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白晶晶
昨晚(1月20日),一段家暴視訊引發衆怒。畫面中,施暴男子不顧幼子哭泣哀求,持續毆打妻子,重拳猛擊女方頭部。家中老人嘗試勸阻無效,竟冷漠離開,将女方置于求助無門的境地。
20日淩晨,陝西空港新絲路商貿有限公司發微網誌回應稱,“視訊中男子為該公司綜合部副經理王鵬飛。對其毆打妻子事件,家庭暴力行為表示強烈譴責!經公司研究決定,對王鵬飛予以停職,并移交集團紀委進一步調查處理。公司已派負責人到家中看望慰問其妻子。”從這份回應看,此事算是有了解決問題的态度,可從措辭來看,這份聲明不免有避重就輕之嫌。家暴就是家暴,犯罪就是犯罪。從王鵬飛施暴行為的惡劣程度看,如果陝西空港新絲路商貿有限公司依然将此作為機關、家庭内部事情來處理,甚至存在遮醜、護短的行為,于法不容。
最新消息顯示,西安市警察局灞橋分局釋出警情通報:目前,該案正在依法進行中。
反家暴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對家暴“零容忍”是文明社會必須建構的共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此可見,家暴并非家務事,一旦觸及刑法底線,必須由公權力介入,為受害者伸張正義。
“情歸情,法歸法”。家暴惡行,卻可能混淆二者的邊界。家暴的隐匿性,更是讓受害者身陷求助無門的境遇。
很多人還記得網紅拉姆,她曾被前夫家暴長達十年之久。為了年幼的孩子,她一忍再忍,換來的卻是變本加厲的施暴。最終,喪心病狂的前夫将她燒傷緻死。在這起案件中,拉姆曾嘗試自救,想用離婚逃離家暴者的魔爪,但離婚并非如她想象中那樣容易。
對家暴案件來說,依法追究施暴者責任,讓暴行受到法律制裁,同時,也要對受害者進行救濟。
對離婚案件當事人而言,因遭遇家暴起訴離婚,就是将被救濟的希望寄托在法院判決上。可從離婚訴訟的現實來看,“一審不判離”的慣例可能讓被家暴者深陷暴力威脅和恐吓,更嚴重時會危及生命安全。
近期,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了一份刑事判決書。許笛(化名)婚後被丈夫多次毆打,不堪家暴的她多次訴請離婚被駁回。再遭毆打的她反殺丈夫,最終因故意傷害罪,被判三緩三。從被害人變成施暴人,許笛的悲劇再次印證了明晰家暴離婚界限的重要性。
家暴嚴重影響家庭和諧,危及弱勢一方的人身安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也将禁止家庭暴力作為基本原則,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訴訟時,對受害方送出的家暴證據,應依據職權對真實性予以認定。如果家暴确實存在,且施暴人在離婚訴訟期間仍對受害人進行暴力威脅,法院也應向受害人釋明提起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單獨程式。
讓法律為受害者撐腰,確定家暴離婚案件的依法審理、依法裁判,才能防止弱勢群體被深淵吞噬。當然,家暴的隐匿性也給法院認定事實增加了難度。正因如此,在遭遇家暴時,受害人不要忍氣吞聲、心存幻想,而應及時向公安、婦聯報案求助,為将來可能的訴訟留下必要證據。
曝光家暴惡行,譴責施暴者的卑劣。社會也要用法治溫暖為受害者撐起一片天,用法治利刃讓施暴者無所隐匿。(白晶晶)
來源: 光明網-時評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