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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教熊孩子,就該多部門聯手行動

管教熊孩子,就該多部門聯手行動

1月1日,大陸家庭教育層面的首個國家立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實施。江蘇省進階人民法院、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江蘇省公安廳、江蘇省民政廳、江蘇省婦聯等五部門聯合釋出了《關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這是江蘇為貫徹《家庭教育促進法》出台的有力舉措,也是江蘇針對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導開展的又一次創新實踐。 (1月29日 中國江蘇網)

一直以來因“熊孩子”搗亂釀成大禍的新聞屢見不鮮,給社會帶來極大的威脅及危害。最近一個月,就發生了多起未成年人貪玩而導緻的意外:一名4歲的小孩高空抛物砸傷路人頭部,導緻該路人頭部頓時鮮血直流;泰甯縣一小區,三名孩子在電梯内燃放煙花,緻火花四濺等等。倘若再不管教這群“熊孩子”,他們的行為将會給社會安全帶來極大的隐患,是以 “熊孩子”問題亟待重視和解決。

要想解決“熊孩子”問題,家庭教育指導尤其重要。随着經濟發展和社會變遷,不少父母忙于工作而疏于對孩子的管教;又或者隻關注孩子的成績而忽視行為及品德教育;更甚者因寵溺孩子而選擇縱容孩子的危險舉動。事實上,孩子雖然頑皮但隻要家長耐心指導,告誡孩子哪些行為危險不可為,孩子們是願意聽道理守規則的。可若連父母都沒有正确的育兒觀念,平日裡不教導,小孩做錯事一句“孩子不懂事”敷衍了事,孩子意識不到自己不當行為的危害性,日後隻會屢教不改,一錯再錯,甚至釀成大錯。

而五部門聯合釋出的《試行意見》,針對性解決涉案的未成年人父母,因履行監護職責不當、不力造成孩子行為失當的問題。采用課堂教學、實境教育、網絡指導等方法手段,依法給熊孩子的家長們“補課”,要求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根據規定完成必要的學時任務,推動家庭監護主體責任落實。讓父母正确監督和指導孩子,避免孩子在日後再次犯錯。正所謂“子不教父之過”,父母是孩子的啟蒙老師,生育小孩不隻是管孩子溫飽,還需要教育孩子正确的價值觀,培養孩子遵紀守法以及成為良好公民的意識。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少年強則國強,是以加強對未成年的教育至關重要。《試行意見》對于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導進行原則性規定,讓家庭指導教育終于不再是一句口号,補上了“家長教育”缺環的漏洞,讓犯事孩子家長得到教育指引,提高自身素養,更好地培養孩子遵紀守法的意識,日後成為對社會有貢獻的良好公民。

誠然,《試行意見》目前主要貫徹地點隻是江蘇地區,但是其創新性讓人看到了國家對家庭教育的重視,以及地方政府解決問題的行動魄力,相信不久後全國各地也會得到政策的落實。希望在未來,親子教育可以得到再進一步的普及和推廣,讓更多的成年人獲得幫助和指導,成為“合格父母”,讓祖國的小幼苗在溫馨、健康的環境下茁壯成長。

(原題為《管教熊孩子,就該多部門聯手行動》 作者 林靜怡 來源 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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