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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着力解決中國小生校服變相強制購買、價格偏高等問題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日前釋出關于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第4561号(教育類508号)提案答複的函,對《關于積極推進“有效監管下的校服市場化”的提案》進行答複。

教育部介紹,2015年6月,教育部、原工商總局、原質檢總局、原國家标準委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國小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對規範校服市場、校服品質标準、校服品質檢查、學校選用管理、校服采購管理及監督懲處機制等方面作了具體要求。

其中明确要求,校服采購機關在采購校服時要符合相關标準,并在合同中标明校服執行标準;校服供應和驗收應實行“明辨別”制度,各采購機關購買的校服,要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辨別,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品質檢驗合格報告;鼓勵實行“雙送檢”制度,在供貨企業送檢的基礎上,采購機關可結合實際,将一定數量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

上述檔案明确,要充分保障家長合法權益。學校應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确定選用校服,學生自願購買校服。校服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減少家長重複支出。要加強對采購機關指導,不得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标等方式幹涉交易、嚴查對本地校服生産企業進行保護的地方行為,充分保障校服市場公平,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得實施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争的行為,切實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維護校服市場公平競争的市場環境。

2020年,全國市場監管部門執法稽查機構在開展校服執法行動中,共出動執法人員18081人(次),查處違法案件126起,涉案貨值139.12萬元。

教育部在答複函中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将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中國小生校服管理。規範中國小生校服選用采購工作,着力解決校服選用采購過程中出現的變相強制購買、價格偏高、款式品類過多、變動頻繁、采購程式不規範等問題。

教育部還将繼續加強校服産品的品質監管力度,持續開展兒童和學生用品安全守護行動,推進風險隐患排查,切實落實企業品質安全主體責任,多措并舉開展品質技術幫扶。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積極運用現代資訊技術手段,探索建立校服資訊管理服務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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