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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為直播電商營造最優營商環境?委員建議上海這樣做

如何為直播電商營造最優營商環境?委員建議上海這樣做

今天下午,上海市政協十三屆五次會議舉行大會發言。市政協委員、市青聯副主席、中倫律師事務所權益合夥人張金全圍繞“着力完善直播電商的政府監管與法制保障”作了發言。

以直播電商為代表之一的“線上新經濟”,是大陸目前經濟發展三重壓力之下的藍海産業,預計2023年市場規模将突破5萬億。“大佬帶貨,展現新商業模式的想象空間;農民帶貨,實作農民緻富和鄉村振興;網紅帶貨,創造了更多靈活就業的機會。”在張金全看來,直播電商更好地推進了共同富裕事業。

随着直播行業的發展,諸多問題也逐漸凸顯,監管标準和法律法規相對滞後,導緻行業亂象叢生,仍存在較大風險。張金全發現,直播平台、電商主播、消費者等各主體之間的民事法律糾紛不斷,特别是消費者權益被侵害後維權難度較大。如炒作式直播涉及虛假宣傳、價格欺詐和不正當競争,消費者因商品或服務品質受到人身或财産損害,電商和直播平台利用格式合同減輕或免除經營者義務等等。

同時,對直播電商行業的引導與監督也不足,行業準入門檻較低,行為規範管理較弱。個人資訊安全監管不到位,使用者資訊存在被洩漏的情況;大量電商主播缺乏依法經營意識,通過所謂的稅收籌劃偷逃稅等違法現象頻發,近期頭部主播薇娅和雪梨分别被追繳稅款13億元和6000多萬元,引起社會強烈反響。

上海經濟是典型的創新型經濟、服務型經濟、開放型經濟、總部型經濟、流量型經濟。上海作為百年商業中心,如何先行先試,打造國際消費中心的城市名片,為直播電商營造最優的營商環境,更好地推動“自主就業、大衆創業、萬衆創新”?

張金全建議,應結合浦東的地方自主立法權限,在現行法制架構下,制定具有浦東特色的直播電商領域法規,填補直播電商領域的立法空白。要明确直播電商行業中各民事主體的法律地位及責任邊界,明确相關行政主體的監管範圍及權責内容,還要充分發揮浦東試驗田的作用,探索直播賬号、粉絲流量等可變現資源的法律屬性。

張金全還建議,成立上海直播電商行業協會,加強行業管理,規範行業行為。如設定電商主播從業資格統一認證、完善市場主體的資質管理,建立行業協會自查自糾制度,制定行業“合規标準”“負面清單”,引入直播電商主體失信懲戒機制等。

“還要進一步加強政府對行業的監管。”張金全說,加強對直播活動擷取的個人資訊資料的安全監管,積極利用科技手段,保障個人資訊安全。規範網絡直播行業稅收秩序,壓實平台的涉稅責任,實行稅務關聯檢查,尤其是對網絡主播成立的個人工作室和企業,要輔導其依法依規建賬建制、申報納稅,使流量變現的新業态在法治軌道之内良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