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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給孩子一個冰墩墩?當心這些騙局→

作者:上觀新聞

如果問這幾天誰是北京冬奧會的頂流?

吉祥物“冰墩墩”必須擁有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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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墩”火了

那麼問題來了——

自己動手實作“冰墩墩自由”會侵權嗎?

“冰墩墩”“雪容融”的卡通形象顯然構成美術作品,受著作權法的保護。其著作權人(北京冬奧會組委會)有權禁止他人未經其許可對該作品的使用,包括開發、傳播和銷售表現該作品的相關衍生品的行為。

此外,“冰墩墩”“雪容融”的著作權同樣受著作權法第24條關于作品合理使用的限制。如果使用行為符合為個人欣賞目的而使用,比如将其圖樣編織在圍巾手套等個人用品上僅供自己使用;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在報道新聞時對該形象的再現等使用方式,通常并不會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不構成侵權。

著作權的侵權判定并不以使用行為是否具有商業營利目的為構成要件,特别是在通過網絡傳播作品的情形下。是以,如果擅自将“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做成類似表情包的圖案,在網上傳播,即使不涉及收費,如果該行為未經組委會許可,也屬于侵權行為。

“冰墩墩”“雪容融”相關周邊産品作為冬奧特許商品,在版權保護方面有特殊規定。

冬奧特許産品指的是指北京冬奧組委授權企業生産和銷售的與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知識産權相關的商品。“冰墩墩”“雪容融”是國家知識産權局公告的奧林匹克标志,以“冰墩墩”“雪容融”形象設計的相關周邊産品不僅是冬奧會知識産權的物質載體,還是國際奧組委的“奧林匹克相關資産”。

北京作為2022年冬奧會的承辦者,不僅要依據著作權法、商标法、專利法、反不正當競争法等法律,還要依據《奧林匹克标志保護條例》以及與國際奧組委簽訂的《奧運會主辦城市合同》對冬奧特許商品進行保護。

根據北京冬奧組委2019年09月17日釋出的《北京冬奧組委關于北京2022年冬奧會吉祥物和冬殘奧會吉祥物的公告》,北京冬奧組委作為冰墩墩形象的著作權人,已将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在中國版權保護中心進行著作權登記,并已就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稱在國家知識産權局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冊申請,還将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稱作為奧林匹克标志送出國家知識産權局進行公告。

是以,生産、銷售冰墩墩盜版周邊屬于“未經許可複制使用奧運标志和涉奧作品”,觸犯了《奧林匹克标志保護條例》《特殊标志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标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争法》,若将盜版周邊線上銷售還将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标法電子商務法》。

注意!

這些行為是真不能做!

3人高價倒賣冰墩墩,被處罰

據北京市警察局通報:随着北京冬奧會的進行,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受到熱捧,展現了廣大市民群衆關心冬奧、支援冬奧的熱情。但卻有個别人打起了“歪主意”,在指定銷售網點等地高價倒賣,非法牟利,擾亂正常購買秩序。

對此,警方迅速調查,予以嚴厲打擊,目前查獲3名違法行為人,均已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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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這些騙局也要當心

如果這時有人告訴您,他手裡有“冰墩墩”的“存貨”,還有不少“紀念周邊”,你會心動嗎?别急,千萬要多留個心眼,别上了“騙子”的當。

近日,江蘇的劉先生結識了一名自稱某藝術品公司員工的網友,對方推薦了奧運紀念徽章等三套冬奧會紀念品,并稱極具收藏價值。

劉先生轉賬3.8萬元購買,收到紀念品後發現質地不佳,發票也不正規,幾次要求退貨未果,後發現該公司已經被登出。

此類詐騙蹭了冬奧會的熱度,多有兩種套路:一是“以次充好”,用不具收藏價值的紀念品冒充,騙取高額收購款;二是“空手套白狼”,僅僅以“冬奧紀念品”為幌子,收到轉賬之後就拉黑消失。

假冒冬奧會官方網站詐騙

不法分子通過搭建虛假的冬奧會官方網站,在網站上進行所謂的“幸運抽獎”“冬奧紀念品贈與”“冬奧限量版紀念郵票限時搶購”“冬奧紀念币搶購”等活動,誘騙網友進行線上注冊。

而詐騙分子早已在網站中植入盜号木馬或病毒程式,一旦網友按照網站設定的路徑操作,就會落入詐騙分子的圈套,導緻個人資訊洩露,甚至銀行卡中的錢财被轉走。

防騙提示

對各種有關冬奧會的抽獎活動,最好登入冬奧會官方網站或向權威機構核實。

遇到需要提前支付“預付款”“定金”“手續費”等,詐騙的可能性極大,千萬不要輕信。

不要輕易點選來曆不明的連結和網頁,不要輕易在網上洩露自己的身份資訊、存款資訊、銀行卡資訊等。

一旦被騙,一定要在第一時間撥打110或者到就近派出所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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