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常委,第一、二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中國民盟中央常委,新中國首任司法部部長、全國政協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國民盟主席等職的史良,是民國十大才女、著名的抗日救國“七君子”之一和中國婦女運動的先驅和領袖之一,1985年9月6日因病逝世,享年85歲。

史良,1900年3月27日出生,江蘇常州人,1915年考入常州女師,1919年參加“五四”運動任常州市學生會副會長,1923年考入上海法政大學,畢業後成為一名律師。
1931年,史良任上海律師公會執行委員,加入了共産黨設在上海的外圍組織“革命人道互濟總會”,曾辦理多起營救鄧中夏等中共地下黨員的案件。
1936年,她任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常委。年底,她與沈鈞儒、章乃器、鄒韬奮、李公樸、沙千裡、王造時等參加上司抗日救亡運動被國民黨政府逮捕入獄,成為曆史上著名的抗日救國“七君子”之一,她是唯一的女性。後在全國人民的聲援和中共中央的敦促下,被宋慶齡、何香凝、胡愈之等營救出獄。
抗戰初期,史良任全國婦女指導委員會委員兼聯絡委員會主任,第一、二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中國民盟中央常委、重慶市支部組織部長。
在民國,史良是大上海著名律師,民族救亡運動的積極參與者,被毛澤東譽為“女中豪傑”。
新中國成立後,史良将自己在1948年承辦一件大遺産案獲得的上海十餘幢房屋獻給國家,另将一棟三層樓用于民盟上海市委辦公。
史良擔任第一任司法部部長,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委員,全國婦聯副主席,第五、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政協副主席等職。她是民盟第一、二、三屆中央副主席,第四、五屆中央主席。
1950年5月1日出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是新中國第一部法律。史良擔任司法部部長後後,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力促婚姻法的出台。《婚姻法》影響了幾代中國人。
1976年1月,在民主黨派悼念周恩來逝世的追思會上,史良的丈夫——外交部法律顧問和全國政協委員陸殿棟,因過于悲傷,突發腦溢血,當晚去世。
時隔9年之後的1985年9月6日,史良因病逝世,骨灰安放于北京八寶山公墓骨灰堂。她無生育子女,身後沒有給親屬留下任何遺産。
史良故居位于常州市和平南路,為晚清磚木結建構築,1987年12月被公布為常州市文物保護機關。2018年7月,修繕後的史良故居開辟成史良生平事迹展覽館,現在是中國民盟傳統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