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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救孩子,她們變成了“毒販媽媽”

近日,河南中牟縣的兩位母親李芳和張紅卷入一起“販毒”案。

其中涉及的“毒品”,是她們一直給罹患“難治性癫痫”的孩子吃的藥物——氯巴占。

在她們帶孩子求醫的經曆裡,“氯巴占”均為醫生推薦,且寫入醫囑。但因為這款藥在國内尚未上市,她們隻能找人代購。

為救孩子,她們變成了“毒販媽媽”

(患者家屬提供的醫囑中,均提到氯巴占。)

今年,她們應代購“鐵馬冰河”(網名,以下簡稱“鐵馬”)的請求,幫忙簽收了一次從國外寄來的氯巴占。随後,“鐵馬”和四位幫忙收寄藥物的患者家屬被警方逮捕,并于11月被中牟縣檢察院認定為“涉嫌走私、運輸、販賣毒品罪”。

兩位母親想不明白,自己不過是給孩子買藥治病,怎麼就成了“毒販”?

“當機”的孩子

李芳時常覺得,自己的孩子像是“當機”了。

大多數時候,1歲9個月的龍龍躺在媽媽懷裡,不哭不鬧,視線沒有緣由地飄動,對周圍人的言語和行為沒有任何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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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芳和兒子龍龍)

偶爾病情發作時,龍龍會突然抽搐,面色青紫,口吐唾沫。

2019年12月,龍龍出生的第九天,李芳照例帶孩子去檢查黃疸。診所醫生稱,孩子隻是生理性黃疸,會自然消退。李芳覺得不放心,帶孩子去了省婦幼,想給孩子做個全面的檢查。

剛送去檢查沒多久,醫生跑來跟她說,孩子情況不對勁。“他拍了視訊給我們看。龍龍兩隻手就這樣一抽一抽的。”她将兩隻手向内做了個“抱”的動作。

幾個月後,龍龍被确診為“癫痫(嬰兒癫痫伴遊走性局竈性發作)”。醫生告訴她,這種病幾乎無法治愈,孩子的認知能力、運動能力都不會發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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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龍的診斷報告)

根據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兒科主任醫師張月華教授等在《中華兒科雜志》刊發的論文,嬰兒癫痫伴遊走性局竈性發作(EIMFS)屬于癫痫性腦病,是嬰兒早期少見的難治性癫痫,國内外有關本病的報道較少,發病率不詳。患兒智力、運動發育落後,對抗癫痫藥治療反應不佳,通常預後較差,死亡率高。

龍龍出生前,李芳覺得自己的生活過得順風順水。她與男友戀愛、結婚,感情一直不錯。研究所學生畢業後,她在家鄉找到一份圖書編輯的工作。

年過三十,李芳和丈夫共同商量,決定給小家庭添一個寶寶。備孕兩三年,李芳懷上了龍龍。讓她倍感幸運的是,整個孕期,除了有些許孕吐,她沒有感到其他不适,每次産檢也沒有發生過什麼異常。她還記得自己跟母親說:“看,上天給了我一個多好的天使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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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芳在給龍龍喂奶)

龍龍确診後,李芳隻想把自己關起來。她選擇與朋友“斷聯”:不接電話、不回微信。朋友打來時也不挂斷,就讓它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的狀态。

直到今年5月,還有朋友持續關心她,她才打開心結重新回複。朋友問起這兩年幹嘛去了,她回複:“産後抑郁”。

李芳的生活也徹底被打亂。她不放心請保姆,原本沒想過要做全職媽媽的她辭了工作,在家全心照顧龍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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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龍的玩具)

龍龍三四個月大時,病情突然加重,送去醫院後,需要靠咪達唑侖和魯米那片兩種鎮靜藥物來穩定病情。可是龍龍仍然不停發抖。這時醫生提出,可以試試氯巴占,但這種藥國内買不到,需要自己找管道購買。

李芳在病友群求購,花七百多元買到一盒氯巴占。她和丈夫都清楚地記得,用上氯巴占後第二天,龍龍的病情得到明顯控制,“就感覺他和之前不一樣了”。

龍龍出院後,李芳不停找管道購買氯巴占,後來,她結識了代購“鐵馬”。據李芳了解,“鐵馬”有一個八歲的女兒,患嬰兒痙攣症(小兒癫痫症的一種),也需要從國外買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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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龍的腦電圖報告)

“鐵馬”有一個代購群,藥品賣得比其他人便宜,20毫克一顆的氯巴占隻要400多元一盒,而且每次都先發貨後收錢,她和一些病友都更願意都找“鐵馬”買。

今年7月,她購買了兩盒氯巴占備用。不久後,群主“鐵馬”消失了。

“販毒”

9月上旬的一天,早上八點左右,李芳和父母在家吃早飯,龍龍還躺在卧室裡尚未醒來。敲門聲響起,門外的警察問李芳,認不認識“鐵馬”,是否幫其接過一個包裹。得到肯定回答後,警察收走了家中的氯巴占,将李芳帶至警察局做筆錄。

李芳想起,5月底時,“鐵馬”曾聯系她,說位址不夠用,有價值2400元的藥物從國外寄來,讓她幫忙簽收。微信消息中寫着:“如果有海關的消息就聯系我。希望沒有。”沒過多久,她收到包裹,快遞紙箱不大,她沒有打開,直接就按對方給的位址寄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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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馬和張紅的聊天記錄)

發貨後,“鐵馬”發來一個紅包,她沒有收,覺得不過是“幫個小忙”。包裹簽收後,“鐵馬”又給她轉了18元快遞費,還說了一句“快遞費你總得收了吧”。

她沒有将這件小事放在心上,也沒有跟丈夫提起過。在她看來,病友之間的幫忙是正常不過的事。“病友之間本來就有一種很天然的信任,大家都是抱團取暖。”是以當“鐵馬”提出要求時,她沒想到會引起一連串嚴重的問題。

筆錄結束,警察将氯巴占的藥盒留下,把藥還給了李芳,讓其第二天來辦取保候審。她心中一驚,覺得事情可能有些嚴重,就問自己的具體罪名是什麼。

李芳還記得,警方當時安慰她,“罪名很長,但是沒啥事”。這時她才知道,自己“涉嫌走私、運輸、販賣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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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芳、張紅等五位患者家屬涉嫌走私、運輸、販賣毒品罪)

得知罪名的李芳身體一直在顫抖。在常人的認知裡,大麻、海洛因、冰毒這些才是常見的毒品,對于李芳來說,“氯巴占”隻是給孩子治病的藥,“藥就是藥嘛,怎麼就和毒品扯上關系了?”

而“販毒”對于她來說是性質極為惡劣的指控,是普通人正常情況下一輩子都不會接觸到的罪名。

在這起案件中,李芳是最後一個歸案的人員。兩個月前,同在中牟縣的張紅就在快遞點被警方帶走。

張紅的兒子盼盼兩年前被确診為“難治性小兒癫痫”,正在吃包括“氯巴占”在内的四種藥物控制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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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盼的醫囑裡也提到了需要服用氯巴占)

盼盼幾個月大時,張紅突然發現兒子會不自覺地抽搐:兩隻手舉在胸前,整個身體突然快速地蜷縮,仿佛受到驚吓一般。

但這種情況幾天才發作一次,他們便隻帶着盼盼做了兩年康複訓練。直到兩歲時,盼盼病情突然加重,一天會抽搐幾十次,這時他才被确診。

治療初期,盼盼服用了十幾種國内治癫痫的藥物,但都不起作用。直到服用了醫生推薦的“氯巴占”,張紅發現兒子的病情得到顯著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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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治療學原理與實踐》中關于氯巴占的說明)

懷上盼盼前,張紅曾兩次流産,是以一懷上盼盼,她便辭職,全身心帶孩子。現在家中僅靠丈夫開網約車賺錢,為給孩子治病,已欠下十多萬元債務。

“鐵馬”的藥比其他代購賣得便宜。張紅一般購買10毫克一顆的氯巴占,比起20毫克一顆的,這種隻要300多元一盒,50粒。根據醫囑,盼盼一天需要吃兩粒。

6月28日,她收到“鐵馬”的微信消息:“小妹,有個包裹正在過海關,這幾天留意一下短信或者電話”,資訊裡寫明,這次寄給張紅的是“氯巴占30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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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馬發給張紅的微信)

随後幾天,張紅沒有接到海關的電話。

7月3日一早,“鐵馬”告訴張紅,包裹快到了。上午九點半左右,她收到快遞的電話,便問了“鐵馬”位址,準備收到包裹後寄給他。但在快遞點等她的,是五六位便衣警察。

在警察局做完筆錄後,張紅被關進看守所。警方告訴她,等抓到“鐵馬”問清楚後會放她出去。在看守所期間,盼盼因發燒住院,張紅的家人來警察局請求放人。被關押六天後,張紅才在醫院見到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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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紅收到的不起訴理由說明書)

10月13日,代購者“鐵馬”,以及四名幫他收包裹的病友,被中牟警方移送中牟縣檢察院審查起訴,他們涉嫌的罪名,均為“走私、運輸、販賣毒品罪”。

藥品還是毒品?

用來給孩子治療癫痫的氯巴占,為何被歸為毒品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57條,刑法所稱的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毒瘾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而“氯巴占”在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出台的《精神藥品品種目錄(2013年版)》中,屬于第二類精神藥品。

(《精神藥品品種目錄(2013年版)》)

2017年,國家禁毒委員會對《麻醉藥品品種目錄(2013年版)》和《精神藥品品種目錄(2013年版)》中尚未明确定罪量刑數量标準的100種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與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的折算标準進行了調研、論證。其中表明,在量刑标準上,1克氯巴占相當于0.1克海洛因。

取保後,李芳在網上找到兩個同樣因為“氯巴占”判刑的案例。兩個案例中,被告人均為代購,從國外購買治療癫痫的藥物後出售給他人。

在2017年深圳的判例中,氯巴占、喜寶甯等治療癫痫的藥品被認定為“假藥”,被告人被判“非法經營罪”。在2020年沈陽的判例中,氯巴占為“二類精神藥品”,被告人的行為因“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非法銷售國家規定管制的藥品”,構成“非法經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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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深圳的判例)

這或許跟2015年出台的《全國法院毒品犯罪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後簡稱《紀要》)中的規定有關。

《紀要》第七條表明,關于非法販賣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行為的定性問題:行為人向走私、販賣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員販賣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藥品或者精神藥品的,以販賣毒品罪定罪處罰。行為人出于醫療目的,違反有關藥品管理的國家規定,非法販賣上述麻醉藥品或者精神藥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11月22日,李芳收到了中牟縣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書”,在決定書中,李芳仍被認定為“涉嫌走私、運輸、販賣毒品罪”,因“犯罪情節輕微”為由決定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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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芳收到的不起訴決定書)

知名法律界人士羅翔曾就此事給出解釋。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77條的規定,不起訴有三種情況:一是法定不起訴,也即無罪不起訴。二是酌定不起訴,即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三是證據不足不起訴。

李芳的案件屬于酌定不起訴,在性質上依然認為屬于犯罪,隻是因為犯罪情節輕微,定罪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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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芳表示,自己無法接受這個結果,也沒有在“認罪書”上簽字。

我不是“毒販”

莫名變成“毒販”後,李芳陷入情緒困境,甚至想過結束生命。

在那之前,檢方曾通知李芳,最終她還是會被認定“走私、運輸、販賣毒品罪”。

事情發生後,李芳始終找不到一個情緒的宣洩口,已瀕臨崩潰。“執法部門的人是按規章辦事,我也隻是想給我的孩子買藥治病。他們沒有錯,我也沒有錯,難道是孩子錯了嗎?所有人都沒錯,不如我自己一頭栽下去,那就所有的事情就消失了,就更沒有人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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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我不是藥神》截圖)

李芳的丈夫王勇記得,不久前的一個周五,下班時間,妻子告訴他自己在朋友那留了一封信。他立馬察覺到妻子不對勁,打了好幾個電話也不接。好不容易接通後,他對李芳說:“我現在開車回家,你不想我因為車速太快出車禍吧?”

李芳這才清醒,冷靜下來。王勇找到妻子時,她正坐在樓下吹風。他帶着妻子散步、吃飯,讓她平複情緒。

被定為“毒販”後,張紅也遭遇到親姐姐的誤解。“她特别不了解,覺得我就是犯事了,跟她好幾個月沒說話了。就覺得家裡出了這樣的事丢臉吧。”

“罪名”之外,李芳最擔心的是,事情曝光後,氯巴占一藥難求,原本500-600元一盒,現在漲到近1000元,“還沒有人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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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芳家的氯巴占所剩不多)

病友們都在為用藥着急,希望國家能盡快出台政策,讓有需要的人能通過正規管道買到氯巴占。

在名為一米陽光【嬰兒痙攣症】的幾個病友微信群裡,多位患兒家屬紛紛釋出求藥資訊。一個名為 “松松爸” 的患兒家屬在接受健康時報采訪時表示:“最近因為缺藥,我們在3天内彙集了1490名家長,15小時内獲得了1042人的實名簽字,我們希望通過實名聯合向全社會發出求助的方式,求大家幫幫我們的孩子。”

目前初步統計有1600多位患兒需要服用氯巴占藥物,其中大部分患兒已經面臨斷藥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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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裡,缺藥的家長們在詢問哪裡能買到藥)

龍龍生病這兩年,李芳聽醫生說過最多的話是“這個孩子活着沒有希望、沒有價值”,她每每聽到這種話,隻覺得生氣,“他怎麼就沒有價值了,我們生下他,就是想讓他感受這個世界”。

李芳和丈夫帶着龍龍去郊遊、逛超市、去兒童樂園玩,給他買玩具,讓他和其他孩子一樣享受童年生活,“我們家龍龍還是個挺幸福的孩子”。隻是有時,她會突然停下,反問自己,龍龍是否真的能感受到這些“幸福”?她可能永遠無法得知——龍龍尚不能自己坐起來,更别提說話。

也有醫生斷言,龍龍最多就活兩三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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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藥患兒家庭的集體簽名)

李芳還沒有生第二胎的計劃,她擔心沒有找到準确病因,“很有可能就再生出來一個一樣的”。

唯一讓李芳覺得安慰的是,龍龍目前還能自主吞咽,不需要帶氣管和胃管,“看着還算舒服”。

李芳解釋不清楚,對外界毫無反應的兒子,出現什麼樣的反應算是在表示高興,但她知道龍龍喜歡被“舉高高”,隻是,如今的龍龍已經重達40斤,她需要和丈夫兩個人合力,才能将他抛起來。

對于未來,除了繼續照顧龍龍,她會繼續向檢察機關申訴,“至少不能是這個罪名,這個藥也不應該定為毒品”。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本文内容為健康知識科普,不能作為具體的診療建議使用,亦不能替代執業醫師面診,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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