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搞份問卷調查:你的朋友圈(曾經)屏蔽過對象嗎?肯定答案預計超過一半。
“屏蔽?我都是直接加入黑名單。”提及這事,小美依舊憤憤不平。
“不給解釋,不給回旋的機會嗎?”
“給過他機會,可是他不中用,不懂把握啊,氣得我隻能來個冷暴力。”
“後來呢?”
“後來……他托我閨蜜和稀泥,親自過來送禮物道歉,我氣一消,又和好如初了。”小美笑道,“這種事在我倆之間不是第一次了,最過分的是,有一回他竟然學會了慕容複的‘以彼之道還施彼身’,把我拉黑了,那次我們足足兩個月沒有聯系,後來‘無意’偶遇才重新打開了心結。”

“打是親,吵是愛,吵吵鬧鬧談戀愛嘛!”餘娟在一旁開玩笑。
“你别幸災樂禍取笑我,上次是誰朋友圈發牢騷,把自己公公婆婆、小姑子都屏蔽來着?”小美不依不饒,“這樣的事兒,你也沒少幹。”
見我在一旁暗笑,小美把矛頭轉向了我,“現在朋友圈裡這麼多帶貨的、廣告的;這麼多秀恩愛,秀美好生活炫富的;這麼多轉發心靈雞湯的……一天天煩得要命,難道你就沒有屏蔽别人嗎?”
“有的有的。”我實話實說。
“對嘛,每個人都有不想讓某個或某些人知道的一面或者秘密,每個人都有特别厭惡或者防備的對象,每個人都有不想觸碰的傷疤,或屏蔽或拉黑,這不稀奇。”
當然,上次我去上海出差,因為客戶臨時行程變動,想着幹等一天挺浪費,便去周邊浙江嘉善西塘古鎮轉了一圈,發朋友圈的時候習慣性就把上司和同僚這個群組屏蔽了。本來我應該出現在客戶的辦公室,現在卻遊山玩水、跨省溜溜達達的,被上司同僚瞅見了,雞們怎麼看?鴨們怎麼看?回來還怎麼面對江東父老?
再說了,我們屏蔽或拉黑别人,别人也有同樣的權力。前女友雖然還在我的社交軟體聯系人裡,平時我們既未通過電話,也沒聊過微信,僅僅見過對方有限的幾條朋友圈,毋庸置疑,我被人家刻意分組屏蔽了。對此咱有自知之明,成年人之間最體面的告别就是互不打擾,如果你真的在乎一個人,很可能最後的付出隻能是默默地轉身離開。
屏蔽對象、上司、同僚都好了解,最難以了解的是,同僚張曉陽的朋友圈竟把自己的父母屏蔽了,“不想他們擔心我這打勞工的生活。”對此,他解釋道。
“是擔心父母知道你每天打遊戲喝大酒,過着沒羞沒臊的生活吧!”老馬一語道破真谛。
“瞎說啥實話。”張曉陽自己都笑了。
多麼希望,人與人之間能夠敞開心扉,沒有這樣那樣的隔閡與防備呀,可是,有時候屏蔽何嘗不是一種被動和無奈的選擇呢?不打擾也是一種禮貌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