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9月28日消息(記者王晶)在“三孩”生育政策等多重背景下,我國婦女、兒童權益保護越來越受關注。
日前,國務院印發《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21—2030年)》和《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以下分别簡稱《婦女綱要》和《兒童綱要》),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全國婦聯黨組書記、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黃曉薇表示,新婦女發展綱要倡導男女共擔家務和家庭養老育幼責任。
2020年7月14日,江蘇淮安,幼稚園小朋友在繞樁跑。(圖檔來源:cfp)
實施父母育兒假或有望盡早落地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資料顯示,我國目前有家庭4.94億戶。在新形勢下,家庭規模、家庭結構逐漸呈現出新的特點。
由此,家庭領域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比如平衡家庭與事業的關系問題,離婚率增高問題、兒童家庭監護缺失問題、家長育兒觀存在誤區問題,以及親子關系不盡和諧的問題等等。”黃曉薇說。
基于此,上述兩個綱要對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對婦女兒童發展都提出了新要求。記者注意到,這次新“兩綱”的亮點,是增加了“婦女與家庭建設”和“兒童與家庭”這兩部分内容。而增加這兩個領域,其中家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是被突出強調的内容。
以不少父母最關心的育兒假為例。
此前多項調查顯示,“生了孩子沒人帶”是很多年輕家庭不願意生也不敢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此,國家衛生健康委黨組成員、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黨組書記、副局長餘豔紅在9月17日國新辦舉辦的新聞釋出會上表示,新“兩綱”明确提出落實産假制度和生育津貼,探索實施父母育兒假,另外加強住房等支援政策,鼓勵用人機關創辦母嬰室和托育托管服務設施,實施彈性工時、居家辦公等靈活的家庭友好措施。
實際上,對于父母育兒假,我國一些省份已開展了有益嘗試,例如,甯夏回族自治區2019年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條例》中明确規定,鼓勵用人機關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3周歲期間,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10天共同育兒假,開展了父母育兒假的探索。
是以,新兒童綱要基于上述經驗,餘豔紅稱,鼓勵國有企業等主體積極參與各級政府推動的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支援和引導社會力量依托社群提供普惠托育服務,鼓勵和支援有條件的幼稚園招收2-3歲幼兒,制定家庭托育點管理辦法。
山東省煙台市,在“春風送崗位”女性專場招聘會上,求職者初楊抱着一歲半的女兒尋找就業機會(圖檔來源:cfp)
女性就業被歧視?官方:堅決糾正查處
除了育兒,部分女性就業遭歧視,也在《婦女綱要》中明确提及。記者注意到,其中提及,對招聘、錄用環節涉嫌性别歧視的用工機關進行聯合約談,依法懲處。禁止用人機關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資、惡意調崗、予以辭退、解除勞動(聘用)合同。
這一信号在持續釋放,前不久國家“十四五”就業促進規劃對此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就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李忠表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作為國務院婦兒工委的組成部門,将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的監管和勞動監察執法,堅決糾正查處釋出含有性别歧視内容招聘資訊的行為,切實保障婦女平等就業權益。
除此之外,鼓勵外出務工婦女返鄉創業,支援有意願的婦女下鄉創業。扶持民族傳統手工藝品産業發展,促進各族婦女就地就近就業。而在加強婦女職業技能教育訓練方面,記者從國新辦釋出會上獲悉,将完善終身職業技能教育訓練制度,大力培育知識型、技能型、創業型女性勞動者。
李忠透露,在“十四五”期間,還将繼續開展大規模的職業教育訓練。其中,将開展适合婦女特點的新業态從業人員技能教育訓練,加強對女性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的專業知識、創新創業等教育訓練,提升婦女就業創業能力。
資料圖(圖檔來源:cfp)
從嚴處理涉家暴重大惡性案件
提及女性,家暴是關注度最高的話題之一。
針對被稱為現代文明社會“毒瘤”的家庭暴力,《婦女綱要》就此明确表示:倡導夫妻平等參與家庭事務決策,反對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事實上,很多女性由于多方壓力,自己又不夠勇敢,就選擇了繼續忍受。有的一忍就是幾十年。
值得一提的是,《婦女綱要》明确提出:将反家庭暴力作為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重要内容,以對家庭暴力“零容忍”的态度明确提出了深入實施反家庭暴力法,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另據記者從釋出會上獲悉,公安部将對構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從嚴處理重大惡性案件。開展家庭暴力案件的跟蹤回訪,嚴防家庭暴力行為反複發生。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長李京生告訴記者,在加大處置力度方面,提出加大接處警工作力度,開展家庭暴力警情、出具告誡書情況的專項統計,“及時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提高稽核簽發率,加大執行力度,加強緊急庇護場所的管理,提升庇護服務水準。”李京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