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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老話:孩子壓歲錢誰來管?《民法典》告訴你答案

作者:宿遷網

每到春節,給孩子發壓歲錢是不少家庭的春節必備儀式,那麼,孩子們收到的壓歲錢都是如何管理的呢?

記者通過随機采訪發現,“爸爸媽媽替你存着”是不少孩子收到壓歲錢後最常聽到的一句話。“今年收到了一千塊的壓歲錢,我把壓歲錢都交給媽媽了,她說幫我存起來,将來在我上大學的時候給我交學費。”今年10歲的楊骐說。凡事有兩面,有的孩子願意将壓歲錢交給父母,有的孩子就不願意。張楓今年15歲,他希望壓歲錢可以自己保管。“我覺得,壓歲錢是長輩們給我的,那就是屬于我的了,想拿着壓歲錢買一些自己喜歡的東西。”張楓說。

新年老話:孩子壓歲錢誰來管?《民法典》告訴你答案

随着大陸經濟水準的不斷提高,人民素質的不斷提升,現如今的父母對于孩子的壓歲錢,大多用着合理的方式對待——為孩子建立獨立的銀行賬戶。家長陳女士表示,每年孩子的零花錢自己都會拿出一小部分交給孩子讓他自由支配,剩下的大額都如數存進了銀行。“專門開了個新的銀行賬戶,存着家裡長輩給他的紅包、壓歲錢什麼的,等他大了會把這個銀行卡交給他。”

從法律的角度來講,長輩給晚輩壓歲錢、零花錢都屬于贈予行為。那麼受贈人對于贈予的财産是否有所有權?民法典對此有專門的解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9條和20條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也就是說,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壓歲錢應當由其父母代為支配;如果已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其僅能實施與其年齡、智力相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父母可以幫孩子保管壓歲錢,但是不可以作私用,給孩子買學習材料、輔導書等是允許範圍内的;對于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購買大件或者進行大額消費,如網絡打賞等,應當事先征得父母的同意或事後追認,方能産生法律效力。”市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部主任劉成說。(殷朝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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