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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女兒随父姓湯,妻子堅持二寶随母姓史,丈夫:要遵父遺願

在傳統思維裡,孩子随父姓是常識。

但随着獨生子女長大成家,孩子到底跟誰姓,有了争議。

昆明有對夫妻,因為争孩子的姓氏鬧到了要離婚。

夫妻有2個孩子,大女兒出生後,就跟随父親姓湯,後來他們又要了一個孩子,妻子跟丈夫提前說過,第二個孩子要跟自己姓史,但小女兒出生後,丈夫态度變了,堅持還是要跟自己姓。

大女兒随父姓湯,妻子堅持二寶随母姓史,丈夫:要遵父遺願

兩人誰也不肯退步,妻子認為要遵守承諾,丈夫覺得孩子不跟自己姓沒面子,對女兒的成長也不利,他甚至搬出了父親的遺願,說不能讓父親失望。

這件事引起很多人的讨論,網友紛紛覺得不可思議。

有人說:“男子太自私,妻子懷胎十月生子辛苦,給妻子一些安慰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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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說:“生了2個孩子,讓一個孩子跟自己姓有什麼不可以?”

還有人說:“随父姓是可以繼承遺産嗎?如果不行,建議跟母親姓,自己生的孩子還不能做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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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孩子的姓氏,《民法典》上的規定是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是完全自由的。

那麼問題來了,讓夫妻産生問題的,真的是因為孩子的姓氏嗎?

在生活中,孩子到底跟誰姓,一般在結婚時就會約定好。

我身邊有個朋友,她是獨生女,父親也是獨子,是以在談戀愛時,就先提出問題:“你願意讓二胎跟随母姓嗎?如果可以,就繼續戀愛,如果不可以,就直接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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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她的想法很簡單,不要求第一胎随母姓,是考慮到男方的感受,畢竟現在獨生子也很多,如果把要求限定在倒插門,自己能找的對象就很局限了。

她父母的意思是兩邊跑,就是女方的财産以後都留給女兒,結婚時女方家也會裝修房子,給他們留有房間,讓女兒女婿到周末回來住一下,父母就不那麼孤單。

這樣的做法其實很合理,也很符合獨生子女的情況,如果雙方老人都支援兒女,他們的生活也會過得容易一些,即便生2個孩子,負擔也不會太大。

朋友和夫妻結婚後,他們第一個是女兒,跟随男方姓,第二個是兒子,跟随女方姓,因為是提前商量好的,也就沒有太大争議。

剛開始,公公婆婆有些不高興,但慢慢也想通了,不管是男孩女孩,都是自家的孩子,姓氏隻是一個符号,孩子長大後能孝順父母,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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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影響夫妻感情的從來不是孩子的姓氏,而是互相的不信任。

在一些男子心中,妻子婚後就要以婆家的利益為重,跟娘家保持一定的距離,當親戚偶爾走一下就行。

但90後的一代,獨生女比較多,她們跟父母的感情很親密,并不想離父母太遠,看到丈夫的自我思維,不自覺就有了反感,覺得丈夫不愛自己,自己為家裡生2個孩子,而且孩子一直在婆家生活,有一個孩子跟随自己姓,怎麼了?

當一個沖突點種下,就會産生更多的沖突點,比如家務瑣事,照顧孩子等細節,都會被無限放大。

在心理學上有個“堆積效應”,意思是沖突的累積,會影響我們對一個人的判斷,愛會一點點積累,不愛也會一點一點從心中砍掉。

是以,一對夫妻鬧到要離婚,往往是多種情緒疊加,孩子的姓氏不過是壓倒駱駝的一根稻草。

在一項調查資料中,有人問:“關于冠名權,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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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跟父親姓,和選擇跟母親姓的人數相當,但大多數人選擇的答案是:“不管父姓母姓,商量好就行。”

其實,隻要夫妻感情好,孩子跟誰姓并沒有太大影響。

有個三口之家去上節目,媽媽喊孩子朱某某,爸爸喊他馮某某,孩子表示,不管叫什麼都喜歡。

他的懂事讓人心疼,姓氏對孩子來說是一個稱号,他更在乎的是父母的感情,隻要父母能維持一個家,他願意迎合父母的安排。

隻是,如果夫妻的想法不能達成一緻,最後受傷的還是孩子。

孩子在長久的迎合中,會慢慢失去自己的原則,也為了家庭的完整,變得心思敏感,因為他會認為,自己就是影響父母心情的重要因素。

站在這個角度,是不建議夫妻去争執孩子的姓氏的,比起孩子的姓氏,争着去照顧孩子會更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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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那些長大後跟父親對着幹的兒女還少嗎?你要想讓兒女孝順自己,關鍵不在姓氏,而是對兒女的尊重和關愛。

那些高情商的夫妻,大多會選擇不計較。

不計較是一種态度,也是夫妻感情融洽的智慧,當你能學會換位思考,會發現,有一個對你時刻呵護的夫妻,比外在的姓氏重要得多。

一個家庭過得越來越好的核心,是體諒,而不是争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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