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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調整金融業增加值核算方式?| 記者觀察

作者:第一财經

2024年一季度,國家統計局、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調整優化金融業核算方法,對金融業增加值的季度核算方式進行了優化調整。優化後的核算方式主要參考銀行利潤名額,包括營業收入中的利息淨收入增速、手續費及傭金淨收入增速等進行推算。

在2023年及以前,金融業增加值在做季度核算時,其主要構成部分——貨币金融服務業增加值,主要參考存貸款餘額的同比增速進行推算。

是以,每到年初時節,各地GDP等經濟資料紛紛釋出,關于金融業增加值核算方法以及可能“扭曲”GDP增速的話題都會引發關注。

有迹象顯示,在GDP增速等考核名額壓力下,由于金融行業占比過高,金融資料存在“摻水分”的可能。而存、貸款增速名額對金融業增加值和GDP增速的影響相對較大,一定程度上造成各地在關鍵時間點,無序争搶存貸款資源,“虛增”存貸款資料,以滿足地方金融業增加值及GDP增速的名額要求。

如果金融業增加值及對GDP的貢獻“虛高”,會影響決策層掌握真實有效的資料和資訊,既不利于真實判斷金融業發展現狀,也不利于客觀判斷經濟恢複和增長情況,更将影響到金融支援實體經濟高品質發展戰略方針的實施。

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強調,推動大陸金融高品質發展,要“優化融資結構,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更好發揮資本市場樞紐功能”等。

對此,對現有金融業增加值核算名額及核算方法進行優化調整,可以更加科學地反映金融高品質發展的成果,真正推動金融支援實體經濟高品質發展。

金融業占GDP比重高,第三産業對GDP貢獻最大

長期以來,大陸金融業增加值在GDP中的占比,在全球主要經濟體中處于遙遙領先地位。根據2023年11月22日公開在人大官網的《對金融工作情況報告的意見和建議》,在審議過程中,有出席人員提出,大陸金融業增加值占國内生産總值的比重接近8%,高于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成員國平均比重4.8%的水準,也高于歐盟成員國平均比重3.8%的水準,說明金融業向實體經濟讓利的空間還很大。

統計局資料顯示,2023年,大陸國内生産總值(GDP)1260582億元,比上年增長5.2%。從三大産業情況來看,第一産業增加值89755億元,占比7.12%;第二産業增加值482589億元,占比38.28%;第三産業增加值688238億元,占比54.60%。

對比2022年,第一産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為7.32%,第二産業增加值占比39.33%,第三産業增加值占比53.35%,第一、二産業增加值占比均有所下降,而金融業增加值占GDP比重上升了1.25個百分點。

從占比情況來看,大陸包括金融業在内的第三産業占比最大,對GDP的貢獻最大。

金融行業占GDP比重過高,反映了大陸間接融資依然是實體融資的主要管道,金融機構在助力實體融資的過程中發揮了很大的作用。當銀行存、貸款增量剛性擴張,而GDP總值增速出現下滑後,會進一步提高這一占比,金融業所貢獻的程度會更高,名額影響也會更大。

GDP增長過于依賴金融業擴張,帶來金融高增長“虛火”

長久以來,各地政府制定産業規劃和行動計劃,均将金融業增加值及占GDP比重提升,作為衡量經濟發展成效的主要名額和考核任務。

例如,東部某省會城市2023年釋出“今年一季度,全市實作金融業增加值595.25億元,同比增長9.6%,占GDP的比重更是提高至14.1%,金融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度持續穩步加大。”東北某省2020年亦釋出“前三季度,全省金融業在運作中最大的亮點就是,全省金融業增加值同比增長4.6%,成為對我省GDP增速正向拉動最強勁的産業。”

而金融業增加值的增長幅度持續領先于GDP的增長,也将導緻金融業增加值在GDP中的占比持續大幅上升。

由此可見,金融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度持續加大。在地方GDP增長考核壓力之下,這有可能給金融業帶來一定增長壓力。

2013年,中央組織部對地方官員考核體系作出結構性調整,明确提出弱化GDP增速的考核權重,同時加強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考核。但是,針對GDP内部結構的考核标準,目前還沒有看到特别典型的案例。

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上級政府對下級地方政府的考核主要根據經濟發展績效,特别是GDP增速進行,這也是地方官員最關鍵的考核名額,盡力提高本地的GDP增速是各屆政府最重要的目标之一。

具體到金融業增長,有地方金融機構人士透露,每年的關鍵考核時點,主要在半年度和年度,地方金融辦(金融局)都會組織金融機構召開協調會,配置設定、下達增長名額任務。

為了在關鍵時點完成名額要求,地方銀行不得不從企業或同業“拉存款”,導緻異地存款“搬家”。一旦時點過去,資料統計完成,存貸款可能“回歸原地”,特别是同業存款,這可能更加劇了資金空轉。

在貸款擴張方面,此前很長一段時間,金融業信貸擴張更多是以較高的利率投向房地産、地方城投等“高增長”領域,這不僅擡高了實體融資成本,在造成“金融高增長”假象和虛火的同時,還可能擠出其他産業投資,影響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

存貸款對金融業增加值和GDP增速影響大,如何核算名堂多

從金融業增加值增速核算情況來看,目前金融業增加值按照貨币金融、資本市場、保險業等細分行業進行核算,根據細分行業的基礎名額增速(主要使用同比增速)先進行權重求和,計算權重分别約為0.7、0.2、0.1。

其中,貨币金融使用本外币存款及貸款餘額增速,資本市場使用轄内證券交易額增速,保險業使用原保費收入增速。

另外,存款和貸款增速分别需要根據兩者占存貸款總額的比重,進一步确定權重因子。

根據權重,存款和貸款增速是目前對金融業增加值增速影響最大的分項。

以華東某省會城市為例,截至2023年10月末,本外币存款餘額為20.02萬億元,本外币貸款餘額為11.01萬億元;存款占比為64.5%,貸款占比約為35.5%。

将貨币金融的權重(0.7)分别與存款占比(65%)、貸款占比(35%)權重相乘,則可近似計算得到四項基礎名額增速的影響權重,依次為:存款增速(權重約為0.45)、貸款增速(權重約為0.25)、證券交易額增速(權重約為0.2)、原保費收入增速(權重約為0.1)。

金融業增加值占國内生産總值的比重較高,也引發市場對于金融業“資金空轉”的擔憂。而存、貸款增速名額權重過大,容易造成關鍵時點的存貸款虛增,扭曲各地區金融業發展的真實情況。

首先,存、貸款增速名額權重過大,會導緻各地在月末、季末,特别是年末統計資料時,無序争搶存、貸款資源,誘發地區之間“存款搬家”現象,特别是高息拉同業存款,造成關鍵時點存、貸款餘額虛增,扭曲了各地區金融業發展的真實情況,不利于客觀反應各地經濟增長情況及趨勢變化,有礙中央決策層掌握真實有效的資料和資訊。

對于GDP核算方法及考核名額要求可能導緻的資料虛增及不實,有華南地區銀行業人士表示,這一情況在區域性城商行中較為普遍,區域銀行因為規模小、跨區域經營受限,而名額要求存貸加總,為了滿足名額要求,隻能在關鍵時點湊存款和貸款。

其次,現行GDP核算方法及名額要求未能充分考慮地區間産業結構差異。例如,上海金融業較為發達,重資産行業占比較低,服務業等輕資産行業占比相對較高,經濟、産業結構決定了上海投資和貸款增速相對較低。而華南某二線城市,工商業發展一般,為了滿足GDP增長名額要求,主要依靠地方銀行“承擔”。

亦有華北城市近年來為拉動金融業增加值及GDP增速,緊密圍繞非銀行金融機構存款密集開展各項協調、調研工作,以確定全市金融業增加值占比持續超過資訊産業,位列第一。

優化金融業增加值核算名額及方法

基于此,需要合理設定金融業增加值及占GDP比重目标,進一步優化金融業增加值核算方法。

一是對現有金融業增加值核算方法進行微調。比如,适當調整細分行業的核算權重,降低貨币金融服務(存、貸款增速)核算權重,提升資本市場服務增速和保險業增速的核算權重。同時,針對非銀行金融機構存款波動性較大的特點,可考慮剔除。

二是全面深入研究完善金融業增加值核算體系。重點考慮金融企業營業收入、稅收、利潤等多元化基礎名額,這幾個名額既可以每季度及時獲得,也相對比較客觀,以替代存、貸款等不能完全真實全面反映地區産業發展狀況的名額,進而可以更加全面、準确評估金融業的增長貢獻。

三是考慮地區差異性,對于金融業較發達地區,例如,在上海、北京、深圳等地區增加金融市場交易總額、資産管理規模等名額,進而更加科學地反映金融高品質發展的成果。

除了進一步優化金融業增加值及GDP增速名額的核算方法,還需綜合考慮宏觀政策與地方政府治理的協調統一。首先,地方政府需要樹立正确的政績觀,中央在治理考核标準上豐富名額,關注GDP增長的内部結構,降低地方政府通過金融、房地産、城投增加業績的動機;其次,繼續引導金融機構降低市場利率,降低融資成本,資金才能更有效地支援實體;最後,金融和實體是互惠互利、和諧共生的關系,在優化的過程中,不能過度打壓金融行業,因為在大陸以間接融資為主的環境下,需要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利差水準和盈利增長,避免出現系統性金融風險。

(本文來自第一财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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