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一個女孩子N終于回來複工了,滿臉的不開心。關系好的一位好事者同僚追問之,那女孩竟然哭了起來,大家很尴尬,後方知,女孩家重男輕女,去年一年的收入被父母給剝奪,拿去給她的哥哥買房子。
女孩N25歲了,内部某沿江省人,該省相當重男輕女。不過,由于N老小,還是把她供應到了大學畢業。3年前,N大學畢業,随後出去打工,廣東混達半年沒有收獲。随于前年來滬做房産中介,前年努力一年,省吃儉用,存下了5萬元,去年春節全部給了父母。
去年市場好,N也比較努力,一年下來好歹存下了20萬元。N打算在老家給自己買個房子的。回去後,與父母一說,父母不幹了。N有個哥哥,大專畢業,已經28歲了,一事無成,也沒有賺到錢,更沒有房子,找老婆自然沒有着落。
N回去說買房子之事,她父母各種手段把她去年賺的錢拿走了19萬,春節時候,給她哥買了房子。
N越想越感覺自己被抛棄了,過去兩年,不舍得吃,不舍得喝,連件200元以上的衣服都不敢買,自己辛苦的25萬,被爹媽拿走了24萬,去給哥哥買房子了,想想就絕對委屈。
如今隻剩下了1萬元,今年市場如何還不知道,估計連混三個月都不夠,如今仿佛無家可歸,未來在哪裡,N不能不多想!
有時想想,人這種動物就是奇怪,難道女兒就不是自己的孩子嗎?
如果你是女孩子,你爹媽把你錢都拿去給你哥買房子,你會如何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