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閱盡鉛華,隻為呈現不一樣的曆史。
一般而言,在古時候的封建時代,懲罰方法相對多樣,有些甚至是掌權者即興想到的。直到隋朝,朝廷才頒布了一項法律,将刑罰分為五類:笞、杖、徒、流、死。這些刑罰在以後的朝代中基本上都延續使用。
在這五種處罰中,“流”指流放,包括“發配邊疆”或“流放塞外”,都是屬于這種處罰。在大陸最早的書面記載的流刑是黃帝流放共工于幽燕苦寒之地。
為什麼說被流放是生不如死的事呢?首先,過去朝代流放囚犯的地方并不是一個好地方,通常都是人迹罕至的地方。将一個人與原本的生活環境隔離開來,并将其扔到這樣一個地方搞開拓,還不如讓其痛快地奔赴九泉。
我們國家的北部是寒冷的,而南部是“煙瘴之地”。通常,由于水土不服,中原囚犯将在流放地遭受殘酷的折磨。特别是對于元代,領土極其遼闊,便直接規定應将北方的囚犯放逐到南方,南方的囚犯應放到北方。

在明清時期,經濟重心向南轉移,南方已經非常發達,對被流放者來說太寬松了。是以,在清代,流放囚犯的兩個地方都位于氣候寒冷且舟車不通的地方,分别是甯古塔和烏裡雅蘇台。古代的城市規模極小,比如唐代柳宗元到柳州,那時的規模不如當今一個鎮。北人南下蠻夷之地,生活水準差不說,飲食氣候語言交通都很難适應,另外一點,對文化人來說,找不到一個吟詩作賦的同好也是很痛苦的事。除了流放場所的落後性和原始性之外,折磨囚犯的另一個因素是距離。
你要知道,在古代,交通是落後的,沒有流放囚犯的監獄車。沿途戴着枷鎖行走數千裡本身就是對囚犯身體的一種酷刑。但即便如此,清朝的衙役們仍争相趕赴押送流放的囚犯。這是為什麼?
衙役們在路上與囚犯一起吃飯,一起生活,來回行走數千裡。這麼苦的差事,為什麼衙役們在為此而争得頭破血流呢?
事實證明,古代衙役不被編排到官員隊伍裡,他們隻能被視為吏。例如,清朝的官職分為九品十八級,衙役則屬于不入流的一類,不入流可謂是小到極點了。盡管服從縣太爺的差遣,但不屬于縣太爺的嫡系部下,意指就算縣太爺升遷,他們還是原來的位置。
一個地方的大多數衙役是當地人。他們為縣太爺提供服務,并且吃的也是縣太爺的薪水。
另一方面,對于被流放的囚犯,隻需要在規定的時限内将他們送往目的地,沿途的安排都是自己做主的。除了工作相對自由之外,還有另一個更現實的原因。縣太爺給的薪水通常不高,畢竟要自掏腰包,衙役們如果僅憑這點薪水,勉強隻能養家糊口。
其實本地差役都是送到最近的一個驿站,然後一站接一站的押送。
假設是個A縣的被判到邊疆,那一般是選押到府裡,再統一的押解到下一個府彙合後一起上路。畢竟判下來的時候一般都是秋季,是以一般也是可以彙合的。至于差旅費,别想。也都是吃自己的,還有,不是所有人都是帶着電視劇裡那種木夾、鐵撩的。而是用繩子綁着串在一起而已,木夾、鐵撩這種道具可是要錢的,送個流犯還送套道具,這不是倍本的買賣嘛,是以麻繩一根就對了。
到了晚清,衙役的收入都不是差饷,國家也發的不多,就是管你口飯還不是管飽的。是以衙役的灰色收入可以說是曆史悠久。
衙役的差饷正式化要到民國,或者說是租界時期才開始的。
但因為被流放的囚犯很多都是官員或商人。他們的家人一定會給衙役一些錢,以免囚犯一路上受到虐待。正是這種額外的收入吸引了許多衙役的競争。一些衙役押送囚犯賺了的額外的錢,有時甚至超過了縣太爺給的一年的薪水。
盡管衙役這個職業也是維持封建統治和地方行政管理的工具,不過利用這一行謀生的普遍也是沒什麼權勢的百姓。這些人理所當然的要賺錢養家糊口。在有豐厚的銀兩之下,就算押送犯人非常艱辛,那又有什麼關系呢?
當然,如果是一個女囚犯,她的家人通常會投入更多的銀兩,以確定她各種方面的安全。
當然,在古代,流放的女囚犯數量非常少,但是衙役卻搶着去押送,其中的原因也的确很現實,因為他們可以從中得到更多的金錢。
古代被流放貶谪究竟有多慘?
查了一下,被流放到嶺南地區範圍較廣,流放囚犯主要集中在桂州(今桂林)、欽州(今欽州)、雷州(今雷州半島)、高州(今茂名)、崖州、瓊州、檐州、振州(這四州在今海南)、愛州、交州、峰州(後三州在今越南北部)這幾個地方,其中又以流放海南四州最多。
最慘的是極端落後。那時候,嶺南蠻荒之地,人迹罕至,煙瘴籠罩,崎岖不平。加上語言不通,氣候飲食不适。有點像現在,一個土豪被運到一個窮國自力更生的感覺。太苦了。
不過在古代,嶺南的荔枝可是很貴的哦!唐朝唐玄宗縱然是“一騎紅塵妃子笑”,那楊貴妃吃的也不是新鮮荔枝。
比如,蘇轼就曾感歎(或是自嘲)“日啖荔枝三百顆,不辭長作嶺南人”,他那時被貶來惠州起碼能吃到新鮮現摘的嶺南水果。至于生活水準,過慣了京師大都市的他,來到尚未跟上時代步伐的鵝城,加上老年被貶、被同僚打擊,内心肯定很難受,但日子過得尚可以(經常遊西湖、爬山涉水)。
蘇轼被貶後的俸祿還是有的,雖不多,蘇轼被貶後的職位是檢校尚書水部員外郎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這是一個很小很小的官,當然蘇轼是從死罪裡被撈出來的,能活着就挺好,這個官隻是給他個面子,薪水養不活他那一大家子人。另,文人一般很少願意自己種地,也自認為高農民一等,而且即使種地,一般沒經驗的文人也養自給自足不了,男不能耕女不能織,男孩老想着喝酒辦聚會。自給自足不能的典型是陶淵明,在南山下開了塊地種豆子,結果家徒四壁,舉目蕭然,都快餓死了。
再說一個林則徐被貶的例子,其實看清史稿,道光對待林則徐是非常看重的,鴉片戰争裡對林則徐的貶谪,其實并不是當下官方教科書裡那種精神分裂的态度——剛剛還十九次召對,臨事馬上不認人。
結合前後來看,道光應該是一開始确實沒想到英人這麼厲害,而自己人這麼菜;而且林則徐以前在國内表現那麼好,一開始也說得那麼好,咋還是這事兒鬧得不好收場。是以對林則徐的貶谪算是期望的落空。
是以才有道光二十一年剛剛罷官奪職一杆到底,遇到開封黃河決口,立馬叫去治水;等到二十二年辦完了林則徐才去新疆;在新疆待了會兒,堂堂前二品大員,指導建設那是合情合理;二十五年就召還。是以這段“充軍”,其實就是做個樣子,幫皇帝背鍋;皇帝哪能犯錯呢?有錯自然是臣子的錯嘛。
回來立馬以四五品候補,尋署陝甘總督辦事兒;當然不能立馬官複原職,不然太假,先給個經驗包,順便也幹點實事兒,辦好了,複職的經驗就刷夠了,理由也就有了。
二十六年,授陝西巡撫,二十七年授雲貴總督。充軍?笑話。
二十八年,剿匪完畢,加太子太保,賜花翎。
二十九年,告病還鄉。
第二年,鹹豐繼位,“疊诏”宣召啊;遇上太平天國,授欽差大臣,途中病卒。先前的太子太保晉贈為太子太傅,谥文忠。
是以其實林則徐的悲情,是中華民族角度的悲情;那些為了渲染林則徐是英雄就非要把他說得朝廷對他很差的。
林則徐發配伊犁就不是去打仗,他也打不動,說白了是去指導墾荒工作維持地方穩定的。一路上也沒受什麼罪,安安穩穩到了伊犁。
林則徐一路上不用趕路,有人伺候。在西安調養了三個月。到了伊犁以後,組織修渠等也幹了不少利國利民的事。但是實事求是,林則徐在伊犁也不是什麼大家想的坐牢帶枷鎖。可以下圍棋聚餐遊山玩水。除了不能随便出伊犁,基本沒啥限制,甚至地方官還得去找林大人拜碼頭,不然林大人不開心了給北京寫封信也挺唬人的。這個發配是相對于他地位而言,兩廣總督替皇帝禁煙,結果被隔壁省豬隊友拖累,最後替皇帝陛下背鍋而已,哪叫充軍呢。人家在去伊犁途中,還奉旨去河南監督修河堤。“充軍”才兩三年,立馬重新上任陝甘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