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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在日本替閨蜜擋刀遭受殺害,母親為其奔走6年,終于判刑了

作者:陀螺儀電影

2021年1月10日,山東青島城陽區人民法院對原告江秋蓮與被告劉暖曦生命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劉暖曦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賠償原告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并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這一場持續了五年之久的案件終于得到了法律的審判!

江歌在日本替閨蜜擋刀遭受殺害,母親為其奔走6年,終于判刑了

開端

這一切都要從江秋蓮的女兒——江歌說起。

江歌在日本替閨蜜擋刀遭受殺害,母親為其奔走6年,終于判刑了

江歌,1992年生于山東青島,遇害時為日本法政大學院碩士研究所學生一年級學生。江歌來自單親家庭,但母親江秋蓮為孩子的生活用盡了心思。

寒窗苦讀多年,終于進入到心儀的學府,遠在家鄉的江秋蓮正盼望着女兒光明的前程,可怎知盼來的卻是一通中國駐日大使館的電話,告知女兒已在日本逝世了。得知這個消息的江秋蓮萬念俱灰,在床上翻來覆去地睡不着覺,立刻訂了第二天最早的一班飛機前往日本。那麼,事情究竟是怎麼樣呢?

情感的糾紛

時間撥回到2015年10月,剛剛大學畢業的江歌前往日本留學,在日本語言學校進修日語。留學期間她就住在留學生宿舍裡,在這裡江歌認識了同為留學生的劉鑫。在日後的相處中,兩人的關系迅速升溫,很快便成了彼此的密友。

2016年4月,江歌順利考入日本東京政法大學,而劉鑫也成功地考入大東文華學校,并且跟大一級的留學生陳世峰談起了戀愛,很快就搬出了寝室與陳世峰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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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相戀的兩人如膠似漆,可時間一久,陳世峰便顯示出了真實面目,他時不時地對劉鑫表現出暴力傾向,這使劉鑫十分害怕。

2016年9月2日,江歌的母親探望完女兒後回國,江歌和劉鑫一同去機場送她。同在當天,劉鑫不堪前男友陳世峰的騷擾而向江歌求助,希望能夠借住在江歌家中。按照租房協定以及日本的法律規定,江歌的住處隻能供一人居住,但江歌考慮到好友的情況困難便答應了她的請求。當日晚,劉鑫搬到江歌所住較高價的電梯大廈。

2016年11月2日下午,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為尋求與劉鑫的複合而前往江歌所住較高價的電梯大廈,要求與劉鑫見面。劉鑫因為害怕,向江歌求助,要求江歌趕快回來解圍。在意識到陳世峰騷擾較高價的電梯大廈所帶來的危險時,江歌提出要報警,可劉鑫卻阻止她,因其在這裡借住不合法,報警也會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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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後江歌回到較高價的電梯大廈幫助劉鑫解圍,并要求在家門口騷擾滋事的陳世峰離開。緊接着江歌陪伴劉鑫走出較高價的電梯大廈,劉鑫通過江歌把陳世峰家的鑰匙遞交給了陳世峰。江歌與劉鑫共同搭上同一班電車,陳世峰也上了這班車,但期間并沒有與兩人搭話。電車到了新宿站以後,江歌與劉鑫因為不同的行程而分開。

劉鑫換乘了度營新宿線,陳世峰則繼續尾随劉鑫直到其打工的拉面店。在此過程中陳世峰通過微信給被告發送了兩張被告身着内衣的照片,并威脅被告說:

“我有你媽媽的聯系方式,也有你爸爸的。我不發朋友圈也可以,我發給他們就好了。還有視訊,你要看嗎?你真的讓我徹底失望了。”

在拉面店門口,陳世峰與劉鑫再次發生争執,劉鑫為了讓陳世峰死心,指着同樣在拉面店打工并走向自己的林某對陳世峰說,這個是自己“喜歡的人”,陳世峰是以徹底失去理智并下決心殺害劉鑫,他向劉鑫發消息說:

“如果你和他交往的話,那我就不顧一切了,什麼事都幹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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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鑫回複陳世峰道:“如果我們倆在一起了,你會不顧一切地幹嘛?”陳世峰則再次向劉鑫強調“要不顧一切地追回來”。在陳世峰發出威脅後,劉鑫明顯感到面臨暴力傷害的危險,便要求江歌:“你等我一下吧,我挺害怕的。”

兩人相約在東中野地鐵站出口相見,甚至江歌還給劉鑫帶了她愛吃的馄饨。但二人相見以後,劉鑫卻沒有将陳世峰的暴力威脅告訴給江歌,也沒有告知江歌自己在下午捏造新戀情而激怒陳世峰的事情,更沒有向江歌透露有關陳世峰已經到達她們較高價的電梯大廈附近的消息。

劉鑫與江歌往較高價的電梯大廈走着,可陳世峰卻早已在二人所住較高價的電梯大廈的三樓埋伏。此時的陳世峰已經喝了半瓶威士忌,正在等候劉鑫的到來,他的手裡捏着一把水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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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二人走到江歌所住的201室時,劉鑫已預料到危險,迅速地跑進屋内,而江歌将傘挂在門口挂鈎上後,卻被劉鑫反鎖在外面。在發現劉鑫後,陳世峰持刀沖向劉鑫,瘋狂地按門鈴并且破口大罵,卻被鎖在屋内的劉鑫回怼一句:“我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

一心想殺害劉鑫的陳世峰眼看不能接觸到劉鑫了,便将怒火轉向了一旁的江歌,對着江歌連捅11刀,江歌立刻倒在了血泊中,而八分鐘前江歌剛與母親通過電話。大内較高價的電梯大廈的其他住戶在聽到慘叫聲後開門檢視,隻看見江歌倒在地上,陳世峰蹲在她的身邊,陳世峰見有人發現後立刻倉皇逃離現場。

而在屋内的劉鑫卻并未撥打急救電話,也始終沒有開門對江歌實施救助行為,隻是報了110。等到警方趕到後撥打急救電話,這才将江歌送往東京醫科大學醫院進行搶救。11月3日淩晨,江歌最終因失血過多搶救無效而宣布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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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尋證路

在确認了江歌的身份之後,日本警方在第一時間聯系了江歌的母親江秋蓮。而江秋蓮在停屍間裡看到躺着的女兒時,又不禁昏厥了過去。但醒過來的她仍然是一頭霧水,平日裡體貼可愛的女兒怎麼會被别人殺害呢?她下了決心,一定要還女兒一個公道,而眼下最需要的是證據。可尋證之路卻并沒有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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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秋蓮強行從萬分痛苦中冷靜下來,她想向與女兒同行的劉鑫詢問情況。可沒想到,劉鑫在得知江秋蓮的來意之後,卻回答說:

“對不起,阿姨,我不知道怎麼回複你。”

這讓江秋蓮起了疑心,事情可能并不簡單。

孤身一人的江秋蓮在日本尋找着真相,可她不懂日語,又不認識人,在這陌生的國度裡她又能做些什麼呢?最後,走投無路的江秋蓮将這件事發到了國内的網上,希望從輿論上得到些幫助。

消息一經發出,便引發軒然大波,江歌案在國内各大網上掀起浪潮,而劉鑫則受到了鋪天蓋地的社會輿論譴責。

但此時的劉鑫不但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反而愈發地逃避起來,見到國内的網友對這事表現出廣泛的關注,她還給江秋蓮發去了警告短信,“再出現這樣的新聞,我就停止協助警察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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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秋蓮想向劉鑫解釋,但不管是給她打電話還是發短信,劉鑫統統都不回複,甚至到最後,還删除了江秋蓮的微信好友。由此展開了江秋蓮與劉鑫長達五年多的糾紛。

劉鑫的突然消失讓江秋蓮無可奈何,但她卻并未心灰意冷,她想盡了一切辦法與劉鑫一家建立聯系,并開始在網絡管道上尋找他們。

在各位網友的幫助下,江秋蓮找到了劉鑫媽媽的聯系方式,可電話一打過去,卻收到了對方的破口大罵:

“你女兒命短!不是為了俺閨女!”

這樣的話,叫江秋蓮心頭一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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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的風暴來勢洶洶,劉鑫一家終于抵擋不住,選擇叫劉鑫的父親劉發春出面交涉。可交涉的結果卻不樂觀,甚至劉發春還威脅要起訴她。一家人沆瀣一氣,将這事與劉鑫撇了個幹幹淨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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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過分的是,劉鑫不僅并不認錯,在節日期間,還向江秋蓮發送“阖家團圓新年快樂”等資訊,并通過網絡手段發表刺激性言論:“血馄饨好吃嗎?”

這一字一句猶如刻刀,刺在江秋蓮的心口。有人還私信問候江歌母親要炖“鴿子湯”給她喝,寄“鴿子肉”給她吃。

其實從事件開始,雙方的暴力網絡混戰就沒有停止過,而随着時間增長,反而不斷發酵,愈演愈烈。這樣極端不理智的行為不僅作用在江秋蓮身上,也作用在劉鑫身上,憤怒的網友發起了對劉鑫及其家人的人肉搜尋,後來則演變為全網絡的語言暴力攻擊,攻擊範圍甚至到一些無辜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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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事件愈演愈烈,社會輿論的壓力越來越大。2017年8月,在記者的安排下,劉鑫終于同意與江秋蓮見面。二人見面後劉鑫一改往日的冷漠與不配合态度,向江秋蓮打起了感情牌,“我也不知道應該怎麼辦,以後會經常去看阿姨。”

但随着采訪的繼續深入,劉鑫卻失去了耐心,竟然說到:

“我都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還要怎麼樣?”

這傷人的話猶如一塊冰,使江秋蓮的心涼透了,喪女之痛又一次撲倒了江秋蓮。江秋蓮說得很對:“你根本不是因為覺得自己錯了是以才道歉,你隻是因為你現在的生活受到了影響是以你道歉。”

在見面結束後,劉鑫看到自己的風評并未轉好,又在網上展開了對罵,訴說自己遭受網絡暴力的委屈。可這樣的說辭,網友們卻表示并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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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縷曙光

2017年12月20日,陳世峰被東京地方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恐吓罪判處20年有期徒刑。

而陳世峰在接受審判時,卻替江歌說了一句公道話:

“當時還沒動手時,江歌已經半個身子進到屋裡,而屋裡的劉鑫卻将她推了出來!”

這則消息一出,重重地打擊了江秋蓮。而這則資訊出現的200多天後,劉鑫全家卻在其樂融融地過年,并在社交網絡上美美地放出了自拍照,這一切都不停地刺激着江秋蓮。

2018年10月,江秋蓮發文宣布将對劉鑫提起訴訟。江秋蓮往來奔走,不停地采集着證據,終于在2019年10月将劉鑫告上了法庭,而此時的劉鑫已改名叫做劉暖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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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5日9時,江秋蓮訴劉鑫(現名劉暖曦)生命權糾紛案在山東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庭上,江秋蓮(江歌媽媽)認為被告劉鑫的過錯與江歌的死亡結果足以構成侵權法上的因果關系。

如果被告不阻止江歌報警,江歌沒有被劉鑫要求在地鐵站接被告,江歌就不會遇害;江歌的受害來源自于被告劉鑫;被告是江歌遇害案的唯一受益人與最大受益者;受害人江歌沒有任何過錯。

而被告劉鑫方代理人辯稱,江歌的遇害是陳世峰的行為造成,被告依法不承擔任何責任。此外,兇殺案發生在日本,作為被告的代理人不能用“如果”“或者”這樣猜測性語言去還原想象的事實。

對于原告江秋蓮方代理律師稱江歌遇害,被告是唯一的受益人,最大的受益者,被告劉鑫方代理律師辯稱:“堅持要求調取雙方的流水,最後确定我們被告作為受益者受益了多少。

最終審判

2021年12月27日,江歌母親江秋蓮委托的律師黃樂平收到法院傳票,獲知12月31日上午9點,法院将對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宣判。12月30日晚9點左右,江秋蓮及其代理律師黃樂平接到法院的口頭通知,由于審判長身體不适,将要取消此前傳票通知的12月31日上午的開庭。

而江秋蓮表示願意去醫院看望審判長,同時希望今日就能下判決書。但她也表示願意等待,“這麼多年都等了,這幾天有什麼不能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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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0日,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對原告江秋蓮與被告劉暖曦生命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劉暖曦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賠償原告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0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并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江秋蓮表示尊重法院判決:“我尊重法院判決,我要去告訴江歌這個結果,媽媽做到了。”

同時,江秋蓮向所有支援她的人們表示感謝,向他的律師以及法院各方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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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接下這個案子的那一刻,我就做好了賠錢的準備。”

北京義賢律師事務所主任黃樂平感慨道。而對于目前的判決結果,黃樂平表示,基本在自己預期的選項之内,“應該說判決采納了我們的核心觀點,就是劉暖曦具有明顯過錯,依法應該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以後有人想做好事,有人願意做好事,不用再像以前一樣擔驚受怕。因為司法樹立的裁判标準,給了他們更多的安全感,讓他們對于去做好事有了更多信心。”

在中國這個法治社會,——正義或許會遲到,但我相信絕不會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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