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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上演戲變雜技,是沒弄懂“戲”與“技”!

曾經看過這樣一出武戲,戲中設計了種種武技表演,從翻筋鬥到摔劈岔、從椅子功到打出手幾乎應有盡有,像是武技展示。演員功夫相當磁實,演出态度也很認真。然而,我卻覺得不過瘾,大多數觀衆也反響平平。這種現象促使我思考戲曲藝術“技”之于“戲”的關系問題。

台上演戲變雜技,是沒弄懂“戲”與“技”!

戲諺雲:“戲不離技,技不離戲”,這兩句話講得扼要、全面。對戲曲的技藝性、既明确肯定,又嚴格限制。

而問題也常常出在忽視和炫耀這兩個方面。所謂“忽視”,就是在某些新排的劇目中,對戲曲固有的“戲不離技”的特長,不大鑽研,缺乏展現,不能像李少春演楊白勞那樣創造性地調動武技,加強表演的生動性。而“炫耀”則是在戲中運用武技時帶有盲目性,諸技雜陳,不是把武技化為技術的血肉,卻或多或少地把演戲變成了演雜技。

台上演戲變雜技,是沒弄懂“戲”與“技”!

有的前輩藝術家說得好:演戲要講究少吃多滋味。而在“技”與“戲”的關系上,也要“少吃多滋味”,也就是既不要“枕着烙餅挨餓”,對于豐富的技藝置之不用;又不要盲目地“吃”,搞得多而寡味。古人論文時說:“優昙花開,半刻而終。我飲仙露,何必千鐘。”可見,作為精神食糧的藝術品,應該求“精”而不求“多”。然而,怎樣才能使“戲”中之“技”美如昙花,味比仙露呢?

首先,技藝必須精妙。如前輩小生演員德珺如扮《轅門射戟》的呂布,射戟時執弓而唱,唱畢回身一箭,則必射中,使戟中箭而倒。蓋叫天的《獅子樓》,當西門慶擲酒杯打武松時,蓋叫天總是用刀奮力一削,像打棒球似的将杯削個正着,使酒杯“當”的一聲飛向台裡。著名平劇演員厲慧良當年演《長坂坡》的趙雲,在“抓帔”一節,為了表現人物從井台上猛滑下來,則紮着硬靠翻“倒紮虎”,而且翻得健壯如山倒、輕捷似猿飛。試想,如果以上三例變成射戟不中、削杯不着、翻跌笨重,又怎能達到“技”之于“戲”的最佳效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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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一個戲曲演員要在表演中展現高度技藝性,他就首先要具備過硬的、驚人的功夫,以滿足觀衆“甯吃仙桃一口,不吃爛杏一筐”的審美要求。

其次,還須做到用得恰當。不論你的技藝如何精妙,如果用得不恰當,讓技術取代藝術,這是藝術上淺薄低能,毫不足取的。

據記載,優秀老生演員餘叔岩曾在上海演《連營寨》,飾劉備。演出時,台下寂然,他為了迎合某些鑒賞力較低的觀衆的趣味,在火燒連營時,“将胡須亂抖,連翻筋鬥”,于是才赢得了掌聲雷動。餘叔岩事後對人說:“那次我演的是大鬧天宮的齊天大聖,不是興兵複仇的劉先主。”這是自嘲,也是對這種用技不當的表演方法的否定。可是,餘派的《戰太平》在表現花雲被擒時,他使用了紮靠翻“虎跳”的武技,就顯得十分恰當,使人感到這個可歌可泣的古代英雄,從戰馬上摔下來的那一刹那,也顯得如此壯美雄偉。翻這個“虎跳”雖然一瞬而過,但卻“翻”出了對角色的美學評價,因而它不僅令人驚歎,而且具有打動人心的魅力。

台上演戲變雜技,是沒弄懂“戲”與“技”!

一言以蔽之,戲中用技,一要精妙,二要恰當。單靠武技的豐富、漂亮,僅僅使人們得到視覺滿足,是不符合人們真正的審美需求的。

使觀衆賞心悅目的“技不離戲”的技藝性表演,也有着相對獨立的審美意義,是應該精心安排的。諸如在适當的情景讓角色一口氣擰幾十個旋子,讓交戰雙方之間準确、巧妙地打出手等等,雖與生活真實不太吻合,但在戲曲中也是可以允許的,隻要不違反戲的主題,不破壞對觀衆應有的藝術感染就行。這正如狄德羅所說的,在不“損及表情,損及主題效果”的“限度”内,藝術家可以和應該“為技術作出若幹犧牲”。另外,所謂“少吃多滋味”的“少”,是指不要亂用多餘的與戲的規定情境不相符的技藝,也并不是指絕對的少;相反,隻要用得适當,則不厭其多。

台上演戲變雜技,是沒弄懂“戲”與“技”!

總之,解決好“技”之于“戲”的問題十分重要,既要發揚戲曲藝術的高度技藝性傳統,又不要誤認為技藝性表演的設定,可以代替觀衆對戲劇打動人心的藝術魅力的需求。

來源:《人民戲劇》

編輯:明明

稽核:楊瑤

終審: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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