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黎
2016年進入武漢市漢陽區人民檢察院工作,現任第四檢察部五級檢察官助理,獲2021年度武漢市檢察機關民事檢察業務競賽業務能手。
2021年5月,我有幸參加了民事檢察業務競賽,通過筆試、案件審查法律文書制作和案件彙報三個環節的實戰,我進一步認識到自身在民事檢察專業知識儲備、案件審查實務操作能力、案件彙報表達等方面的差距與不足。雖然比賽早已過去數月,但比賽中給我帶來的鍛煉和感悟是曆久彌新的。
法是根本,先學後用
兩個多小時的筆試考試通過單選、多選、問答的考試題型對民事法律理論進行了全面地考核,主要考核判斷我們對民事法律條文運用了解的準确性,以及對民事司法理念的了解程度。法者是以興功懼暴也,律者是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是以令人知事也。法律如一把标尺,丈量社會中的各種行為,法的這種“定分止争”的作用維護了法治社會的秩序。作為一名檢察幹警,我們的日常工作更是離不開“法”,既要辨法析理,也要釋法說理。是以,法學理論是基礎,而後再談實踐。我們必須多練筆、多閱讀,通過學法、悟法、用法,不斷加強自身法律知識的學習。
比學自省,取長補短
文書制作和案件彙報是實戰考核,是工作縮影,又不同于日常,需要我們在規定時間内對大量電子卷宗材料完成閱卷工作,同時分析歸納案件焦點問題,準确而全面地尋找監督要點,這些内容對我來說都是不小的挑戰。案件彙報時我觀摩了其他選手的精彩表現,讓我開闊思路、受益匪淺,同時也讓我明晰今後努力的方向,比照優秀不斷進步。這樣的崗位實操練兵确實是對個人民事檢察工作發展的一種助力手段。
法治所系,常學常新
回顧競賽過程是為了更好總結經驗,更好地開展下一步的學習,知識要常學常新。2021年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可以說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座裡程碑,也是我們開展新時代民事檢察業務的重要抓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作為一部權利法典,是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在遵循公平平等、私權神聖、意思自治等民事法律原則的同時,我将注重學習掌握民法典中新增條款以及重要改動,加強理論聯系實際,為今後精準開展民事檢察監督打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