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回影紀實
編輯|回影紀實
警察用時六年将被拐的孩子找回,親媽歡喜,養母卻悲痛不已。
然而不僅沒有人責怪養母,甚至村民還說:孩子應該交給養母撫養,如果把孩子留給親媽,那孩子就完了。
孩子不是應該留在親生父母身邊才是最好的嗎?村民們為什麼要這樣說?
在2005年,山西岚縣的派出所有一位母親前來報案,說她十個月大的女兒被人給偷了。
民警一聽,立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這位母親是曲禮村的村民陳貴梅,因為不想再跟丈夫過下去,于是就打算抱着自己十個月大的女兒出去打工。
正巧,經人介紹,認識了兩個男子。
一個叫小孟,一個叫平平。
他們說可以帶着陳貴梅到内蒙古豐鎮去做保姆。
對于這兩位陌生人的話,陳貴梅想也沒想就答應了。
等到了豐鎮,他們住進一家飯店。
平平就對陳貴梅說,他來看孩子,讓陳貴梅和小孟下樓先去吃飯。
當時陳貴梅也沒多想。
可一會兒,小孟起身走了。
再過一會兒,陳貴梅才感覺有些不對勁,急忙回旅館去找自己的女兒。
可小孟、平平還有她的女兒全都不見了。
具體的案情民警已經了解,可陳貴梅的口中并沒有任何對破案有用的資訊。
因為小孟和平平姓什麼,身份證上的名字是什麼,陳貴梅一無所知。
畢竟在這之前,陳貴梅根本不認識他們兩個,而是通過一個叫做馮義的男子介紹認識的。
但僅僅依靠一個名字,還是讓民警無從下手。
畢竟那還是在2005年,全國人口資訊還沒聯網。
僅憑借一個名字就想找到一個人,無異于大海撈針。
可民警卻并沒有放棄,在随後的幾年的時間裡,每年都會去山西和内蒙古進行調查。
但遲遲沒有任何結果。
就在2011年3月份,岚縣的民警注意到一個罪犯的名字,正好就是馮義。
而且,這個男人還有拐賣記錄。
他平時“專業”就是幹這一行的。
平時當個搭橋牽線的人,幫助别人收養孩子,賺點中介費。
而在有的時候,便通過拐賣兒童賺錢。
是以岚縣民警認為,這個馮義或許就是六年前陳貴梅口中的那個馮義。
于是岚縣民警前往馮義的收押地點,對他進行審問。
經過民警的不斷勸說,馮義終于開口了。
他告訴民警,小孟的名字叫孟林海,是河北人。
聽到這些,岚縣民警十分興奮。
于是開始調查孟林海的住處,并和大同警方一同在山西将孟林海抓捕。
原本以為抓住了孟林海,就能找到陳貴梅被拐賣的女兒。
可沒想到孟林海也不知道孩子被賣到哪裡去了。
因為當時負責找買家的是平平,而平平的名字則叫郭永平。
如果想要找到孩子,必須得找到他才行。
而孟林海卻并沒有立刻交代郭永平的資訊。
是以民警通過不斷審訊,孟林海扛不住壓力,便提供給了警方線索。
民警根據這些線索,迅速将郭永平抓拿歸案。
從郭永平的嘴中,岚縣民警得知小孩子賣給了内蒙古豐鎮的農民魏四娃。
現在距離找到孩子隻剩下一步之遙,是以民警又趕到豐鎮向村民核實情況。
通過村民的說法,魏四娃确實在五六年前買來一個小孩子。
不過現在魏四娃已經搬到了市區居住,并不在村子裡,沒人知道他們住在哪。
是以岚縣警方改變政策,開始摸排豐鎮大大小小的幼稚園。
可一所又一所的幼稚園都排除了,但就是找不到符合條件的孩子。
難道是郭永平在欺騙民警嗎?
等到了最後一家幼稚園,民警看到老師拿出照片上的一個小姑娘。
雖然已經時隔六年,不過通過照片比對,民警認為其中一個就是他們要找的那個孩子。
是以民警立刻詢問幼稚園的老師,這個名叫玲玲的孩子在哪裡。
沒想到警方卻得到一個讓他們緊張的消息。
原來就在警方來的前幾天,玲玲的母親早就把孩子接走了,他們也不知道玲玲在哪。
而與此同時,警方也查到了魏四娃的住處。
是以立刻辦理了批捕手續,将魏四娃拘留了。
但卻仍然沒有見到玲玲。
而對于孩子的下落,魏四娃卻閉口不言。
就在這時,一個女人跟警方聯系,她便是魏四娃的妻子楊群。
她說玲玲已經被她帶回了四川老家,現在就把孩子帶過去。
畢竟中國有句老話,叫躲得了初一,躲不過十五。
楊群已經得知魏四娃被抓了,就算再繼續躲下去,又能躲多久?
在苦苦等待下,岚縣民警終于在火車站等到了楊群,還有已經丢失了六年的玲玲。
此時楊群背着玲玲,就像一對普通的母女一樣。
而小玲玲到現在也不知道楊群帶她來這裡做什麼。
但楊群則顯得非常緊張,她緊緊拉着小玲玲的手,生怕别人傷害到她。
根據楊群說,她與丈夫魏四娃收養玲玲的時候,并不知道玲玲是被偷來的。
當時孟林海說孩子是他的,而他的媳婦則跟别人跑了,他一個人養活不了孩子。
楊群看玲玲可憐,就想收養這個苦命的孩子。
于是孟林海就要了八千塊錢,楊群和魏四娃也沒有還價。
到了今天,她才知道真相。
而在他們收養了玲玲的六年時間裡,更是把玲玲視若己出,當成了手心裡的寶兒。
并且為了玲玲能夠更好地生活,兩個人還特意搬到了市區,一邊打工一邊照顧孩子。
他們把自己最好的全都給了玲玲,不管玲玲想吃什麼,想要什麼,他們都是有求必應的。
為了在教育上,玲玲也不會受到虧欠。
他們還把玲玲送到了鎮子上最好的幼稚園,另外還給玲玲報了興趣班。
可以說,不管是在物質上,還是情感上,玲玲過得都十分幸福。
同時,在收養了玲玲的六年時間裡,也是楊群最幸福的六年。
因為楊群也是一位苦命的女人,她是被人販子拐賣到了内蒙古,這才嫁給了魏四娃。
這麼多年過去了,遲遲沒有孩子。
原本楊群早就不想再跟魏四娃過下去。
可自從有了玲玲,她感到生活再一次有了希望。
是玲玲給了她堅持下去的動力,也是玲玲帶給這個家庭的歡樂。
可以這麼說,如果沒有玲玲,就沒有楊群這個家。
而一切美好就像一場夢,轉眼之間就被打破。
如果玲玲必須要回到親生母親那裡,這對于楊群來說無疑是十分殘酷的,他們的家也即将破碎。
但畢竟他們收養玲玲的方式并不合法。
而法律和人情泾渭分明。
是以玲玲必須要被送回親生母親那裡。
于是岚縣民警帶着楊群和玲玲來到曲禮村,而已經得知消息的陳貴梅早早在村口等待着自己的女兒。
曲禮村的村民也都圍在一旁,看着眼前的這一幕。
兩位母親都潸然淚下。
陳貴梅是因為見到自己失散多年的孩子,而楊群則是舍不得自己親手養大的女兒。
周圍的民警同志則非常的高興,他們盡職盡責,用了六年時間,将孩子找了回來,也算給陳貴梅這位親生母親一個交代。
當陳貴梅想要伸手去拉小玲玲,可小玲玲卻一直往楊群的身後躲。
雖然陳貴梅是她的親生母親,但小玲玲又怎麼可能記得她?
而楊群怕小玲玲被吓到,是以讓陳貴梅先不要着急,孩子先叫阿姨,慢慢來。
畢竟楊群一直到現在,她也沒有告訴小玲玲事情的真相,說陳貴梅才是她的媽媽。
這是一場時隔多年的重逢,一切都顯得非常和諧。
來到陳貴梅的家中後,當别人問陳貴梅,楊群把孩子照顧的非常好,她滿意不滿意時,陳貴梅連連點頭。
楊群也忍不住問了一句:“如果讓我做孩子的媽媽好不好?”
陳貴梅回答:“行。”
看來楊群還是舍不得小玲玲。
是以為了小玲玲的未來着想,楊群坐下來跟陳貴梅談判。
她的意思非常明确,想要繼續撫養玲玲。
可陳貴梅一聽,立刻火冒三丈。
她不肯答應,并且聲嘶力竭,對楊群喊道:“我沒有讓你給我養孩子,你那是搶來的,你就是個犯法者。”
畢竟她是小玲玲的親生母親,說話自然是理直氣壯。
而不管楊群怎麼說,陳貴梅就是不答應。
其實周圍的人都能看出來,陳貴梅要回自己的孩子,隻是因為她認為自己是孩子的親生母親,她有這個權利。
而日後孩子如何教育,她是否有能力提供給孩子各方面的支援,這些她全都沒有想過。
她現在更像是一個跟人賭氣的孩子。
眼看談判就要破裂。
此時玲玲的親生父親梁海真得到了消息,離家多年的他特地趕了回來。
對于楊群想要繼續領養孩子這件事,他又是如何想的?
但令所有人失望的是,梁海真卻極力撇清關系,不想跟任何事有牽扯。
既然親生父親不表态,親生母親不答應楊群繼續收養,那麼民警也隻能依照陳貴梅的意思辦。
于是在當天晚上,等玲玲在警察局的辦公室裡睡着了以後,陳貴梅就把玲玲抱走了。
但民警不放心,第二天又特地前去看看小玲玲的狀況。
當時小玲玲以為民警是來接她找自己媽媽楊群的,原本還很高興。
可民警轉身離開的時候,小玲玲立刻嚎啕大哭,嘴裡大聲喊着“媽媽”,就要跟民警走。
但陳貴梅死死拼命拉住她,甚至把她的胳膊都給擰紅了。
就連民警看到這種場景,也忍不住流淚。
看來小玲玲還是想念楊群,想回到她的身邊。
而曲禮村的村民也全都搖頭,他們說這孩子就應該交給養母楊群,不應該給陳貴梅。
同為鄉裡鄉親,他們不為陳貴梅說話,卻為什麼幫楊群說話呢?
因為楊群把小玲玲照顧得怎麼樣,曲禮村的村民一眼就看得出來。
在他們看來,楊群的家雖然算不上多富裕,可與陳貴梅比起來,卻好上太多。
而陳貴梅的家卻算不上是一個家。
丈夫梁海真自從離開後,便對家裡不管不問。
而陳貴梅既不打工,也不想辦法掙錢,每天隻靠借錢為生。
另外,她跟丈夫甚至連結婚證都沒有。
這樣的話,小玲玲連戶口都上不了,更别提上學了。
是以村民們才覺得,小玲玲跟着楊群會過得更好,交給陳貴梅,就是在害孩子。
可說到頭來,法便是法,情便是情。
别人再怎麼反對,陳貴梅是小玲玲的親生母親,這是不争的事實。
而漸漸地,小玲玲也适應了這裡的生活,對于楊群,她也不再提及。
至于什麼原因,沒人知道。
可楊群卻一直忘不了自己的這個“女兒”。
她隔三差五就要打電話向岚縣的民警詢問小玲玲的情況,并且表示,如果小玲玲有任何需要幫助的地方,他們都不會拒絕。
可憐天下父母心。
小玲玲到底交給誰來撫養更好,這個每個人的看法不同。
要說造成這一切結果的,還是那些違法犯罪的人販子。
如果沒有他們,這些事就不會發生,也絕不會給兩個家庭帶來這麼多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