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達荷州男子因故意傳播艾滋病毒而被判入獄
據檢察官稱,一名愛達荷州男子上周因故意試圖通過性接觸,傳播艾滋病毒而被判處最高30年監禁。
艾達縣檢察官辦公室在一份新聞稿中表示,調查人員發現,34 歲的艾滋病毒呈陽性的亞曆山大·路易沒有服用藥物,并且他“故意與男性和十幾歲的男孩發生性接觸,希望将艾滋病毒傳染給他們” 。
檢察官辦公室表示:“他就自己的艾滋病毒感染狀況向這些受害者撒了謊。根據被告自己的供述,他與 30 至 50 名不同的男子和男孩發生了性行為,其中包括一名 16 歲的青少年。”
調查于 8 月開始,起因是一起誘騙兒童案件,當時路易開始與一名他認為是一名 15 歲男孩的人進行“網上性對話”,但實際上是一名卧底偵探。
當局稱,路易試圖與一名他認為是一名15歲男孩的人發生性行為後被捕。
調查結果确鑿,緻使路易承認轉移含有艾滋病病毒的體液的重罪指控。
根據法庭記錄,他還被判犯有對未成年人和兒童進行性侵犯的重罪。
檢察官辦公室稱,路易本周五被判處 30 年監禁,他必須服刑至少 16 年才有資格獲得假釋。
然而,故意傳播艾滋病這件事,在一些“先進”美國州,已不算重罪了
作為堅定不移的藍州,自诩為非常“民主”、“自由”的加利福尼亞州,在這個問題上,和愛達荷州,一個堅若磐石的紅州,背道而馳。
加利福尼亞州(以下簡稱“加州”)早在2017年,就提出了震撼全美的法律:大幅減輕對故意使某人感染艾滋病毒的處罰。
“艾滋病毒是一個公共衛生問題,而不是刑事問題,”加州參議員斯科特·維納表示支援該法案,該法案以非一般的速度,在當年1 月 1 日就及時生效了。
加州州長傑裡·布朗 (Jerry Brown) 簽署了參議院法案 239,該法案減少了對故意使性伴侶感染艾滋病毒的處罰。
加州原本的法律,和愛達荷州一樣,認為這種行為屬于重罪,可判處 3 至 8 年監禁。
而州長布朗于前一年 10 月 6 日簽署,并于2017年 1 月 1 日生效的新法律,把“故意傳播艾滋病毒”這種行為從輕發落,徹底變成了輕罪,隻要判處 6 個月監禁,就完事了。
這種量刑方法相當于完全将艾滋病和别的傳染病擺在一樣的位置。
故意和某人接觸,導緻其他傳染病,也是6個月。
該法律還對故意捐獻感染艾滋病毒的血液的處罰,從重罪減輕為輕罪。
民主黨人斯科特·維納 (Scott Wiener) 和托德·格洛麗亞 (Todd Gloria) 起草了這項立法,該法案于 5 月在參議院獲得通過,并于 9 月初獲得議會準許。
維納參議員在新聞聲明中,公開闡述過他之是以要大力促成這一法案的原因:旨在使法律“現代化”,以适應艾滋病毒醫療的進步和社會觀念的改變。
維納說:“三十年前,在艾滋病毒流行最嚴重的時期,立法者通過了多項法律,将艾滋病毒感染者的行為定為犯罪,或在現有犯罪的基礎上增加與艾滋病毒相關的處罰。”
維納表示,這些法律是基于恐懼和當時有限的醫學了解:“而在此後的幾十年裡,社會和醫學對艾滋病毒的了解已經大大提高。 有效的治療可以顯著延長艾滋病毒感染者的生命并提高其生活品質,同時治療也幾乎消除了傳播的可能性。”
維納的核心觀點是:“艾滋病毒是一個公共衛生問題,而不是犯罪問題。這些重罪對待艾滋病毒的方式與對待所有其他嚴重傳染病的方式不同,使艾滋病毒感染者蒙受恥辱,并阻礙人們接受檢測和治療。”
維納這個人名,友友們可以記一下,因為到這兒,并不是他在本文中的最後一次出現。
分歧究竟有多大?
愛達荷州男子故意傳播艾滋病毒一事,在美國引起了巨大的輿論。
很多人表示30年壓根不夠,他們希望看到的情況是:
死刑。
評論區的美國人,都帶着自己精心收藏的表情包,圖文并茂講述了他們最想看到的場景:
一槍緻命。
隻有一種解決方法!!!
他附上的表情包,就是持槍男子,一臉肅穆,扣下闆機。
這件事情,也再次将積極、熱情推動減輕“故意傳播艾滋病”的維納參議員推到了風口浪尖。
因為,過了七年,他的野心也早已不局限于深藍州加利福尼亞州了。
他最近表示,他想接班佩洛西進國會。
這件事情徹底吓壞了美國人。
維納這個名字,他們“痛徹心扉”地厭惡着。
維納的任何最新新聞動态底下,都會有人孜孜不倦地科普着他的“惡行”:
大家不要忘記,斯科特·維納 (Scott Wiener) 讓加州将未經同意故意傳播艾滋病毒從“重罪”改為“輕罪”的行為合法化。渴望成為州長的托尼·阿特金斯是其共同贊助人。很多可怕的行為,卻隻受到最低的懲罰。
而更有美國網友陰陽怪氣地總結了維納的幾條法案,并配上了他個人生活的照片:
加州參議員斯科特·維納 (Scott Wiener) 提出法案,允許未成年人在未經父母同意的情況下接受注射;放寬對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的處罰;并取消對故意讓他人感染 HIV 的重罪處罰。還提議在 K-12 課程中添加“變裝皇後 101”。他可真是個好人呢。
維納巧言改罪行,将“故意傳染艾滋病”一事,從輕發落,成為了很多美國人的噩夢。
“HIV”這三個字母幾乎成為了他的代号。
他的任何法案新聞,下面搭配着他燦爛、陽光笑容,在美國網友的轉發區,都會言簡意赅地說着這三個字母。
和HIV。
不過,這兩類人在深紅州愛達荷州男子被判三十年監禁上,應該能達成一緻見解:簡直是地獄。
一邊感歎,判得太輕,應該斬立決,手起槍子進,沒什麼好說的,了結了他。
另一邊的想法,幸好隻有美國人需要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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