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黎
2016年进入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第四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获2021年度武汉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业务能手。
2021年5月,我有幸参加了民事检察业务竞赛,通过笔试、案件审查法律文书制作和案件汇报三个环节的实战,我进一步认识到自身在民事检察专业知识储备、案件审查实务操作能力、案件汇报表达等方面的差距与不足。虽然比赛早已过去数月,但比赛中给我带来的锻炼和感悟是历久弥新的。
法是根本,先学后用
两个多小时的笔试考试通过单选、多选、问答的考试题型对民事法律理论进行了全面地考核,主要考核判断我们对民事法律条文运用理解的准确性,以及对民事司法理念的理解程度。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律如一把标尺,丈量社会中的各种行为,法的这种“定分止争”的作用维护了法治社会的秩序。作为一名检察干警,我们的日常工作更是离不开“法”,既要辨法析理,也要释法说理。所以,法学理论是基础,而后再谈实践。我们必须多练笔、多阅读,通过学法、悟法、用法,不断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
比学自省,取长补短
文书制作和案件汇报是实战考核,是工作缩影,又不同于日常,需要我们在规定时间内对大量电子卷宗材料完成阅卷工作,同时分析归纳案件焦点问题,准确而全面地寻找监督要点,这些内容对我来说都是不小的挑战。案件汇报时我观摩了其他选手的精彩表现,让我开阔思路、受益匪浅,同时也让我明晰今后努力的方向,比照优秀不断进步。这样的岗位实操练兵确实是对个人民事检察工作发展的一种助力手段。
法治所系,常学常新
回顾竞赛过程是为了更好总结经验,更好地开展下一步的学习,知识要常学常新。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可以说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座里程碑,也是我们开展新时代民事检察业务的重要抓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一部权利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在遵循公平平等、私权神圣、意思自治等民事法律原则的同时,我将注重学习掌握民法典中新增条款以及重要改动,加强理论联系实际,为今后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