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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買一套房,母親要求無償贈送給自己:要孝順,不能做白眼狼

母親和女兒之間,感情大多是純粹的。

很多時候,母親對女兒的付出不計回報,而女兒長大後,也能體會母親的辛苦,會懂得回饋母親愛意。

但生活中也有例外,馬女士和女兒小林感情就不太好,為了跟女兒掙一套房子,她甚至說出要斷絕母女關系的話。

女兒小林當過兵,有一定的克制能力,但面對母親的步步緊逼也感到崩潰,她哭着求母親放過自己,給自己一點生活空間。

那麼,她們到底發生了什麼,會讓關系如此劍拔弩張呢?

01.一套房子,成為沖突的導火索

小林有一套房子,是機關的福利房,隻需要交10萬塊就可以,條件是不能轉賣,如果從機關辭職,還需要把房子退回去。

為了拿到這套房,小林找父親要了6萬,再加上自己的積蓄,湊夠了買房款。

從購房資格到出資,這套房子都毫無争議屬于小林,為何母親要來争呢?

原來,小林的父母離異,她跟随母親生活,拿到父親的錢後,小林暫時讓母親保管了一下,母親趁機提出讓簽一個協定,意思錢是母親出資,房子的産權屬于母親。

小林那時候年輕,而且對母親沒有提防心理,就簽了字,在她看來,這套房子就是母女一起住,就算給母親,等母親年紀大了,還不都是屬于自己的嗎?

但她沒想到,母親再婚,又生了一個兒子,對女兒的要求越來越嚴,比如要求她下班後20分鐘必須到家,回來幫自己分擔家務,如果做不到就會發脾氣。

小林戀愛了,她有自己的生活,有時候會跟男友一起逛街吃飯,就難以滿足母親的要求,這讓馬女士很抓狂,她認為女兒變了,自己快管不住她了,就提出要收回房子,讓小林陪自己去過戶,為此還跑到小林的機關去鬧。

負責房管科的人員,告訴馬女士房子是不能過戶的,因為屬于集體财産,如果以後條件發生變化,可以再考慮,馬女士不願意,提出讓女兒再寫個協定,願意把房子無償贈送給母親,這讓女兒感到無語,一方面母親鬧讓她很沒有面子,另一方面她覺得房子跟母親無關,沒必要過戶給母親。

那麼問題來了,馬女士堅持要争房子,到底是什麼原因呢?

02.原生家庭愛的缺失,是關系淡漠的根源

從法理角度來看,馬女士要過戶房子,有個前提條件,那就是自己為房子出資了,但她拿不了出資證明,是以在這種情況下,小林是沒有義務過戶房子的。

看到在法理不占上風,馬女士又打感情牌,說女兒不孝順,給她打幾十個電話都不接,關系很冷漠。

對此,小林解釋,她和男友已經領結婚證,也就是屬于夫妻關系,丈夫請她下班後看電影,她打電話告訴母親會晚一點回去,結果母親一直打電話,要求20分鐘必須到家,要不然就斷絕母女關系,還罵小林是白眼狼。

母親的強勢讓小林感到窒息,她就關掉了手機,馬女士又給她丈夫打電話,小林也讓關掉手機,過了十幾分鐘,她打開手機看到有幾十個未接來電,還有罵她的短信,兩人實在沒心情,就提前離場回去了。

進了家門,馬女士就要趕走女婿,然後把女兒拉到房間裡打,小林大叫,女婿很緊張跑過去阻攔,馬女士氣得摔爛一個花瓶,用碎片在自己胳膊上劃一下。

本來很小的一件事,馬女士鬧到去醫院,從根源上說,馬女士的控制欲太強,她渴望女兒聽話,自己能掌控女兒的行為。

但因為父母離異,小林從小在外婆家長大,退伍後才回到母親身邊,本身母女感情就是淡漠的,要想建立感情,也需要有個過程。

馬女士太急了,在她看來,如果女兒不聽自己的話,就是不孝順,是她難以忍受的底線,是以,她就強烈給女兒制定規矩,要求她要順從。

抛開現象,我看到了更深一層的原因,那就是遷怒。

小林跟父親關系不錯,而馬女士對前夫抱有怨恨,她認為前夫感情背叛,并且抛棄自己是愧對自己,她又沒有辦法跟前夫算帳,就把情緒發洩在小林身上,也因為買房子小林父親拿了錢,她就覺得對方的錢應該屬于自己,來彌補自己的傷痕。

遷怒,是情緒的轉移,但對小林的傷害很大,因為選擇伴侶是馬女士的事情,而女兒隻是婚姻下的結晶,她是沒有辦法選擇父母的。

03.學會放下,才能看到生活的美好

除了對前夫的怨恨,還有不甘心。

從馬女士的溝通中,可以看出她對第二段婚姻不是很滿意,之是以要結婚,她說是為了氣前夫。

因為前夫再婚後,生了一個兒子,而他們之是以離婚,是因為馬女士沒有生兒子,她想證明自己,沒有生兒子,跟自己無關。

是以,她跟現任丈夫幾乎是閃婚,不在乎感情,隻想讓自己出口氣,結果,她生了一個兒子,卻沒有感到絲毫快樂。

看到馬女士的經曆,你或許會感歎一聲,可憐又可悲。

可憐的是她失去自我,一直匍匐在前夫思維底下,甚至為了證明自己而陷入更大的困境。

可悲的是她找不到方法,自己的生活過得艱難,也讓女兒跟着自己一起吃苦,母女關系也降到冰點。

在馬女士的意識裡,自己失去的東西,要從女兒身上找回來,是以她一直強調女兒要報恩,但問題是,她沒有給予女兒愛,又怎麼能讓女兒懂得回饋呢?

《天道》中有這樣一句台詞:“如果養兒是為了防老,就别提母愛有多偉大。”

母親對女兒的付出,是發自内心的愛,等兒女長大了,贍養父母也是本來的舉動,都是不需要條件的。

馬女士把順序給颠倒了,她認為女兒無條件臣服自己,就可以在失敗的婚姻中扳回一局,證明給前夫看,自己還是赢了。

其實,人這一生是活自己,你不需要證明,坦然感受生活的美好,跟女兒相處愉快,就是沒有遺憾,至于别人怎麼看,并不重要。

也希望馬女士能放松一些,給女兒一些獨立的空間,或許女兒自然就會回到你身邊,讓彼此關系變得親密。

點個贊再走吧!你覺得馬女士該不該跟女兒争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