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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被隔离13岁男孩独居两月,这样的“暖新闻”少点好

文| 徐媛

近日,媒体报道,江苏苏州的一名13岁男孩豆豆(化名),在父母隔离无法回家的情况下,独自生活两个月,不仅喂胖了自己,还把狗狗和猫咪养得肥肥胖胖。豆豆妈妈说,这是孩子第一次独自生活,他的独立坚强让她深有感触,觉得每个父母都不能小看孩子,其实孩子们都很棒。

据豆豆妈妈讲述,她们一家三口住在苏州,她和先生在上海工作,因为疫情,被隔离在当地,无法回家,双方父母都不在苏州,孩子不得不独自居家。最开始孩子还能下楼吃饭,后来楼栋封控,全靠小区物业送盒饭、蔬菜和肉等物资。两个月下来,豆豆不仅把自己和猫狗喂胖,学习完全没耽误,还会安慰父母,让他们放心。虽然孩子独自在家还是很害怕,窗户都关得死死的,但总体表现还是让父母刮目相看,“觉得他在精神方面,比很多成年人做得都好”。

父母被隔离13岁男孩独居两月,这样的“暖新闻”少点好

这原本是则暖新闻。一个13岁的孩子,在没有父母现场陪伴的情况下,独自生活两个月,不哭不闹,没有饿着自己,没有落下功课,没有情绪崩溃,这番的乐观镇定,确实令很多成人自愧不如,也足已令父母欣慰和骄傲。然而,很多网友夸赞孩子坚强之余,流露出更多的是心疼和担忧,甚至认为,此事不应当成一个正面事迹来报道,父母也不能借此来夸耀孩子的品德,因为我们成人本不应该让一个13岁的孩子独居两个月之久。

如果搁在平时,让未成年人的孩子长时间独居在家,无论是法律还是道德,都不容许。虽然法律明文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使8岁以下的孩子处于无人看护状态,但长期让一个13岁的孩子单独留在家中,让他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无人陪伴左右,这相当于让孩子脱离监护状态,放任他一人留在可能发生危险的环境中,同样有违法律规定的监护职责。从法律上讲,不能让孩子独自在家这一点,不会因为疫情的背景,或孩子足够独立能干,而有本质上的不同。

当然,豆豆六十多天的独居生活,不能归责于他的父母。如果不是疫情使然,不是困在上海回不来,父母也不忍与孩子两地相隔如此之久。以为人父母的平常心推测,在过去的这两个月,豆豆父母可能每一天都在提心吊胆,生怕不在眼皮子底下的孩子出什么意外;担心他封控在家自由受限、生活无聊、孤寂冷清,情绪上会受不住……这样的日子,对只能远程监控、在线指导孩子的父母而言,绝对不是摆脱神兽的解放,更像是一种时刻不停的折磨。

幸运的是,豆豆非常坚强、乐观,有着远超同龄人的冷静和自律,把自己照顾得比较好,又有物业定期送上饭菜和食物,这极大地缓解父母的不安和内疚。父母也从中看到了孩子的成长和被困难激发出来的潜能,对孩子的独立大加赞赏,这是一种很自然的情感流露,不能将此解读为一种不合时宜的卖弄或别有用心的宣传。

但另一方面,网友的反感也能理解。“13岁孩子独居两月”,这个标签击中了家长群体一个潜在的焦虑。豆豆父母走过来的心路历程,正是很多家长害怕遭遇和面对的。毕竟不是所有的孩子,都能像豆豆那样开朗乐观。这个年纪的孩子依赖和需要父母的陪伴,是再正常不过的现象。不是父母简单的教育和鼓劲,那些盘踞在幼小心灵的孤单和恐惧感,就会烟消云散;也不会因为疫情突然发生,孩子一夜之间就能脱胎换骨,变得成熟冷静自主。过早地让他们体验与父母的长期分离,对他们的生存自理和防范危险的能力,是一个过高的考验,心理上的影响更是难以预测。

父母被隔离13岁男孩独居两月,这样的“暖新闻”少点好

资料图。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尤其对那些有特殊疾病、不能自理的孩子来说,独自居家是他们无法完成的生存挑战。此前居住在上海的严峰教授,不惜自曝隐私,在社交平台发文披露孩子患自闭症,恳求疫情中不要把他和孩子分开,因为一旦自闭症患者和家人分开,“无论是生活还是心理上的困难和折磨,是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再往前推,2020年,一位独自隔离在家的17岁脑瘫儿,因为村委会没有及时喂食,饿死家中。这固然是因为村委会没有履行好照顾义务,但也从侧面说明,这些孩子不能像成人一样,遇到困难及时求助,为自己的权利据理力争。一旦他们与家人分开,就相当于将其放任于危险的边缘。

就算能够自理的孩子,他们的自救能力也很有限。新闻中的豆豆,能够顺利地挺过六十多天,很大程度上有赖于物业的照顾。可如果遇上不负责任的照护者,或者因疫情人手紧张,居委干部和志愿者重任压身、无暇顾及,家人又不在身边,这时他们要怎么办呢?

前面说过,从法律来讲,孩子不能长期处于无人监护状况,即使是疫情背景下也不例外。当父母被隔离,孩子谁来监护,《民法典》早有明确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也就是说,当疫情中父母监护缺位时,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都有责任照料好孩子的生活。但怎样才算是“照料好”,是简单地给吃给穿,还是指派专人临时照料,确保孩子有人陪伴,能在医疗、教育和心理上得到必要的关怀?法律上并未做进一步的说明。此外,三个机构都有照料责任,那具体监护主体到底是居委会、村委会,还是民政部门?中间要依据什么样的标准和程序来分配职责,以防止推诿的发生?

比起夸赞孩子独立,欣喜孩子的成长,人们更想看到,上述问题能够得以解答,政府部门和基层组织,能够为孩子提供制度化的保障。当他们不得不独自居家时,地方能够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尽快确定合适的照料人,确保孩子有人管、有人关心、有人照顾,实现未成年人监护的无缝对接。唯有这样,家长才能放心地让孩子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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