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
作為父母,再愛孩子,也遲早要放孩子獨立面對生活,在那之前,孩子需要在我們的幫助和引導下,學會如何過好自己的生活。
托爾斯泰曾說過:一個人若是沒有熱情,他将一事無成,而熱情的基點正是責任心。
一個沒有責任感的孩子,将來也必定是一個對他人缺乏關心、對事業和生活缺少熱情的人,那麼他其他方面再優秀,也難成大事。
是以希望父母們,再愛孩子,也要“逼”他承擔這3個責任。
承擔家庭的責任
一個沒有家庭責任感的孩子,能體會父母的辛勞嗎?會熱愛這個家庭嗎?會感恩父母的養育之恩嗎?
我想多半是不會的吧!
不知道家長們見沒見過從小被溺愛,事事由家長包辦的孩子,他們大多數都對父母和家庭很冷漠,隻會索取不會付出,依賴父母卻又和父母關系冷漠。
這是因為,被溺愛、從小沒有為家庭付出過的孩子,是體會不到被家庭、被父母需要的感覺,他們自然也就沒有家庭責任感,和父母的關系也不好。
是以無論家長再怎麼愛孩子,都要讓孩子承擔家庭的責任,讓孩子也為家庭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增強他和家人的情感聯系。
承擔後果的責任
孩子是從犯錯中成長起來的,是以犯了錯的孩子可以被原諒,但前提是他要承擔後果,知錯就改。
而不是用一句“他還是個孩子”就混過去。
梁啟超在《論幼學》中說過:“人生百年,立于幼學。”
小時候不讓孩子承擔後果,不教孩子遵守規矩,那麼孩子長大後也多半會變成一個沒規矩的人。
是以家長從小就要讓孩子承擔後果的責任,弄撒了東西要收拾、打擾了别人要道歉、拿出來的玩具要收納好,這樣孩子才會知道,哪些行為是絕對不可以越界的。
承擔學習的責任
在很多孩子看來,學習是為了父母,沒有父母管着,他才不要上學。
有這樣的心态,他又怎麼可能主動學習,怎麼可能好好學習呢?把決定自己人生走向的大事當做是父母的責任,将來必然後悔。
是以家長需要盡早讓孩子明白,學習是為了他自己,學習可以幫他達成夢想、可以幫他獲得知識,他要自己承擔學習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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