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從什麼時候開始有的交警?應該沒有多少人知道。
其實早在西周時期我國就已經設定了交通管理者,當時叫做“野廬氏”,職責是保證國都官道暢通。但具有現代特征的交警最早還要追溯到清朝晚期,當時的清朝在洋人的船堅炮利下被迫打開了國門,很多外國勢力和文化開始進入到我國,這也迫使清廷接受了很多西洋制度,為了管理日益增多的車輛,具有現代化的交警開始出現,到了民國時更是司空見慣,如下圖。

早在1901年汽車就陸陸續續被引進到我國,1902年清廷面對日益擁堵的街道,開始在北京建立工巡局,這個部門仿造西方警察制度,采用巡警、交警分段站崗的方法管理地方治安和交通。首先在北京内城試辦,1903年在天津設立交通警察管理車輛秩序,1905年9月又開始在北京外城以及各省主要城市一體推廣,鼓勵各省設立專有衙門,俾資統率,又将工巡局更新為巡警部。
并設立尚書一人,首任尚書是後來的民國大總統徐世昌,另設左、右侍郎各1人,左、右丞各1人,自此具有現代化特點的交通警察在我國近代史上正式出現。上圖為1929年在杭州街頭執勤的交警,他們頭上還挂有“當心汽車”的提示牌。
這張圖是指揮日本車輛通行的舊照,雖然後世對民國時期那段任人宰割的曆史并不看好,但也不得不說圖中的交警英姿飒爽,皮鞋锃亮,制服筆挺,這套行頭在那個年代也堪稱是神氣活現了,難怪很多網友認為在指揮日本車輛的中國交警很拉風,因為在那個貧窮落後的年代,能穿上這樣的服裝真的是很拉風的存在,足可以吸引很多眼球了。
作為通商較早的開埠城市上海,在晚清末年就已經修建了城市公路,1908年的上海更是開通了城市電車。到了民國時期随着上海經濟的蓬勃發展,街道上的車輛越來越多,在1927年、1929年上海開始出台《上海管理汽車司機規則》以及駕照擷取的章程,是以交警制度的建立正是伴随着日益增多的車輛而出現。
在1934年民國内政部還頒發了《陸上交通管理規則》,事無巨細的對汽車牌照和司機駕照的管理制定規則,并規定無論是黃包車、轎車、大型車輛還是騾子車都必須有駕照,騾子車還要表明騾子的顔色,汽車副駕駛也要擁有駕照,這雖然有點匪夷所思卻也是當時的曆史事實。
可以說無論是清朝設立的巡警部,還是民國時期頒布的各項規定制度,都表明随着時代的發展,我國在學習西方優秀管理制度的路上又邁出了一步,這是學習的開始,也是時代的進步。那麼在這些老照片中您是否也覺得指揮日本車輛那張照片中的交警很拉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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