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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到現在還有老司機認為,大燈越亮越好?

我一直都認為,任何事情都不能太過分,差不多就可以了。

就拿改燈這件事兒來說,很多人曾經都跟我炫耀過他們的大燈有多亮,晚上一開燈一條街都是亮的,他們對車輛燈光好壞的評判标準隻有一個:務必要求閃的對面睜不開眼睛。

我在想,何必要這樣呢?

為什麼到現在還有老司機認為,大燈越亮越好?

除了一些真的價格特别低,企業在大燈上過度壓縮成本的車型之外,目前大多數價格上了8萬以上的家用車,大燈照明亮度都能夠滿足夜間出行需求。

透鏡、LED燈組幾乎已經成了普通家用車的标配。

即便是這樣,依然有人買到車的第一件事兒就是改車燈,改的更亮一些,燈光位置更高一些,改大燈的成本動辄就要上千。

為什麼到現在還有老司機認為,大燈越亮越好?

的确更亮的大燈夜間開車效果更好,一個是照的更遠,另一個就是照的更亮。

但每一個人都隻是道路安全的參與者,你的對面一定會有人開車過來,安全從來都是相對的,照顧到自己的燈光路權,卻搶奪走對面的視線,必然也會降低自己的安全系數。

因為你不知道對面的車主是否還能看清楚道路,是否會直接沖着你過來。給對方也留出一定的視野才最重要。

為什麼到現在還有老司機認為,大燈越亮越好?

很多人為了追求更亮的色溫,要求6000k甚至更高的色溫。

6000k已經能讓對面刺眼,的确視覺刺激感更強,但同樣反射效果很差,天氣好的夜晚還尚可,但如果下雨、下雪、霧霾晚上的照明效果就非常差。

是以說很多車型的霧燈都是黃色燈光,一方面的确黃色燈光成本低,但從霧燈的定位上來說,就應該使用黃色燈光,這樣在本身能見度較低的環境中能夠有較強的穿透力。

如果連霧燈也用成了白色高亮度燈光,那麼霧燈的作用就大打折扣。

為什麼到現在還有老司機認為,大燈越亮越好?

燈光系統應該分情況設計,目前新車已經進行功能區劃分,比如說有常亮的日間行車燈, 能夠在白天提醒對面來車,遠近光都有透鏡,燈光的聚焦同時亮度較高,不需要太高的功率就能使用。

此外,霧燈大多是黃色燈光,保證在惡劣天氣下使用,穿透力強能夠彌補遠近光燈反射弱的問題。

一部分企業的确會追求燈光上的效果,但大多數企業本身的設計也都是有度的,不會設計出太亮的燈光,主要是考慮到了對方來車的開車需求,如果太亮必然會影響對面視野,進而影響到自身的行車安全。

為什麼到現在還有老司機認為,大燈越亮越好?

經驗豐富,有安全意識的老司機往往會選擇亮度合理的大燈,保證聚光性以及一定的亮度,同時會保留黃色霧燈,并且在行車時注意遠近光燈的使用。

在無路燈的情況下使用遠光燈照明更遠路面給緊急避險留足距離,在有對向來車的時候選擇近光燈保護對方也保護自己。

退一步來說,如果對面也是亮度極高的遠光燈,自身的駕駛安全系數一樣會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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