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晚報掌上長沙12月21日訊(全媒體記者 楊雲龍 通訊員 龍昱 梅旸)記者今日從長沙市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獲悉,為進一步加強長沙市涉水産品經營機關的衛生監督管理,保障市民飲水安全,依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2021年11月長沙市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開展全市涉水産品專項監督行動,對市内實體經營機關及網絡銷售機關銷售的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涉水産品進行了衛生監督抽查。

此次專項行動以家用飲水機、淨水機的水質處理器和水處理材料等為重點,對經營機關銷售的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涉水産品是否取得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産品标簽辨別和使用說明書是否符合相關要求、與衛生許可批件核準事項是否一緻等内容進行了全面監督檢查,共抽查了1家現制現售飲用水經營機關、3家商場及專營市場、10家主要網絡平台的網店及其線下實體經營店共計248個涉水産品,檢驗合格244個,合格率98.38%。
此次抽查後,長沙市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對涉嫌銷售未取得衛生許可批件的涉水産品機關或個人,給予了行政處罰;對産品标簽辨別和使用說明書不符合要求的,下達了衛生監督意見書,責令限期整改。同時,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監督員開展了涉水産品宣傳,向市民、經營場所從業人員解讀了有關涉水産品衛生安全知識。
下一步,長沙市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将進一步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強化涉水産品經營機關的守法經營意識,規範涉水産品經營市場秩序,確定市民飲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