荀子所強調的是要弄明白天和人各自的名分。這裡的關鍵在于“天人之分”的“分”,不是作為動詞的分别、區分之意,而是作為名詞的職分、名分之意。在戰國時期的文獻材料中也有許多作為名詞的“分”字之例,如:《孟子 盡心上》謂“君子所性,雖大行不加焉,雖窮居不損焉,分定故也”,《商君書 定分》篇謂“名分已定,貧盜不取”,都是典型的例證。這些文獻材料證明,作為名詞的“分”字之義在于“職分”和“名分”。鄭玄注《禮運》謂“分,猶職也”,是正确的。“分”字的這個意義,有時也被寫作“份”,這個意義上的“分”字也應當讀為“份”之音。

荀子關于天人關系的思路是:天有正常,人有等級,高明的人便會“自知者不怨人,知命者不怨天,怨人者窮,怨天者無志”(《荀子 榮辱》)。荀子所提倡的“明于天人之分”,其目的就在于此。荀子所說的“不怨天”的“知命者”就是“明于天人之分”的“至人”,亦即“順命以慎其獨”(《荀子 不苟》)的君子。所謂“明于天人之分”,意即明白天、人兩者的名分、職分而不可僭越。當然我們這裡不是說這句話完全與天人的區分、劃分沒有關系,而隻是說其主導思路在這裡并非是區分天與人的界限。

“天”的名分、地位,亦即“天”的屬性如何呢?荀子對此曾經進行過許多分析。戰國時期諸子的天論從多種角度進行過探析,或謂天為自然之天;或謂天為神靈之天;或謂其為倫理之天。在荀子的理論體系中,天雖然并沒有絕對摒棄自然屬性,但“天”的自然屬性是湮沒在它的神的屬性之中的。人們對于高高的天和運作着的日月、星辰等有自然的、直覺的印象。荀子正是利用了這種粗糙表象來闡述天的神秘屬性。荀子認為“天”不僅是有目的、有意志的神,而且還有自己的道德屬性,“誠心守仁則形,形則神,神則能化矣;誠心行義則理,理則明,明則能變矣。變化代興,謂之天德。”“天”的道德屬性裡面,荀子認為最重要的是“誠”,“天地為大矣,不誠則不能化萬物”(《荀子 不苟》),天的笃實不欺的品格,是它造就萬物的保證。《荀子 天論》從各個方面論證了天的公正無私、毫不偏袒的品格。由于天的公正無私,就使得人們在社會動亂時不會産生對于天的怨恨之言,所謂“知天命者不怨天”(《榮辱》)的道理就在此。荀子指出,天是人世間的統治者的圭臬,說他們應當“居如大神,動如天帝”(《荀子 正論》)。所謂“天帝”本來是人按照世間君主的形象塑造出來的,但荀子卻颠倒過來,以為世間的君主乃是“天帝”的影子。

在探讨先秦哲學的時候,論者多強調荀子提出“人定勝天”的光輝思想。在“天人之分”理論的基礎上,荀子在《天論》中提出,“大天而思之,孰與物畜而制之。從天而頌之,孰與制天命而用之”,這是笃信以“唯物”、“唯心”兩大陣營劃分中國哲學發展史的學者所特别看重的名言。論者往往從這裡推導出荀子的“人定勝天”思想,并進而引申出這是戰國時代社會生産力發展、人力戰勝自然的情況在哲學思想上的反映,是“唯物主義”的光輝思想雲雲。其實,荀子這裡的意思并非要人們征服自然界,實作人定勝天,而是要人們“制天命”,意即認識、掌握“天命”,這個态度盡管是積極的,認為人們在天命面前可以有所作為,但應當注意的是荀子之論僅僅到此為止,并沒有發展到“人定勝天”的地步。就荀子“制天命”的命題看,“制”的範圍有多大呢?荀子并非要征服天,也不是指要征服自然界。從荀子的禮、義觀念看,他所謂的“制天命”,實際是以禮義為半徑畫了一個圈子,超出這個圈子的人就是不知天命的“愚者”、“小人”、“奸人”,荀子認為隻能在這個圈子裡面“制天命而用之”。在荀子看來,天子、士大夫、庶人等的社會地位,都是“天”有意識安排的結果。漢儒董仲舒所謂“以人随君,以君随天”(《春秋繁露 玉杯》)的神學模式,實濫觞于此。荀子和董仲舒一樣,其所強調的都是人對于“天”的依屬,然而在時代上卻比董仲舒早得多。

作為一位傑出的思想家,荀子的思想确實超出常人,他的天論的确是古代思想史上一大寶貴财富。作為一位思想深邃的哲人,他對于迷信?祥的批判閃耀着智慧之光。荀子從自然的角度對于“天”的深刻認識,确是難能可貴的。他在《天論》中曾經從各個不同的角度強調了自然之天的含義,在很大程度上破除了對于“天”的迷信,在講究人事的時候,荀子慷慨激昂地要人們發揮主觀能動作用。然而應當看到,其思想的進步意義實在于此,荀子這方面的認識還有着一定局限。他主張對于天的本質和天之所支配萬物的奧秘,人們不可認識也不必去認識,他并沒有提出所謂的“天人相分”以及“人定勝天”的理論。我們今天對荀子天論進行的認真分析,若他有知,當不以為忤,也許還會莞爾而笑,點頭稱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