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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教熊孩子,就该多部门联手行动

管教熊孩子,就该多部门联手行动

1月1日,大陆家庭教育层面的首个国家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妇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这是江苏为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的有力举措,也是江苏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开展的又一次创新实践。 (1月29日 中国江苏网)

一直以来因“熊孩子”捣乱酿成大祸的新闻屡见不鲜,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威胁及危害。最近一个月,就发生了多起未成年人贪玩而导致的意外:一名4岁的小孩高空抛物砸伤路人头部,导致该路人头部顿时鲜血直流;泰宁县一小区,三名孩子在电梯内燃放烟花,致火花四溅等等。倘若再不管教这群“熊孩子”,他们的行为将会给社会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因此 “熊孩子”问题亟待重视和解决。

要想解决“熊孩子”问题,家庭教育指导尤其重要。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不少父母忙于工作而疏于对孩子的管教;又或者只关注孩子的成绩而忽视行为及品德教育;更甚者因宠溺孩子而选择纵容孩子的危险举动。事实上,孩子虽然顽皮但只要家长耐心指导,告诫孩子哪些行为危险不可为,孩子们是愿意听道理守规则的。可若连父母都没有正确的育儿观念,平日里不教导,小孩做错事一句“孩子不懂事”敷衍了事,孩子意识不到自己不当行为的危害性,日后只会屡教不改,一错再错,甚至酿成大错。

而五部门联合发布的《试行意见》,针对性解决涉案的未成年人父母,因履行监护职责不当、不力造成孩子行为失当的问题。采用课堂教学、实境教育、网络指导等方法手段,依法给熊孩子的家长们“补课”,要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根据规定完成必要的学时任务,推动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让父母正确监督和指导孩子,避免孩子在日后再次犯错。正所谓“子不教父之过”,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生育小孩不只是管孩子温饱,还需要教育孩子正确的价值观,培养孩子遵纪守法以及成为良好公民的意识。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少年强则国强,所以加强对未成年的教育至关重要。《试行意见》对于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进行原则性规定,让家庭指导教育终于不再是一句口号,补上了“家长教育”缺环的漏洞,让犯事孩子家长得到教育指引,提高自身素养,更好地培养孩子遵纪守法的意识,日后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良好公民。

诚然,《试行意见》目前主要贯彻地点只是江苏地区,但是其创新性让人看到了国家对家庭教育的重视,以及地方政府解决问题的行动魄力,相信不久后全国各地也会得到政策的落实。希望在未来,亲子教育可以得到再进一步的普及和推广,让更多的成年人获得帮助和指导,成为“合格父母”,让祖国的小幼苗在温馨、健康的环境下茁壮成长。

(原题为《管教熊孩子,就该多部门联手行动》 作者 林静怡 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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