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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全款買的婚房,親家住三年,婆婆去住兒媳不同意,兒子要離婚

公婆全款買的婚房,親家住三年,婆婆去住兒媳不同意,兒子要離婚

人心都是肉長的,都要将心比心,不要覺得自己的父母是親人,别人的父母就不是别人的親人。在對待公婆和嶽父母時,小夫妻最好一視同仁,要知道雙方的父母都是親人。

沒有誰是從石頭裡蹦出來的,都是父母含辛茹苦撫養長大的,是以父母老了時,為人子女者都要贍養父母。子女給父母養老送終,這既是人之常情,也是法律明确規定的義務。

兒媳跟公婆之間,自然不如跟自己父母來得親。但不管情感上怎樣,隻要公婆也是為兒子盡到責任的,那兒媳就不能阻止老公去盡孝。

夫妻是一個利益共同體,公婆有事時,妻子幫着老公一起盡孝;嶽父母有事時,丈夫幫着妻子一起盡孝,這樣才能更好地照顧老人。夫妻倆同心同德,共同面對各種事情,這個小家庭才能建設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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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全款買的婚房,兒媳不同意生病的婆婆來住

當年,陳旻在選擇結婚對象時,有兩個姑娘同時追求他。一個是家裡的獨生女,另一個是家裡還有個哥哥的,最後陳旻選擇了家裡有哥哥的這個姑娘。

因為獨生女的話,嶽父母肯定舍不得女兒嫁出來的。将來生的孩子跟誰姓,還要給嶽父母養老送終等,都會是問題的。陳旻的父母是想按老傳統娶兒媳的,是以陳旻思來想去後,選擇了那個家裡有哥哥的姑娘。

結婚時,既然按老傳統辦,那男方自然是要置辦婚房的。陳旻的父母想給兒子貸款買婚房,首付由他們老夫妻倆出,但女方堅決不同意,要求男方全款買婚房。

父母咬咬牙答應了,然後老夫妻倆到處籌錢,好不容易幫兒子全款買了婚房。婚房裝修好後,父母就按老傳統幫陳旻辦了婚事,給了女方家16萬彩禮錢。

陳旻結婚後,他和妻子住在城裡的新房子裡,父母住在鄉下的老房子裡。父母為了還債,省吃儉用的,一把年紀了還在拼命打工。陳旻很心疼父母,但父母覺得沒什麼,對他們來說隻要兒子幸福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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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第二年,妻子生下了兒子,一家人自然是很高興的。陳旻的母親就打算來照顧兒媳坐月子了,可兒媳不要她照顧,要讓自己母親照顧。陳旻和母親都沒意見,嶽母照顧應該會更好,免得婆媳産生沖突。

陳旻的母親就給了兒媳一萬塊錢,算是表表他們老夫妻的心意,感謝兒媳給他們生了一個大胖孫子。後來,妻子出月子了,但她依然要自己母親照顧她和孩子,嶽母就繼續留在陳旻家裡。

妻子産假結束時,她自作主張把父親接來了,說她母親一個人帶孩子太辛苦,得要讓父親幫着點。陳旻心裡有點不爽,嶽父母都住在他家裡,說起來他們是來幫忙帶孩子的,但他覺得自己像上門女婿似的。

家裡的開銷都是陳旻負擔的,嶽父母不掏一分錢,但很會當家作主,完全是一副主人的架勢。大舅子一家經常會來看望嶽父母,就在陳旻家吃飯,陳旻家的開銷便更大了。大舅子一家走時,嶽母還總是拼命把家裡的東西給他們帶走,好像那些東西不用錢買的一樣。

陳旻的心裡挺不爽的,但他不好說嶽母什麼,就悄悄跟妻子說。可妻子根不向着他,反而說他小氣,自己哥哥家來吃飯,順便拿點東西,這有什麼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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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滿一周歲後,陳旻提出讓嶽父母回去吧,讓自己母親來帶孩子。可妻子堅決不同意,說嶽父母的房子很破舊了,而且一年沒住人了,住不了了。再說,她不要婆婆帶孩子,她認為婆婆帶不好的,她要自己父母帶。

轉眼間,三年過去了,陳旻的父母終于把債還清了,可父親因為長期操勞過度,病倒了。過了沒多久,父親就去世了,母親傷心不已。陳旻又向妻子提出,讓嶽父母回家去吧!他想把母親接來,讓母親和孫子在一起,母親的心情就會好一些。

可妻子堅決不同意,說婆婆悲悲切切的,怎麼帶得好孩子?陳旻明白,妻子雖然口口聲聲說是為了孩子,其實就是想讓她父母住得舒服一些,但為了家庭的和睦,陳旻還是妥協了。

陳旻的父親去世半年後,母親因為天天郁郁寡歡,結果病倒了。母親在醫院裡住了一個月,出院時醫生囑咐陳旻要照顧好母親,母親身邊得要有人了,而且母親要每個星期去醫院複診一次。

陳旻就把母親接到了自己家,因為母親住在鄉下的話,他沒辦法照顧母親。再說,每個星期要去醫院複診的,從鄉下到城裡的醫院,太麻煩了!可陳旻把母親接到家裡後,妻子跟他大吵一架,堅決不同意婆婆住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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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旻家的房子是三室一廳,原本規劃他們夫妻倆睡主卧室,孩子睡次卧室,另一間做書房。但嶽父母來後,他們占領了次卧室,就隻能把書房變成孩子的房間了。現在孩子還小,夜裡跟嶽父母睡在一起,陳旻就想讓母親睡在孩子的房間裡。

妻子說那是孩子的房間,不能給婆婆住的,是以要求婆婆回鄉下去住。陳旻氣得不得了,就沖妻子吼道,說這房子是他父母全款買的,母親有權利住在這裡。嶽父母一分錢沒掏,卻已經住了三年了,他也不同意嶽父母住在這裡。

妻子毫不示弱,說她父母住在這裡,是在幫忙帶孩子,在做貢獻。陳旻應該對她父母感恩戴德,她父母不是白住這裡的。陳旻卻不認可這樣,是以他提出離婚了,他覺得自己不能不管生病的母親。

妻子不想離婚,但又不想跟婆婆住在一起,就吵啊鬧啊的。後來,陳旻去法院起訴離婚,他堅持跟妻子離婚了,孩子判給了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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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媳要處理好與婆婆的關系,家庭才會和睦

自己的父母是父母,老公的父母也是父母,兒媳不能住着公婆買的房子,卻不顧公婆的死活。陳旻的妻子是個很自私的女人,她讓公婆掏錢買婚房,卻讓自己父母來享受這新房子。做人不能這樣的,世上沒有白得到的東西。

陳旻為了家庭和睦,一忍再忍,最後終于忍不了了。其實,嶽父母來幫忙帶孩子,這原本是好事,但前提條件是女兒女婿都要接受才行。孩子不是女兒一個人的,不能事事都完全由女兒決定,也得要聽聽女婿的意見的。

陳旻的内心并不想讓嶽父母來帶孩子,他是想讓自己母親帶的。每個人都想跟自己的父母在一起,兒媳跟婆婆住在一起會不自在,女婿跟嶽父母住在一起,同樣也會覺得不自在的。

陳旻的妻子隻為自己着想,根本沒有為陳旻着想。姑娘嫁到婆家後,難免會産生婆媳沖突,會不願意跟婆婆住在一起,但姑娘也要考慮老公的感受的,不能隻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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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結婚成家了,就要以小家庭的利益為重,不能再過分地顧着原生家庭裡的人了,凡事都要注意一個度。陳旻的妻子一心顧着娘家,想讓父母住好的房子,想接濟哥哥家,卻并沒有體諒婆家人的感受。

姑娘嫁到婆家後,要努力處理好與婆婆的關系。如果處理不好婆媳關系,會影響到夫妻關系的,最終可能就導緻離婚了。陳旻的妻子把公婆排斥在外,隻想跟娘家人在一起,結果老公跟她離婚了。

是以做人要學會換位思考,夫妻彼此都要為對方着想。夫妻一條心,善待雙方的父母,用心撫養孩子,家庭才會和睦團結。

作者:一個情感領域的創作者,專注于情感領域的各種問題,歡迎關注。生活因為有情有愛才有溫暖,讓我們在愛中成長,在真情中度過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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