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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推荐】李雪松:陈情于文字的温婉流露

作者:克拉玛依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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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廓

【特别推荐】李雪松:陈情于文字的温婉流露

李雪松70多岁后出生于新疆玛纳斯县。文学创作始于1990年。诗歌和散文作品在报纸和杂志上可以找到,如格林风,西部,绿洲,土火,中国作家,新疆石油文学,吐鲁番文学,伊利日报,博尔塔拉文学和艺术。毛泽东艺术学院首届作家研讨会学生,新疆作家协会会员,中国石油作家协会会员,克拉梅作家协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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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

我看到父亲在阳台上回家

(向上滑动以查看原文)

清晨在春天的阳台上

我看到父亲走在回家的路上

人群在小街上孤独

与父亲同行

穿着父亲的银灰色运动服散步

和银灰色的运动服,浅色的头发

独自一人与父亲同行

静静地看着父亲

我突然很伤心

我记得我父亲平常的样子

想想他的旧

他的头发一直稀疏

看报纸,戴上旧花杯

他认不出电视上的单词

有时你会忘记你刚刚做了什么

他年轻时脾气不好

现在它就像一个孩子

不知怎的,看看我的父亲

我经常在别人的幸福中

无法抑制内心的悲伤

父亲的脚步慢慢来

他走过一片阳光

穿过一片光影

他的行走

多么像一个无声的故事

多么像时间的流逝

- 发表于《绿风2017》第三期

我想念你与草原

今晚,草原寂静无声

众神休息,风不再吹

这样的时刻

如何适合错过

在草原上想念一个人

我没有更好的方法

把我全部倒出来

只剩下这个不眠之夜

和草原

好吧

我会用草原想念你

想念你与草原上的泉水,风和虫子

与黑夜,石头,与流动的月光一起想念你

与高空的星星

而深埋在地里的草根想念你

在草尖上使用露珠 马蹄铁的脚印

蝴蝶亲吻的花朵想念你

使用挂在旧毛毡房子前面的马灯

和它的橙色光

我想念你

今晚草原是多么的宁静

我会想念你与这片宁静的草原

不,这还不够

除了这些,想念你

并添加我

漫长而宁静的生活

星夜低语

如果我给你这样一个夜晚

我成了一个一无所有的人

并聆听

微风拂过春林

它派出了一些年轻的新分支机构

叶子吐出柠檬黄色,并将其染成翠绿色

杏子害羞,只能堆雪

此刻,沉睡的人

让我和你谈谈这个夜晚

和你说,我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两颗星星升到天空中的床上

它点亮了一万盏灯

云层无痕可做轻薄薄薄的衣服

虫子低声说

我是一个哈斯托尔吗?

一个习惯于安静和让倾听比他告诉他更多的人

想趁着夜晚去银河系船

桨形微波波波入谁的梦想?

星空整夜寂静

宇宙中的钻石

它们神秘,高耸而微弱,带有淡淡的荒凉感

我无法理解其中之一

就像我无法理解夜晚一样

夜晚没有星星的边缘

保持这一天的宁静之美和自然高贵

四、什么是幸福?这对我来说并不罕见

为夜晚宁静的星光哭泣,而不会感到悲伤

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乐趣

夜色如水,眼睛发蓝

天空是一条巨大的河流

世界是安静的

我多么想爱这样的真美

- 发表于2012年第四期《文学圈》

散文

早春、晚秋、晚秋——我读了王增轩

读王增轩的文字,我经常有这种感觉,你觉得它很好,但一时不能说哪里好。

有一次,我在《老舍先生的《我如何学习一门语言》中读到一句话:"无论我写什么,我总是希望能够相信白话。"此刻,我想,如果说起'写大白话',王增轩可以帮个好手。

在阅读了大量世界文学名著后,世界公认的文学大师老舍先生证实:"世界上最好的作品几乎就像文字一样简单。"所以我想,是的,'轻盈简洁'是王老话的魅力所在。他的作品经得起这四个字的考验。

不要说《天下草木》的诗意和情感,也不要说《四重奏食物》的音乐和洒落,我想说,是一部作家的散文集《一代古人》。这本文集收录的作品,并不是王增轩最著名的作品,也不代表王晖诗的精髓,但同样新鲜永恒,赢得了我的最爱。

一个随和、寂寞的城市老人,在王的眼中,已经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庄子。"他是一条真正的鱼。坐在小锅里,用薄筷子将细面条"接住"碗里。他不停地拨动鱼,一碗鱼就是一条,又厚如一条。我宁愿错过一辆公共汽车去看他。"这样的文字,不拘小节、亲切、温柔如家般的聊天,却细腻如一座小桥流水,读起来常常让人刻意还是没有完成的感觉。

他写了一个傻瓜,并没有形容他很可怕,他说:"两只小圆圆的眼睛,鼻子很低,几乎没有。"怎么洗了,怎么救了,什么也说不出来。他整天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我走得很慢。一步,一步。"这绝对令人惊奇,这些话,不多,只是碰巧的意思。我仿佛看到了那个人,那个孤独孤独的傻瓜八只在我面前,他的脚步似乎有一种节奏感。他问那个傻瓜:"你为什么不结婚?"傻瓜用手指指着他的太阳穴:"这里,坏!很明显,这个傻瓜什么都不懂。每读一遍到这里,我都没有对他感到一丝遗憾,知道他是个傻瓜,比不知道他是个傻瓜,又能走到哪里去呢?

王老先生回忆起金月轩先生的文章,他说:"金先生有一次讲课,说话,突然停顿下来:'对不起,我这里有一只小动物。他把右手伸进后脖子,抓到一只跳蚤,用手指捏了捏,看着它,非常骄傲。"几下笔,金先生简单搞笑,鲜明个性的形象摆在我们面前。

王先生说,"说实话,逗人发笑,真是丑恶。"我是这么认为的。他写了京剧名剧《圣基》,称自己是"冷脸小丑",不仅在舞台上搞笑,在生活中也那么有趣,垂死不朽,也令人惭悴。

—— 盛基病久久,家人知道他的病还没治好,他已经做好了未来的准备,买了一件救生衣。有一天,他让家人给他打扮,他穿好衣服,说:"给我拿一面镜子。他看着镜子说:"嗯,就是这样!""这'视死如睡'洒,多么令人钦佩和叹息,这样的心灵,能与肩膀相匹配,又有多少人?另一天,他很坏,家里忙着,怕今天过不了。但他问道:"别忙。我今天不会离开。今天外面下雨了,我没有雨伞。"这一段文字,全是自然而有趣的,显然是一句家常八卦,是他写的,却增添了不少精彩的魅力。

王老的文字,以白色素描为主,既是朴槿惠的废名、洗法,也是程申从文老师的空虚、清晰、自封的一种简单明快。"散与壮,可口"是王增轩作品的真正味道。

他用平静的语气谈到他的父亲:"他是我认识的最聪明的人。"这就像谈论别人的父亲一样。我父亲在他的余生中画了很多画,并以懒惰而闻名,"他说。父亲哪里懒惰?他的工作室堆满了画家的纸,上面有一个红色的标志。有一次,我的继母提醒他,'这些文件,你应该画出来。"我父亲看着红色的标志说,'这个人死了。"太可惜了。人云:写一个人既小一个人口吻,真的是对的!人死了,自然也不必再急于画画,连字里的意思都懒得说,它的懒人就看得出来了。这句话短短,没有痕迹,但可以玩弄品味,一种本性松散,坚定的"懒惰的父亲"呼唤出来。

我一直认为,王健林的轻快和写作风格,与他平易近人、真实、自然的性格有关。在《我为什么写作》一书中,他称自己"没有争议,平易近人"。而他的世性气质似乎深受父亲的影响。

"我父亲是一个非常随和的人,"他说。我十七岁初恋,暑假,在家写情书,他傻了个屁!他喝酒,给我倒了一杯饮料。抽烟,他为我抽烟,他总是先给我火。这样的文字,不禁让人发笑,这真的是"多年父子成兄弟",想必他很习惯这么和蔼可亲的父爱,因为语气表达有点骄傲。王老的散文似乎没有多少深刻的思考,但这种真实人物的阅读速度特别动人。他写父亲画得不错,但不是在他的绘画方法上,画功多少墨迹,仅举一个例子,但当大聪明无功时:"扬州有菊花种'萧色',父亲说这种颜色画起来最不难画。"小萧"非常空灵,不可预测。他画的,我看,是小色的!"这一段,清新粗俗,简洁美观,父亲非凡的绘画作品在纸上跳跃,真是精彩!"细细咀嚼,不是靠匕首——这种"浅色",真的只能是意思,说不出来。

王增轩的写作,将日常口语、方言、民间文学和古典文学融为一体,能让人感到和蔼可亲、自给自足、让人爱。王安毅曾说过:"王增轩的话,可以说是最容易读懂的。总是最普通的单词,最普通的句子的组成,说出最普通的事情。这句话对我而言,也有一种声援。他的花园,老病的记忆,茶馆,老年,妈妈都是。

王老似乎是个脾气好的人,他说,"人不能太固执,活在世上,一方面需要认真,有时候只关心。"这太令人印象深刻了。说起理发这种生活小事,王先生也是一个道,他声称自己经常在理发这件事上妥协,任何理发店,钻进去都是。"理发师问起这件事,我只是说,'和你在一起!我不忍心给他一个头。这样的一句话,用简单、简单蕴含着极致的味道,可以说是辉煌之后回归平淡。

他有一个睿智的头脑,善于感知和捕捉人物的"神",他写了一个毫无生气的殿堂,没有文字,容易刷,但神的末日,比如在眼前:"他看到别人笑,别人沮丧,他没有表情。他的眼睛是冷落的,没有看任何人。客人点菜时,说他那么平,不高,不低,不厚,不细,不情绪化'呃'。我们叫饺子,他没有。等了半天,饺子没有来,我们叫他'饺子在哪儿?"没有饺子。"所以你没有?"对不起你!"他的脸什么都不是,他的眼睛仍然是空的。"多么微妙的,福音派的描述,简几下,魅力全都出来了,这个茫然的大厅一直站在你面前。这一节,没有文字也成了一个美妙的情境,文字是无机的,但轻盈而美丽,精彩到毫转弯。

我常常在想,为什么普通的、普通的日常口语对王增轩的笔,有一种特殊的风味?想走吧,盖伊,因为它确实做到了"高僧只说普通的话"。

王老向中西学习,钢琴棋画全都精通,也深受古典文学如古散文、笔记小说的影响,但他从不在文章中展示知识,堆积文字,他只说家里平常的话,大话,大真话。因此,他的语言不仅亲切,地气清新,充满活力,而且口感简单丰富,火纯绿色,令人回味无穷。

他写了西南大学教授唐立先生的工厂选题词:"'双香红啊,玉头凤凰。'- 好吧!那很好!"花卉收藏"完成。学生明白吗?我明白了!从他梦幻般的嗓音和长相中,我体会到温飞清话语的美感。不是要说话,不是要说话。"这么特别的讲座真是太棒了!"有一种方式就是"风不说风剑,最长的品味文字",对于文艺作品的欣赏,千言万语不如莫言。很多时候,就像一件事,一个人,一个词,也许,你只需要说"非常好!"够了。"

在《自出版》中,王增轩这样自我描述自己对文风的向往:"我非常渴望苏伟说:'比如云的飘动,开始的不确定,但往往在行里,往往根本就停,自然,姿态。王老也说过,语言的美不在于一句话,而在于句子与句子的关系。他谈到包世辰时对王伟这个词说:"看似参差不齐,但如果老人抱着年幼的孙子孙女,期待感情,痒痒有关。好的语言就是这样。"我以为王先生的话也可以被采纳。

《一代古人》多为文字人物,不仅描绘了王老的童年、父母和老师,还他看到和听说过的上流社会的雅士、城市井人物,可谓三教九流无所不能。

王老的一生是平民。他热爱食物,热爱生活,并声称他一生的三种乐趣是写作,绘画,烹饪。因此,他对自己对所有人的著作进行了亲切、热情、包容的审视。无论是知识分子还是汽车销售者流动,都没有卑微、庸俗和无聊的市场阶段,而是从内到外散发出一种淡淡的、高度的自我欣赏的古老意义。

王老老人的作风已经老了,字法朴素朴,不雕琢,松动干净,带有薄霜微微的冰凉味,比花似锦上添花的灿烂,可以说是洗铅和懂字。

1987年,王增轩的第一本散文集《浦桥集》出版时,无法再向作家出版社提出报价,当时67岁的王增轩为自己写了一则广告:

齐白石自称是第一首诗,第二字,第三幅画。有人说,王增轩的散文比小说好。这不是决定性的,但它是有道理的。

这本文集,记事人员,写风景,谈文化,谈过去,还有草木虫鱼、水果食品,都有感情。有一个小的检查也是令人欣慰的。说话,要善良,不要坚持自己的观点。温柔优雅,雕刻少,如云朵的流动。早春、晚秋,味道相似。

一些草图,但简单,风吹拂,温暖人心。

当我第一次读到这篇文章时,我很惊讶。玉居"早春新、晚秋、味道相似"这几个字都很不错。最好的菜是什么?不能确切地说是这个"春新,深秋之夜"吗?

评价自己的话,能落得很慷慨,不抱的姿势不容易,最难得的是"吃"理论,可以叫得很优雅,它的口感津津有味。王老是一个人,一直像个孩子野孩子,精神青春,这实在是老公的自我状况依然是老人的面孔,老年依然是红子的心。

祝你好运!世界之间没有比这更伟大的爱了。

- 2017年发表于《西部》第四期

而影子将被送到一年

1

十一小长假,先生出差耽误了省内,我决定带小学生回家。

当我接到电话时,我母亲非常高兴,她和我父亲一起去了蔬菜市场。当我和小学生回家时,由于他们停不下来,餐桌上已经摆放了各种鸡鸭鱼菜。看着满是烟花的桌子红、绿、绿,心里不禁发烫,眼窝突然潮起。成家后,我几乎没有时间去看望父母,往往只在元旦那天见面。也许,在我父母的眼中,我是关于那个有嘴巴的小女孩。那天在餐桌上,我吃了很多韭菜,饭菜真的很香。看到父母的幸福,我也感到非常欣慰。

吃饭,在客厅里和父母一起喝茶,八卦。学生们有他们的表兄弟一起玩,早早跑出来。妈妈只是说我一路上累了,不要爸爸再跟我说话了,一定要让我睡一会儿就走了。我一直睡得不那么好,但这次我睡得很香。我用最后一张床盖上了紫色的花被,轻轻地熨烫着,我闻到了熟悉的气息。

当她醒来时,她的母亲正在厨房里煮粥。电视很小,两个调皮的袋子很少安静。被问到,母亲警告他们不要和我吵架。

父亲用一个旧的珐琅圆柱体浇灌花朵,现在像古董一样难以看到。想想那一小时我喝水的那个珐琅杯,白色背景蓝边,印在上面两棵牡丹,一朵瑶黄一个卫子,花簇,浓密的色彩通过一种庸俗的亲切,现在已经不知道要丢在哪里了。片刻。

家里养的家具是常见的花草。三角李子,燕子棕榈,香木,竹子,绿色镐,海獭和一锅新买的樱桃辣椒。那樱桃胡椒很浓郁,深绿色的叶子,其间有一个红色、黄色、紫色和三个小辣椒,圆圈的顶端挤在一个地方,真的很好看。学生们大吃一惊,走上前去看了很久。

2

这次回来,还见到了儿时的朋友玲子。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中秋节。我还记得我和她在树下牵手告别,安静,彼此珍惜,却没有意识到。

大约是个好时机去她的店里找她,然后去吃个小火锅。出门后不久,我发现天气不好。有心回去拿雨伞,但又不要懒得再爬楼。所以穿越心灵往前走,好在远处就不远了。

玲是老邻居林的小女儿,我和她一起玩耍长大。

现在的玲,在小镇上开了一家老北京布鞋店,每天都迎来照顾生意。虽然小店很红热,但日子很邋遢,经常不能按时吃饭。她的丈夫Jun是一名货运司机,每次下车都是三五天不回来,两个人的感觉都不咸。上小学的女儿无人看管,每天放学后都来店做作业。玲有时递给她一点零花钱,还在隔壁的小餐馆买两个洋葱蛋糕或者一碗盐水面条都会吃,但要要肚子饱。

我无缘无故地关心她,私下里都劝玲珍惜自己的身体,好坏也让女儿吃得更好。她不在乎,总是说她已经习惯了痛苦,这些都没什么。

知道我要来了,玲早早就把女儿送到我奶奶家,在店里等我。我们一见面,她就高兴地向我打招呼,上下打量着我,并吹嘘我的裙子很好看。他说,"你觉得我比上次瘦了吗?"我正在减肥。"她有点胖,肤色白皙,有一丝美丽。

3

坐半英里,不时有人来看那双鞋。我们断断续续地交谈,因为我们谈论的是蓉姐,她已经很久没有见面了。玲的妹妹蓉嫁得很远,生了一个先天生病的女儿,搬家就医,现在看医生也像烧钱一样,生活很悲惨。玲说起姐姐,差点哽咽,阴郁:她也好久没回家了。

世界是多么的艰难,我不知道该如何解决,只能伴随着她无助的叹息。

当晚餐时间到来时,我们手牵手去吃饭。火锅店里的人都挤满了人,渲染出一种世俗的喜悦。在薄雾中,她和我坐在角落里聊天。有那么一瞬间,我恍惚了,以为我在做梦。但很明显,我和我儿时的朋友在一起。

说到这里,她变得开朗起来。我的朋友,她曾经在一个布袋里凿了几个洞,装了两个活蹦蹦跳跳的"走鸡"跋涉来看我。在长长的公共汽车上,由于鸡吠声,她几乎被司机赶走了。所有这一切,在我简直不可思议的壮举中。一年夏天,我放假回家,带着三岁的儿子去看她。和她一起采摘蔬菜时,我只是告诉她我儿子关于卷心菜和菠菜的笑话。晚饭后,她居然开着摩托车,认真地带儿子去她乡下父母家,去见田里生长的菠萝......

在城市悠长的声响中,如此温暖的回忆,常常感动着我流泪。

我记得她说她在乡下还有土地,现在正在雇人种地。当我退休时,她陪我回到乡下种植花卉和蔬菜,鸡和鸭。她认识我。憧憬着这样美好的未来,我们欢笑了很久。

随着天空变暗,我要离开了。凌把我送到了市场的东端,让我有时间再坐一次。当时,灰蒙蒙的天空上下下下小雨,我们俩在屋檐下躲了一会儿。看到雨越来越大,怕妈妈的焦虑,她坚持举起雨伞送我。

在路上,她告诉我她家祖屋未来被拆毁的事,我清楚地知道她很伤心,却没有言语可以安慰。

4

那天晚上,阵雨没有清除,天黑后仍然在下降。我躺在床上听着雨,没有睡觉。想想过去,每次回来和妈妈经常去花园里散步已经很久没走了,不知道现在是什么场景,一会儿就去那里散步。

第二天早上,天气很好。妈妈还在睡着,昨晚和妈妈聊得很晚。跟爸爸打个招呼,轻轻关上门,下楼去。楼前桑树的叶子如玉一样金黄,让人翘首以盼。仰望天空,蓝天如洗净,心里不能被风吹得浩瀚无垠。

时间还早,花园里没有行人。小路上,白色的蜡叶落到地上,树林又深又密。走在森林里,深冷袭来,我很高兴能多穿衣服出去。有那么一瞬间,疏浚的风来摇晃地面,落到英国人的怀里,翩翩起舞。

花园建得有点稀疏,只有几个屋檐亭,两座木桥和一条弯曲的走廊。夏天回家时,我经常和妈妈一起在凉亭里消暑。尘土很长,我们总是不愿意离开,因为其他地方都很热。

此时,亭下有祭坛上的菊花枯萎了大片,那些花因为缺水,已经枯萎成一团,但炸药仍然很高。古诗中有一句"宁愿把香植物捧在老身上,也不愿与黄叶秋风共舞",而这一次的场景非常贴切。

步行和停下来,来到游泳池上的小长廊。水是深绿色的,岸边的草叶静静地挂在水中,悠扬,悠扬。

在池子的中间,几十条锂的尾巴慢慢地游动着。睡莲的叶子像薄薄的绿色蝴蝶一样铺在水面上,两三朵睡莲敞开而安静。雪白的尘埃一尘不染,粉红色像凌波仙女。它两个和一池蓝色的水,一句话也不说,比如美女照片。我拿着栏杆很久了。

5

在家,这一天就像一次静修,只有感觉到日月平静,心意坚定,往往不知不觉,可以改天。

吃了一天的饭后,他和母亲去了新落成的南方公园。天空依然明亮,真的有很多人。有人在小广场的另一边跳跃。我们找了一条安静的路,先是并排走,不知不觉地变成了我前面,母亲在后面。于是他停下来等她,把她的胳膊拉过来。

在椅子上坐下。妈妈看到我头上有白发,会帮我。我微微侧着头,妈妈的手在我头发上轻轻地动了一下,很惬意。因为我想起过去,是我是为妈妈拔出白发,现在,仿佛一夜之间,妈妈的头发已经有很多白发,不再来不及拉扯,也不再需要拉扯。突然无言以对,心中是无边无际的遗憾和悲伤。

和妈妈在一起,除了老话什么都不说,妈妈爱说,我想听。我喜欢那种漫无边际的感情,这常常让我产生一种错觉,突然间我还是那个时候的我,妈妈还是一个年轻的妈妈。

董桥说:"真的让生活变得美好,常常被遗忘以前的尘埃。它是潜伏在内心深处的老根,忘记浇水不会干涸。"我是这么认为的。

如果把生活比作露水,一瞬间却很美,我想,我可能已经尝到了它的痕迹。

太白有一朵诗意的云:"天地的丈夫,万物的反击者;混沌就像我一样,或者说是没能解决其中的深层滋味。然而,今天,当我写下这些破碎的岁月时,零星的文字记忆,不能让人感到惊讶,世界上最大,最无情和最深情的事情,只有时间。

这是可以记住的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隔壁有一位祖母,她可以很好地种植甜瓜。她拄着一把小锄头,走到院子边上刨,在那里挖,似乎什么也没做。但没过多久,无论她走到哪里,都会有几棵绿色的小树苗。

我不知道她在种什么。当弱小的幼苗摊开叶子并长出一层绒毛时,我意识到这是南瓜或西葫芦的叶子。这些越来越肥的树叶穿过沟渠,每上坡,有的凭借着恶魔的触手直接爬上了我家的墙。刚过了半个多月的功夫,墙上铺着一条密密麻麻的毯子,仿佛在墙上穿上了一件绿色的裙子。

风吹过,墙上的叶子挤到下一个,你推我,我打你,就像一群顽皮的孩子在打架。风停了,他们安静下来,像个害羞的小女孩。

不知怎的,我总是喜欢躺在墙上看奶奶的房子,觉得奶奶的外表很亲切。她不知道自己多大了,但她还是很健康,而且她是个无所事事的人,每天都在院子里做。我看到她整天进出小屋,在院子里忙碌,可以看到很长一段时间。

奶奶来这里没多久,我不太了解她。我只听到大人们说这是她儿子家住在这里,不知道为什么要搬走,换取他们住。

我家和她家,只有半人高的红砖低矮墙,那堵墙很低,但两片菜田隔开了一些。

我总是喜欢躺在墙上,看着那边,她可能知道,但她看起来不像她看到我。我看着她慢慢地做了很多事情

为了喂鸡,她从屋里拿出一个大的旧搪瓷锅,放在窗台上,从中她拿着一堆散落在地上的黄成成玉米粒,撒了一堆,然后吃。当鸡吃完玉米后,他们分开去了。我看到她从房子里掏出半桶水,掉进院子边的水泥槽里,慢慢地走到房间的尽头。走过房子的角落,驼背人暂时看不见了。很快,她就出来了,手里拿着那头老牛,叫它喝水。牛就是不喝酒,拧着头痴迷地向一边看去,好像很害羞。

我家没有鸡或猪。我问的时候,大人们都说,院子里到处都是鸡,太脏了。于是,我莫名其妙地羡慕那些满屋的鸡鸭,养着牛、羊、猫和狗。我依稀记得我家养猫。

奶奶的老伴是个高个子的男人,长得不像奶奶和善良,我有点怕他。他不喜欢说话和笑,他看起来很严肃,偶尔会取笑我。他一装做鬼脸,那一些黑红相间的皮肤都挤在一个地方,眼睛却盯着圆,脸上是笑不笑,像哭不哭的表情,真的让人哭又笑。虽然他很善良,但我还是不太接近他,总是因为他是一个不笑的男人。

爷爷很少在院子里走来走去,想知道他整天在房子里做什么。

奶奶家养的鸡比较多,我们买奶奶的鸡蛋吃。当时,卖鸡蛋都是为了一个孩子,很多人都在卖鸡蛋,奶奶以为我们给她买鸡蛋是刷她的意义。数着鸡蛋,付了钱,还多给一个,妈妈自然不给。推搡之间,奶奶赶紧把鸡蛋放进我的口袋里,抚摸着我的头说:"就在我给鼠尾草吃的时候,看看小家伙还长多久。"

那一个蛋,让妈妈很不高兴。在家做了两天后好吃,让我带一些到奶奶家送。当我回到家时,奶奶已经煮了两个红皮鸡蛋,给我塞了一个可爱的小茧。妈妈看见了,既然心里有个数字。妈妈在中学教书,一年一度的节日也会分为卷心菜、鱼、米粉、油等。当你来找我的时候,妈妈经常出来一些让我送给奶奶。我对母亲的拙劣工作感到非常满意,从小就对老人和和蔼可亲的老人有着天然的感情。

我成了奶奶家的常客,随便踩着东西去奶奶家玩。说要玩,但像奶奶身后的小尾巴。奶奶种菜,我拿一把小铲土铲;奶奶浇水了,我也用一个小水箱浇水,但水都倒在别处;奶奶喂鸡,我还争先恐后地撒玉米豆,奶奶说够吃鸡肉,我不听,奶奶从不怪我。

有一天,我口渴了,老奶奶带我去家里倒水喝。喝完水后,奶奶不知道在哪里可以找到两颗果糖,微笑着在我面前举起。我很高兴,赶紧把一个剥进奶奶的嘴里,然后剥一个给自己。当我吃糖时,我高兴地折叠糖纸玩。奶奶看到我非常高兴,心想,问我:"你奶奶在哪里?她伤害了你吗?"我僵住了一会儿,说:"是的,但我没有看到她,她早就走了。奶奶什么也没说,只是轻轻地叹了口气。

爷爷经常咳嗽,他偶尔出门,在屋前转了一圈,其余的都躺在床上休息,好像他生病了。

几乎每天放学后,我都会去奶奶家玩一会儿。妈妈没有看到我,然后我知道我去了奶奶家,隔着墙喊,我也回去了。他们想知道为什么我和一个老太太这么亲近,但我无法分辨。

日子像河里的水一样平静地流淌。那年9月,我上了三年级。有一天,我从学校回家,看到很多人在我祖母的院子里,他们正在把东西搬出去,什么锅,碗,桌子,凳子啊堆积起来。我认出那群人中有一个奶奶的儿子,在我小小的心中,突然有一种不为人知的预感——奶奶要走了吗?

我惊慌失措,用腿跑到祖母家。我看到一辆大车停在奶奶家门口,人们正在装东西,我跑到院子里。奶奶被搀扶着,正从屋里出来,眼睛通红,明明只是哭了。奶奶看到我,把我抱在怀里很久才放手。奶奶把我的胳膊绷得那么紧,还是忍不住揉着我的头发和脸颊,我感觉到她沉重而压抑的啜泣,我的小心脏痛了起来,忍不住哭了起来......

世界上有许多我们无法理解的事情。经过几天的悲伤,我慢慢好转。后来,我听到妈妈说,爷爷和奶奶都是被儿子接走的,老奶奶在这里住了九个月,还来看看儿子的房子,现在房子正在寻找一个好的买家。奶奶不想去,但儿子没有答应......

从春天到深秋,她做了我的祖母九个多月。

这时,墙上的南瓜花已经绽放了。有一次,它们在阳光下一个接一个地闪耀,我看起来只是好看,但从未注意到它们的孤独。

奶奶走后,葡萄藤上的西葫芦老了,南瓜就像一盏金色的灯笼。我忽然想起奶奶种的,好像从来没吃过一样,她看着它们,好像是个孩子一样。记得,奶奶和爷爷似乎很少笑,奶奶总是喜欢呆在院子里,爷爷却整天塞在屋子里。他们,就像来自两个世界的人。我似乎有些理解,也许老奶奶种了瓜,不是为了吃它,只是为了送来寂寞。

隔壁的小院子,门已经关上了,不知道为什么很久没人来住。奶奶曾经住过的房子也锁着,老牛和鸡群都不见了,院子里那么安静荒凉了一会儿。那些小南瓜,西葫芦,所以一个接一个在风中孤独地老了,没人问。

之后,太阳照常升起,时间一天天过去,季节像往常一样变化了几次。我再也没见过那位祖母,直到我家搬走了。

春四味

那年春天,我七十多岁的父母决定回到山东的家乡。什么时候去,日期定在清明之前。我要求单位休年假陪同他们。

出发当天,正值大雨,机场电台不时播放飞机迟到的消息。我和父母在候车大厅里等了很久,无聊,起初还注意收音机的通知,渐渐不再听了。在茫然的等待中,疲惫袭来。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让我们准备登上新闻,于是,在一次无序的匆忙中安定下来。在等待起飞的同时,大脑处于混乱状态,仿佛置身于不同的空间。

机身缓慢振动,迅速升空,侧面的灯光闪烁。我结束了在北方的家中的长期住宿,并被扔进了一个短途旅行。三个多小时的空中漫游,让我恍惚,四肢麻木,疲惫不堪。

即将落地的城市是郑州。

我们从郑州乘高铁转乘高铁到商丘,坐了一辆大巴。此行的第一站是我父母的故乡山东省曹县。

在他的家乡,我父亲没有家人。只有他的三个兄弟,我的三个叔叔,还活着,我父亲要去看他。抵达当天。当时是黄昏,舅舅陪着几个表兄弟在等我们。很久以来其他亲戚见面了,更别提一句冷酷的问暖,我看到银发爸爸和叔叔握着对方的手,双臂颤抖,哽咽着有些无语的表情,不禁感到抱歉。

接下来是几天的团圆饭,表兄弟们轮流做东边。在餐桌上,我第一次听到父亲被表兄弟们称为"七叔",知道他的父亲是兄弟姐妹中最小的,是他家里唯一一个住在遥远的新疆的人。

在最初的几天兴奋之后,生活又平静了下来。三叔很早就为我们准备了一个带小院子的房子。就这样,我们和住墙对面的表哥两个表哥成了一家人住在一起,不仅一日三餐一起吃饭,平日里还聚在一起娱乐聊天。三叔,身体真的很健康,第二天就开着他的轻便小巧的老年婴儿车,来我们一起吃饭,聚在一起。

二是勤奋和李索人,二哥有些厚实无华,两人说话做事一快又慢,一招一动一静,也很合适。几十年的夫妻倒下了,对方的脾气性格知道,默契连吵架都上来了。

我们和二哥一家人相处轻松愉快,最值得一提的是,我吃了几种在新疆很少见的"稀有"菜。

弹簧板一个蓝色的头

一天早上,小雨停了,二哥不知道什么时候上街。当他回来时,他带着一袋鸡蛋和一袋绿色蔬菜。放下鸡蛋,二哥会把一袋绿色蔬菜放到桌上,对我说:"看这道菜是什么?"我不让你知道!"我打开它,我从来没有看到它。菜长得水汪汪的,露出一个样子,绿色的茎秆在扁平的圆叶上,叶子的根部是一点紫红色,大约有一点雨,看起来很绿。

看到我茫然,二哥骄傲地笑了笑:"头!"

"那是什么?""镊子 - 鼻涕虫 - 头!"哦,这很清楚。

锄头是芽。

就是这样,桌子上增加了一道新菜 - 芽炒鸡蛋!这是二哥自己做的,他说:这是我今年第一次吃!

没花多少力气,菜就上来了。在白瓷盘中,鸡蛋的金黄色和叶子的绿松石在一个地方,颜色非常赏心悦目。二哥说,只放了一个鸡蛋,更不敢遮住原来的味道,所以金黄才变得点缀。这道菜,真的非常符合我的胃口,豆芽含有一些轻微的苦味,如果有回报,还有其他蔬菜的不可替代的香味。

其实,如果说起吃芽,恐怕《红楼梦》里的女孩机会最多。话虽如此,宝宇有一天和探索春天的商量想吃一个"油盐炒芽",然后一个小戒指到厨房送五百块钱。一个"油盐炸芽"值五百美元吗?不也可以。你想想,宝玉是多么优雅清澈的人,吃了一个芽,却花了二三十块钱,却送了五百块钱来奖励,这,不仅省得了那些爱嚼舌根的人接下来的流言蜚语,还体面地贴近了人们的心,如此慷慨而睿智, 体贴的下属,不是被人不佩服的女孩的智慧。果然,就连势利的厨房经理柳树都说:"这是懂身体的女孩,我们心里只为她读佛。"

想来,宝宝这样一个"轻女",情商高不说,不爱花粉,房间布局雪洞一般,衣服大多是素色,半新不老,没有多余的饰品,完美近乎天上。但有一天,突然想吃一盘"油盐炸芽",让她不再像一个非人类的烟花仙女,相反,让人觉得如此真实和蔼可亲。

从二哥家所在的小巷出门,是一条繁忙的街道,已经退休的二哥无事可做,那么在街上见天。大多数时候,他会带上我父亲。他们所谓的购物,只不过是和街上卖菜、卖菜、卖水果的小贩打交道,聊了几句话,别的什么都没找到,别人降价菜,砍下来也没关系,反正那些靠小板车拉进城里的绿色蔬菜都很便宜。

自从我第一次吃那个芽以来,每三到五个兄弟和父亲就会买回一个,有时油炸,有时冷混合。每次吃完饭,你都会发现其他菜或多或少都剩下,只有韭菜的盘子很快就底了,表明我们的家人喜欢它。

现在我们想来,现在是我们去的好时机。在山东,春天和四月的白天,并不是农村各种野菜最肥沃的时候。

新疆靖河县的蜻蜓在全国闻名螆螈。此外,我没有听说过新疆还有哪个地方也生产氡气。靖河县似乎离我的城市太远了,我从来没有机会看到圣体树是什么样子的。

据说,欣快树的树形不高,姿势月神,开着淡紫色的花朵,是一种非常耐旱的植物。不难看出榛子的果实,这是父母每年的必备品,我炖炖鸡时经常扔一个。有一次,爱人煮粥的时候潮水洗了一顿,粥好,儿子刚喝了一口,皱着眉头说:"难喝!有一股奇怪的气味!"。我尝了尝,它不是很好。

我最喜欢的作家王增轩,不仅写得好手,而且是一个正宗的美食家。在不止一篇文章中,他提到了野菜,如sashim:"采摘枣的嫩头,稍微过头,切碎,与茴香混合,倒上酱油醋;

再看看他如何描述出售棚户区:"在春天的早晨,特别是在小雨之后,你可以听到卖浅滩(即豆芽)的声音。卖汕头的女孩大多是附近农村的女孩,声音很脆,"卖汕头!"头被放在一个竹筐里,一个长长的圆形竹篮,叫元宝筐,头有雨,女孩的声音有雨。汕头不值任何钱,也永远不需要称重,给几块钱,他们可以把整个篮子倒给你。女生们也不把这当成一门生意,卖点钱,够打一瓶梳子油就行了。"

可见,在乡下,汕头似乎不值多少钱,而且很容易采摘。而我当时就是这样一个机会,离我住的地方几千公里的城市家里能够尝到这道美味,我不知道是该感到幸运,还是应该感到难过。

靖河县人不吃汕头。

芦笋正好赶上新口味

说起芦笋,记得我吃过,但次数一定很少,所以没有留下太深刻的印象,大概是因为这个东西在西北地区并不常见。

以前,我一直以为芦笋和芦笋应该有一点关系,其实据说只是因为它的嫩茎形状像芦苇的新芽,才有"芦笋"的称呼。

第一次相识的芦笋在二哥家的桌子上。那天的练习是冷混合,先是芦笋在水面上,然后两段代码全部加三层高,白色的冷板出来,静静地矗立着,像一座绿似小山,看起来真好看。为了开始用餐,将一勺切碎的大蒜泥撒在上面,然后倒入一盘油腻的酱汁。酱汁流得很慢,没过多久,盘子的底部就形成了一层诱人的酱汁。在接一个的果子下,放上酱汁后才送到嘴里,已经有面条的香味。

芦笋很好吃,但我不知道它是否是我父母家乡最着名的特色菜之一。原来,早在2003年,曹县就被农业部命名为"芦笋之乡",目前,曹县芦笋产量已占全国总量的六分之一,可以说是中国最大的青芦笋生产基地。

不知道芦笋在田野里长成是什么样的,每次在街上看到总是想多看几只眼睛,因为它看起来那么干净漂亮。在蔬菜摊位上,一束或绿松石或白色芦笋被放置在最显眼的位置,这也许是它离开土地后最原始的状态——绿色,清新美丽,绿色如玉,花朵的顶部淡淡地淡出一抹紫红色,新鲜如不易捏;

在新疆,我在超市里见过芦笋——装在密封良好的保鲜袋里,不便宜。当时我不知道怎么吃,但拿起来看看,也许是缺乏对食物精神的大胆探索,最后我没有买它。

芦笋有三种颜色:绿色,白色和紫色,我只见过绿色和白色。我们吃绿芦笋主要是因为它是最受欢迎的价格。白芦笋要贵得多,我吃的也不比绿芦笋好,据说绿芦笋在西方美食世界的某个地方有松露。紫色芦笋更是罕见。

看我爱吃,两个嫂子几乎每天都有一周要买一小捆回来。

台湾美食作家蔡澜在他的《食材词典》中提供了一种品尝芦笋的方法:生吃。"只要吃它最柔软,最精致的尖端,点一点酱油,然后以这种方式发送,这是世界上最好的东西之一,"他说。"显然,蔡澜先生知道'好的食材要用'减法'煮熟'的要领。生吃,最大限度地展现芦笋原有的味道和新鲜度,只取大自然的尖端才为精致。我想,这种吃法,就是关于"大味道给简"吧。

生芦笋,酥脆清爽,第一口有甜味,口感剩下香味,如果还有一点苦味的话。为了安全,我不敢停下来。我也试过只用水来种芦笋,有点味道很新鲜,入口微微咀嚼,味香好口,有味道,说不出话来。

青福查敦冲在《燕京时代》中说:"四月芦笋和樱桃菜,最美。"这只是一个简短的句子,但足以让人胃口大开。Fuchatun Chong是满族人,也想爱芦笋。我在家乡没有看到任何卖樱桃的人,所以他没有尝试过。

你买芦笋的次数越多,你就会逐渐学到一些关于采摘芦笋的知识。例如,要选择较细的较长,最好是花上的芦笋尖端尚未打开,这样芦笋比较新鲜。还记得我刚买芦笋的时候,二哥看了一眼,说:"老了!"我很尴尬:"啊,你怎么知道的?""两个兄弟嘿嘿嘿笑:"也习惯说,你看根里都是白色的!""然后我们不得不用刀剥掉芦笋根的硬皮。

除了单次油炸外,芦笋还可以搭配木耳、蘑菇、虾和各种肉类搭配,真的是一种营养丰富、制作精良的食材。我在家乡吃过不下六七种修行,尤其是清新。

梁士秋曾经在一篇名为"龙胡子"的文章中谈到芦笋的美味,这是清代首都芦笋的旧称。"我小时候不吃龙胡子,"他说。"我第一次吃龙的胡须是在西餐中,但它们都是罐头。'后来在上海吃火腿丝炒新鲜龙须,那真是"色泽鲜艳,味道美妙"。不过,他最欣赏的就是那一年,北平东兴大厦和一道名菜给美家,"坏鸭泥龙须"——就是把坏鸭脑头切成泥,切成小块的龙胡子菜,他称之为"两大美味混合成一股异味"。"

梁先生是一个真正的美食家,他显然比我们对芦笋的味道更了解。

烹饪开始闻起来的茴香

每天吃一样东西。该物体被称为小麝香。

小麝香很有特色,它的茎叶像羽毛,蓝色而浓郁的味道,跨越距离,可以闻到郁郁葱葱的香气。

在你的家乡,小麝香是一种非常常见的蔬菜,如果你像切韭菜一样切它的嫩茎,每隔几天就会长出新的,一个一个就可以吃很长时间。等到麝香长老,种子是小麝香的香料。

麝香香味浓郁,闻起来浓郁,吃不习惯的人会认为太强烈,喜欢人但心里却有它。第一次尝到麝香时,我感觉有点重的味道,第二次吃就好多了。说到这里,喜欢麝香的人一定先接受了它的特殊味道。

第一次吃小麝香,是用鸡蛋炒的,乍一看感觉并不美妙,之后气味浓郁,不寻常。后来,我还吃了一盘麝香虾。这道菜一到餐桌上,就飘出了一股清新的香味,一盘绿色的丝绸包裹着白玉,赏心悦目。等到你在嘴里吃东西时,才能感觉到一些特别的东西 - 它的香味,持续很长时间而不会失去。吃完一顿饭,你还是觉得你说的话还是香气的。

麝香的味道,有人说香,有人说臭,世人的嘴不一定是同一爱好。

麝香种子就像瓜子,淡绿色。老家在烧鱼炖、生产卤素产品时,它是一种必备品,据说它具有鲜、腥和脱油的作用。我以前不用香料,不知道家里是谁买麝香的,把它放在梳妆盒里,我从来没用过。

小麝香药是合适的,有经验的厨师们正在用它作为肉的救世主——以其浓郁的香气中和肉的味道再好不过了。而且,麝香比其他蔬菜吸水性更强,这样的组合,而袁子才在《菜园菜食单》中说的"品酒师把它弄出来,无味的人做成"大概也是一样的原因。南朝陶弘景也说:煮臭肉,下一点,没有异味,臭酱最后还香,所以麝香。因此,麝香和肉一起煮,称为天堂。

我们用麝香做了饺子,当然,还把它们和肉混合在一起。煮熟的饺子一边热端在桌上,浅色皮露出麝香绿色,色泽美观,口感不差,令人难以忘怀。

麝香,别问是油炸、混合、油爆、汤,都有出乎意料的好。饭吃到一半,二哥就去厨房拿了一杯茴香丝汤。打开盖子,哇,三英尺的热空气,满屋飘荡的奇异芬芳。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小碗,尝了一口后有点凉——嗯,肉丝融化成麝香的味道,酥脆可口,麝香,还是绿色和绿色的良好颜色,但香味恰到好处,不沾泥。大家都喝直,二哥任性,连续喝三碗。那汤,至今仍有残留的香味。

吃麝香,吃它的味道。有些人认为味道太重,其实就在吃之前只要在水中多一点气泡就好了。家里四月份很少卖鱼,有一次,两哥突然想买一条鱼吃,据说他跑了两条街,也没看到鲜鱼上市。众所周知,麝香也与鱼和海鲜非常搭配,因为它可以在不隐藏自己味道的情况下进入其气味。如果麝香和鱼一起煮,想必味道不是邪恶的。

小麝香的枝叶细细细,看起来很优雅。宋人苏松说,北方人叫麝香,声音和香味差不多。"怀香"这个词出现在我们面前,仿佛有一个安静无声的古妇人。

妈妈说,一旦家里种了小麝香,但那时候,还是孩子我们不爱吃,拒绝它的味道"恶心"。没想到现在就回乡下,但很快就到了乡下就公了。

小时候,我不喜欢吃东西,但长大后像蔬菜一样有一样的香菜,它的学名也很有风度:吴武。

我的儿子今年十三岁。每次你炒这道菜,让你磨他嘴皮劝说他尝尝,他也拒绝咬一口。有一次我做了他最喜欢的红肉,精神上一招把两个茄子切成熟的,没想到这个孩子爱吃。他宣布我已经换了我的茄子!看来茄子和油都很好。

在眼皮底下,这个年轻人不喜欢吃蔬菜和丝瓜,苦瓜,葫芦瓜。他從來沒有看過或吃過一隻小麝香,我想知道如果他現在得到一盤紅肉炖麝香,他不會喜歡它。我不认为这很难做到。

人们的口味往往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改变。

这可能是一件好事。

世界充满了四月

我喝过很多花茶,有玫瑰、牡丹、万寿菊、菊花、茉莉花等六七种。

花茶的味道,各有各的美,不赞美好坏的点。偶尔为了好玩,我会在喝完茶后把杯底浸透的花嚼一口吃,当然味道不是很好。除了这样"吃"花,真正把花当成吃饭吃,二哥家吃完花的时候就是先吃的。

有一天,我们从街上回来,碰巧两兄弟吃了晚饭。我一进院子,就碰到了厨房里拿出的第二把镊子,高兴地宣布:"今天吃一些罕见的东西。第二个声音刚好落下,母亲高兴地说:闻起来,像米饭。

这真的是一顿饭。那天用面条蒸,盆栽,然后与大蒜泥,洋葱,盐和辣椒油混合。咬一口,香气柔和,细腻光滑,细腻口感,甚至可以感觉到那些花瓣在口中的香味。

妈妈从小就爱吃米饭,这顿饭在她身上,是一种不合时宜的喜悦。

我仍然第一次吃用花做的米饭。我曾经在洛阳舅家吃过牡丹蛋糕,但在那块精致的蛋糕里,除了牡丹花的气味,我根本看不到一丝花。否则,用它来煮汤,就可以保持所有花朵最完整的外观,所以当你吃它的时候,就像拿着一朵花在吃,相当美妙的感觉。

花主要是指泡花,另一种花也被称为绿花,它的花不能吃。记得有一次我们去二姨家,在疾驰的公交车上,我看到窗外的几棵树上开满了鲜花,紫白相间的花朵成簇,如成堆的雪,让人忘不了。我很惊喜地问我母亲那是一棵什么样的树,我母亲告诉我这是一个泡沫。

在他的家乡,起泡酒在新疆和杨树一样常见。据说这种树适应性强,易于繁殖,无论是贫瘠的荒野还是肥沃的丘陵平原,它都有它的存在。在物质匮乏的时代,每年春天,农民都会采摘它的花朵来制作各种食物。

当花朵开放时,树枝甚至没有一片嫩叶,花朵绽放,味道长长光。大约因为这种"野味"在城里很少见,有一个两兄弟曾经买了很多。我和二嫂子在院子里坐了很久,可是这个采摘花的过程不是一种享受吗?采完花后,我闻到手的味道,不用说,是香!

用于消费的花朵自然也应该是娇嫩的,花蕾半开是最好的。采摘干净的花朵洗涤后控制干湿,依次倒入油和面粉搅拌均匀,在沸水蒸锅中,铺布,倒入混合花蒸一刻钟煮熟。

除了这种吃法,花还可以做汤,炸,煎饼。听说还有撒上油炸芝麻,掺着蜂蜜"甜"吃。我一直是甜食的忠实粉丝,我想,怎么吃这个?但我认为发明这种饮食方法的人有很多想法。人们的好恶,不能被强迫。

花的白色是绿色和白色,紫色是淡紫色,两种颜色淡淡地相互染成,虽然不灿烂,但却是一棵树的古老色彩。如果你等待花朵被打开进入森林,有一种云蒸腾的感觉。

在镇上很难看到桉树。有一次我在细雨中迷路了,在离住所很近的几条小巷里,总找不到回家的路。寻找心,忽然闻到淡淡的辽远香,抬起头,看谁的墙头伸出几朵花,悄悄地张开,忽然有莫名的安慰。我慢慢地走过,捡起一朵落在地上的花,还是很清新的外表,但有点泥泞,那单纯的青泠已经打动了人们的心。

那天,我在墙下抬头看了半天,想敲家门要一朵花回来,但最后还是没有了。李说,这棵树的好处是"看雨不开心,见霜雪不惊讶",所以可以"相当独立"。我相信!

据悉,安徽省某县有一种鱼为食——鲶鱼。因为它生长在许多桉树的岸边,每当春夏轮到时,两边的花朵都绽放出五颜六色的花朵,落入水中,鲱鱼就会竞相食用。也许是因为以花为食,才使这种鱼的肉质细腻柔软,品质高,因而成为稀有物种。

因为这条鱼只以吃花为生,那我就想起了一句很好的话"包括英文咀花",似乎很贴切。可惜这种鱼很难吃,否则我会毫不犹豫地赞美这些话,导致很多人的嘴巴。

当我们离开时,春天即将结束,夏天仍然处于阳光下。坐在返程飞机上,望着窗外安静的天窗,有那么一刻,我想起了很多事情。

6

还记得清明节吗,我们驱车走了很长一段路才到爷爷奶奶的墓。在绿麦田的边缘,已经有了二叔、四叔的孩子和他们的孩子。第二和第四个叔叔很早就去世了,他们的许多孩子和孙子孙女我甚至从未见过。但在我们长辈的坟墓前,共同的悲伤似乎使我们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在回雨的路上,我看到路边有一棵树,被雨水冲得干干净清爽,还倒在地上,有种风雨的感觉。

刘勇有一句话"解开鲜花,乍一看疏浚雨,洗得清",这是一句"解开"的字,写在花的风中。想想那天的细雨,想想那天的花朵,心里飘起了淡淡的涟漪。

回到一本书后,看到一段文字有"客人不知道春天要走到尽头,满是山雨飘落的花朵"的句子,想着,这首诗要表达,大偏移是和当时的心态一样。

- 2019年《西部》第一期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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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克拉梅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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