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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殺年羹堯的始末

年羹堯(1679年—1726年),字亮工,号雙峰,中國清朝名将。原籍鳳陽府懷遠縣(今屬安徽),後改隸漢軍鑲黃旗,清代康熙、雍正年間人,進士出身,官至四川總督、川陝總督、撫遠大将軍,還被加封太保、一等公,高官顯爵集于一身。他運籌帷幄,馳騁疆場,曾配合各軍平定西藏亂事,率清軍平息青海羅蔔藏丹津,立下赫赫戰功。公元1724年(雍正二年)入京時,得到雍正帝的特殊寵遇。但翌年十二月,風雲驟變,他被雍正帝削官奪爵,列大罪九十二條,于公元1726年(雍正四年)賜自盡。

年羹堯,原籍安徽懷遠,高祖父年富曾是明朝戶部尚書。其宗族在清朝順治年間,遷移到安徽鳳陽年家崗,後遷于盛京(今沈陽)廣甯縣,入漢軍鑲黃旗。年羹堯的父親年遐齡曾官至湖廣巡撫。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年羹堯中舉人。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聯捷三甲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所有的進士中,隻有一甲三人可直接進入翰林院,二甲和 三甲中挑選精英考試才可成為庶吉士,他們的職責是給皇帝講解經史書籍,并幫皇帝起草诏書,是皇帝的秘書)。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散館(庶吉士一般為期三年,期間由翰林内經驗豐富者為教習,授以各種知識。三年後,在下次會試前進行考核,稱“ 散館”。),授檢讨(成績優異者留任翰林,授編修或檢讨,正式成為翰林)。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任四川鄉試正考官。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升翰林院仕進學士、廣東鄉試正考官。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以禮部侍郎銜任内閣學士。同年,皇四子胤禛晉封為雍親王,并充任鑲白旗旗主,年羹堯的妹妹年氏選為雍親王的側福晉,是以年羹堯成為雍親王的親信。同年,年羹堯被擡入漢軍鑲黃旗并且被任命為四川巡撫。

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準格爾策妄阿拉布坦派遣期将策淩敦多蔔襲擊西藏,并殺死拉藏汗。四川提督康泰率兵出黃勝關,卻發生了士兵嘩變。年羹堯遂派參将楊盡信撫谕将士,并且密奏康泰失去兵心,請求自己親自去松潘協理軍務,并派遣都統法喇率兵奔赴四川消滅叛軍。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策妄阿拉布坦占領西藏,年羹堯上疏請求在打箭爐至理塘加設驿站,保證清軍後勤通暢,是以受到康熙的賞識,被任命為四川總督兼管巡撫事,辦理松潘事務。康熙六十年,總督四川陝西。此後,年羹堯在邊陲多立戰功,成為擁立雍正的重要的将領。

康熙去世時,阿哥之間鬥争嚴重。雍正召回在外執掌軍務有軍事實權的十四阿哥胤禵回京奔喪,讓延信前往管理,并讓年羹堯協助辦理。年羹堯協助雍正登基成功,被予以重任,雍正元年三月,授太子太保,加三等公。同年十月,被授予撫遠大将軍,率嶽鐘琪等人征入侵的羅蔔藏丹津,加封二等公。

雍正二年,年羹堯繼續進攻,擒拿羅蔔藏丹津母親阿爾太喀屯及其妹夫克勒克濟農藏巴吉查等人,羅蔔藏丹津以殘部兩百餘人逃入準噶爾部。随後青海各地的叛亂被悉數鎮壓。班師回朝時,雍正親自迎接,升任一等公。

年羹堯因公驕橫的表現有這麼幾方面:第一,擅作威福。年羹堯自恃功高,驕橫跋扈之風日甚一日。他在官場往來中趾高氣揚、氣勢淩人;贈送給屬下官員物件,令北向叩頭謝恩;發給總督、将軍的文書,本屬平行公文,卻擅稱令谕,把同官視為下屬;甚至蒙古紮薩克郡王額附阿寶見他,也要行跪拜禮。 對于朝廷派來的禦前侍衛,理應優待,但年把他們留在身邊當作前後導引,執鞭墜镫的奴仆使用。按照清代的制度,凡上谕到達地方,地方大員必須迎诏,行三跪九叩大禮,跪請聖安,但雍正的恩诏兩次到西甯,年羹堯竟不行宣讀曉谕。 更有甚者,他曾向雍正進呈其出資刻印的《陸宣公奏議》,雍正打算親自撰寫序言,尚未寫出,年羹堯自己竟拟出一篇,并要雍正帝認可。年羹堯在雍正面前也行止失儀,禦前箕坐,無人臣禮,雍正心中頗為不快。 第二,結黨營私。當時在文武官員的選任上,凡是年羹堯所保舉之人,吏、兵二部一律優先錄用,号稱“年選”。他還排斥異己,任用私人,形成了一個以他為首,以陝甘四川官員為骨幹,包括其他地區官員在内的小集團。 許多混迹官場的拍馬鑽營之輩眼見年羹堯勢頭正勁、權力日益膨脹,遂競相奔走其門。而年羹堯也是個注重培植私人勢力的人,每有肥缺美差必定安插其私人親信,異己者屏斥,趨赴者薦拔。比如他彈劾直隸巡撫趙之垣庸劣纨绔、斷不可令為巡撫,而舉薦其私人李維鈞。趙之垣是以而丢官,于是轉而投靠年羹堯門下,先後送給他價值達20萬兩之巨的珠寶。年羹堯就借雍正二年進京之機,特地将趙帶到北京,再四懇求引見,力保其人可用。早年參劾降職的江蘇按察使葛繼孔也兩次送上各種珍貴古玩,年羹堯于是答應日後對他留心照看。此外,年羹堯還借用兵之機,虛冒軍功,使其未出籍的家奴桑成鼎、魏之耀分别當上了直隸道員和署理副将的官職。 第三,貪斂财富。年羹堯貪贓受賄、侵蝕錢糧,累計達數百萬兩之多。而在雍正朝初年,整頓吏治、懲治貪贓枉法是一項重要改革措施。在這種節骨眼上,雍正是不會輕易放過的。

雍正對年羹堯的懲處也是分步逐漸進行的:第一步:是在雍正二年十一月年羹堯陛見離京前後,此時雍正已作出決定,要打擊年羹堯。年羹堯離京後接到的那份朱谕就是對他的暗示。 第二步:是給有關官員打招呼。一是雍正的親信,要求他們要與年羹堯劃清界限,揭發年的劣迹,以争取保全自身;一是年羹堯不喜歡的人,使他們知道皇帝要整治年了,讓他們站穩立場;一是與年關系一般的人,讓他們提高警惕,疏遠和擺脫年羹堯,不要站錯了隊。這就為公開處置年羹堯做好了準備。 第三步:把矛頭直接指向年羹堯,将其調離西安老巢。 到了三年正月,雍正對年羹堯的不滿開始公開化。年指使陝西巡撫胡期恒參奏陝西驿道金南瑛一事,雍正說這是年任用私人、亂結朋黨的做法,不予準奏。 年羹堯曾經參劾四川巡撫蔡珽威逼所屬知府蔣興仁緻死,蔡珽是以被罷官,經審訊後定為斬監候;而年羹堯的私人王景灏得以出任四川巡撫。這時雍正已經暗下決心要打擊年羹堯,蔡珽被押到北京後,雍正不同意刑部把他監禁起來,反而特地召見他。蔡珽陳述了自己在任時因對抗年羹堯而遭誣陷的情況,又上奏了年羹堯貪暴的種種情形。雍正于是傳谕說:蔡珽是年羹堯參奏的,若把他繩之以法,人們一定會認為是朕聽了年羹堯的話才殺他的。這樣就讓年羹堯操持了朝廷威福之柄。是以,雍正不僅沒有給蔡珽治罪,而且升任他作了左都禦史,成為對付年羹堯的得力工具。 雍正三年三月,出現了日月合璧,五星聯珠的所謂祥瑞,群臣稱賀,年羹堯也上賀表稱頌雍正夙興夜寐,勵精圖治。但表中字迹潦草,又一時疏忽把朝乾夕惕誤寫為夕惕朝乾。雍正抓住這個把柄借題發揮,說年羹堯本來不是一個辦事粗心的人,這次是故意不把朝乾夕惕四個字歸之于朕耳。并認為這是他自恃己功,顯露不敬之意,是以對他在青海立的戰功,亦在朕許與不許之間。接着雍正更換了四川和陝西的官員,先将年羹堯的親信甘肅巡撫胡期恒革職,署理四川提督納泰調回京,使其不能在任所作亂。四月,解除年羹堯川陝總督職,命他交出撫遠大将軍印讓嶽鐘琪兼任川陝總督,調任杭州将軍。并因其妄自參奏金南瑛,削除太保銜。七月,再連續降為二等公、三等公,并降為閑散旗員,鄂彌達接替署杭州将軍。八月,李維均因與年羹堯結黨,被逮捕,年羹堯再連續降為一等子、一等男、一等輕車都尉。年羹堯仍然心存幻想,都留在江蘇儀征,觀望不前,并訓示西安府鹹甯縣知縣朱炯,請求為其保留川陝總督之職,又上奏稱“臣不敢久居陝西,亦不敢遂赴浙江,今于儀征水陸交通之處候旨。”雍正怒斥年羹堯“遷延觀望,不知何心。”一時重官彈劾,直隸總督李維均連奏三本,痛斥年羹堯“挾威勢而作威福,招權納賄,排異黨同,冒濫軍功,侵吞國帑,殺戮無辜,殘害良民。”同年九月,因年羹堯查拏郃陽私鹽緻使無辜冤死者七百多人,雍正大怒,命全部削除年羹堯在身的所有官職,逮捕入京。雍正三年十二月,以九十二條大罪被賜死。

雍正帝是一個控制欲極強的人,他想把所有的事所有的人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年羹堯後期的種種行為都讓雍正感到了威脅,年羹堯自身而言,他的死确實有點咎由自取。他自恃功高,妄自尊大,擅作威福,絲毫不知謙遜自保,不守為臣之道,做出超越臣子本分的事情,已為輿論所不容;而且他植黨營私,貪贓受賄,“公行不法,全無忌憚”,為國法所不容,也為雍正所忌恨。這就犯了功臣之大忌,勢必難得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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