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宦官之盛在我國曆史上是絕無僅有的。明前期雄主們拿宦官當工具人看待,不讓他們識字,“隻使之灑掃、傳指令而己”。可随着後繼帝王品質下降,要麼志大才疏,要麼貪圖享樂,皇權雖依然強力,可權柄卻被閹人竊取。二十四衙門的宦官參差數萬人,除了控制宮廷内務,還隐隐将影響力滲透到朝堂。正統時的大太監王振,勳貴平時都以“翁父”尊稱之。正德時的劉瑾,尋常官員拜會他時要下跪行禮。對太監來說,富貴榮寵是有了,可身為人子卻沒有後代,難以盡孝。身為男人,宦官無法滿足正常的生理需求,沒有異性關愛,那還能組建家庭,追求自己的幸福嗎?
一、明代宦官結婚從何時開始?
王朝初創時,朱元璋對待宦官十分嚴苛,更不允許閹人有娶妻的行為,膽敢觸犯者施以剝皮之刑。可很快這一法令就在永樂時期被實際廢除。永樂時有一位叫劉通的太監,從小就在朱棣身邊聽候差遣,後來被委以腹心,俾察外情,還率領軍事情報部門跟随朱棣征戰四方,立下了汗馬功勞。朱棣感念劉通的功績,破例為他賜婚,将一王姓女子許配與他,協助其打理家庭事務和孝養母親。至此,明太祖的宦官不得結婚的禁令名存實亡,這也讓一些進階别宦官動起了心思。
明代中後期的高層宦官常常被派到地方承擔監軍和鎮守的任務。他們便憑借天家威嚴和手中權力在轄區搜羅平民女子與自己婚配。天順元年,時任工部右侍郎的霍碹上奏告發太監韋力強娶民女為妾。皇帝得知後大怒,将韋力下至錦衣衛诏獄。萬曆時候的礦監陳奉搶奪良家,最終引起百姓民變。還有的宦官會與相熟的妓女結婚,甚至直接将妓院當作自己的外宅。有趣的是,這些與妓女成婚的宦官會被同僚所不齒,處在鄙視鍊的最低端。
對于人數最多的的低級宦官來說,尋找合适的宮女對食是最好的選擇。對食一詞最早出現在《漢書》中,意思是宮人私下結成的暧昧關系。明代宮廷中沒有給宦官供給夥食的廚房,每天的餐飯要從外面運進。但宮女擁有自己的夥房和充足的食物供給。為了吃上口好的,底層宦官便努力和宮女結交,為其出宮采買一些生活用品或替其給家人傳信。久而久之,出于感情和生理的雙重需要,宮女和太監看對眼後便在一起搭夥過日子。對食這種解饞止渴的行為在明末宮中十分普遍。進宮太久還沒有配偶的太監會被旁人取笑為沒魅力的“棄物”。有的對食雙方很有儀式感,會舉辦小型婚禮,兩人和正常夫妻一樣花前月下,彼此誓盟。

二、老婆有了,孩子哪裡找?
我國傳統倫理道德講究“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傳承家族血脈確定祖宗有香火祭祀對古代男性而言至關重要。宦官在擁有一定權勢地位後,自然也想建立家庭擁有子嗣,好在自己去世後,富貴有傳承、香火有祭祀。既然自己生不出,隻好靠收養了。明代法律對宦官收養子這塊沒有明文條例,是以但凡數得上号的太監基本都有養子。宣德年間的宦官王瑾有養子王椿,正統年間的吳忠有養子吳欽,天順年間的太監曹吉祥有養子曹欽,嘉靖年間的司禮監太監張欽有養子李賢。
在宦官群體内部還有大宦官收小宦官的習俗,時人稱為“拉名下”,指的是每當淨身男子入宮,大宦官會在其中挑選機靈聰明、容貌俊秀者結成父子關系。确認關系後,父親會負責其教育管理,待養子成年後則要擔起父親的贍養和喪葬義務。在小宦官成長起來後,也要收養子,久而久之甚至會出現三世同堂的宦官家族。
很快這種拉名下的行為,随着宦官權力的上升變了味,開始有大臣主動投靠宮中的宦官認其為義父,以尋求政治上的庇護。明代義子數量最多的莫過于魏忠賢,他一輩子收了幾百個義子。其中文臣崔呈秀、吳淳夫、田吉、倪文煥、李夔龍負責謀劃,被稱為“五虎”;還有許顯純、田爾耕、楊寰、 孫雲鶴、崔應元在武将系統,号“五彪”。其他在朝中各個重要職位的義子還被取上“十孩兒”、 “十狗”、“四十孫”等稱号。
三、宦官組建家庭是好事還是壞事?
明代宦官組建家庭是人之常情,甚至為皇帝所默許。但有了家庭的宦官行為的第一驅動力不再是效忠皇帝而是自己組建的小家。萬曆三十二年,宮中一件價值連城的珍珠長袍不翼而飛。震怒的萬曆皇帝指令司禮監掌印太監陳矩好好調查此事。陳矩把尚衣監袍房的上下宦官都施以酷刑,最終查明是一個禦前宮女偷摸将袍子偷出來給了自己的對食。這種夫妻聯手,宮女偷盜宮中财貨,宦官負責銷贓的裡應外合模式在當時頗為常見。如果偷得厲害被負責人覺察了,就一把火将倉庫燒掉,然後以“失誤上聞”,最後的懲罰也隻是薄責而已。
明代宦禍之是以猖獗也和宦官借收子擴張勢力有關。在内魏忠賢簡在帝心,在外他的幹兒義子在魏的幫助下個個手掌大權。這些人再漸漸拉攏地方上的土豪士紳,共同構成了從宮中到朝中再到地方的閹黨體系。平日裡他們互相勾連謀奪利益,出事時則抱團取暖逃避懲處。正如内閣大學士韓煅所言:“忠賢不過一人耳,外廷諸臣附之,遂至于此。”
同時宦官組建家庭對當時社會風氣也帶來不利影響。明末社會土地兼并嚴重,地方官吏對百姓盤剝苛待,尋常家庭中的男子吃飽都是件奢侈的事,想參加科舉以擷取功名改變現狀更是天方夜譚。入宮當宦官給了這些人一條新的出路。雖然要閹割身體,但進宮後依然可以締結婚姻,過繼子嗣,幹得好了甚至可以一步登天,比肩朝中官員。于是大量貧苦男性開始找師傅私下閹割,希望進入宮中博個富貴。但明代收太監和如今招公務員是一個道理,每年名額基本都是固定的,多了不要。于是社會中開始大量出現無名白。無名白也叫私白,指的是那些私下閹割但沒被選入宮中的男子。這些人運氣好的能去王府裡充作仆役,但大多數隻能淪落為乞丐和流民,甚至在京城中三五成群地“辄勒馬術索犒”,從事搶劫業務來混口飯吃。
文史君說
宦官娶妻養子在曆史上并不罕見,秦代趙高殺胡亥聯合的就是自己的養女婿鹹陽令閻樂。東漢末年的宦官們都争相立嗣,以繼體傳爵。唐代宦官在妻子死後甚至還能續弦。而明代宦官組建家庭之是以普遍,一方面權位的提高使這一願望更具實作的基礎,另一方面理學中越來越深重的對孝的要求使得宦官們也希望能夠擁有如常人一般的婚姻和家庭生活。宦官從小做完淨身進入皇宮,為奴半生兢兢業業,想在情感上有個寄托也實屬正常。可有些宦官為了滿足一己私欲就強搶民女,霸占良人,就不得不讓人懷疑是不是因為某部位缺失而導緻心理扭曲了。
參考文獻
高豔:《淺析明代宦官的婚姻形态》,《重慶科技學院學報》2015年第2期。
鄭愛華:《明代宦官婚姻家庭現象研究》,黑龍江大學2019年碩士論文。
(作者:浩然文史·天上白玉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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