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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雲曉:玩是孩子的權利,也是孩子的天性

作者:孫雲曉
孫雲曉:玩是孩子的權利,也是孩子的天性

玩是孩子的權利,也是孩子的天性

有些時候,你是不是覺得自己的孩子特别貪玩?看電視、打遊戲、玩手機,過了規定時限之後還在磨磨蹭蹭,總是想方設法地再多玩個幾分鐘?

要想讓孩子擁有快樂的童年,身心得到和諧發展,把握好學習和休閑的尺度,父母的引導非常重要。有些父母在家裡一面打麻将,一面要求孩子專心好好做功課。這樣的做法怎麼可能達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呢?

許多父母訓斥孩子的口頭禅是:“就知道玩,還不趕快去學習! ""這孩子玩心太重,不會有出息。”相反,如果孩子從小就忙着認字、數數或學習琴棋書畫,父母則感到極大的滿足,甚至成為向他人炫耀的話題。顯然,這些父母在不自覺地陷入了誤區之中。

兒童長大的過程是從自然人或生物人變成社會人的過程,即不斷社會化的過程。在兒童社會化的過程中有一個基本的需要,即學習的需要。但是,對兒童尤其是幼兒來說,什麼是學習呢?仔細觀察就不難發現,兒童最初的學習方式幾乎可以用一個字來概括,那就是“玩”。他們玩泥、玩水、玩玩具,玩各種能接觸到的東西,與小動物嬉戲,做各類遊戲,并在其中感受到探索的樂趣。在無拘無束的玩耍中,孩子不僅豐富了觸覺、聽覺、視覺、味覺,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學會了學習,同時也培養了健康的身心。對于幼小的兒童來說,這難道不是最重要的嗎?

遊戲是兒童發展的第一推動力。比如,遊戲可以幫助兒童擺脫以自我為中心的傾向,很好地了解他人的想法和情感,是解決沖突、學會合作等各種社會能力發展的基礎。對兒童來說,生活從遊戲開始。

玩是孩子的權利,是孩子的天性,如果不讓孩子玩,實在是太殘酷也剝奪了孩子正當的權利。而且,父母也很難做到完全控制孩子的玩。

但是,有的父母不僅常常限制孩子玩,即使允許孩子玩,也總是把玩的意義建構在學習的基礎上。當他們認為某種“玩”對學習有益的時候,就允許孩子玩;而當他們認為某種活動對學習沒有什麼好處的時候,就以“影響學習”為理由,限制孩子的選擇。是以,在這樣的觀念指導下,孩子看電視、玩電子遊戲等純娛樂的活動被嚴格禁止,而讀書、學習計算機、彈鋼琴等活動則因被父母認為有益身心而得到鼓勵和支援。在成年人看來,這類活動是“有利于學習”的。

在有些父母看來,凡是不利于兒童成績提高的活動,無論兒童是否喜歡、是否需要,都應該被禁止。反之,則被認為是值得提倡的。這種做法本身就侵犯了兒童休息的權利和自由選擇文化活動的權利。

一些“玩”對學習确實沒有什麼直接幫助,那麼,父母就不讓孩子玩了嗎?有的父母會擔心,孩子太貪玩了,如果不嚴格控制,不是無法無天了嗎?他想玩什麼就玩什麼,那怎麼行?

當然不是。愛玩是兒童的天性,玩當然也是兒童的一種不可忽視的權利。父母在處理孩子玩的問題時,主要責任不是限制和管教,而是指導和幫助。

作為一名教育研究者,我的原則是:孩子貪玩沒關系,還要鼓勵他好好玩。但是,需要掌握正确的平衡原則。

本文摘自孫雲曉著作《學習力·12招巧妙喚醒孩子的潛能》

孫雲曉:玩是孩子的權利,也是孩子的天性

孫雲曉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首席專家、研究員

教育部家庭教育指導專委會副主任委員

首都師範大學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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