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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長小武》:用小說重寫《漢書》

作者:文彙
《亭長小武》:用小說重寫《漢書》

《亭長小武》是一部新曆史主義小說,以漢武帝末年的政局為背景,講述了一個谙熟律令的小吏逐漸登上京兆尹之位,旋即卷入衛太子叛亂的故事……

漢武帝太始四年,豫章縣發生了一起搶劫案,在衆多老吏束手無策之時,青雲亭亭長小武卻偵破此案。原來搶劫案竟然牽涉武帝之子廣陵王。由于廣陵王是武帝的兒子,武帝特地下诏将之赦免,但是廣陵王并不死心,又和京輔遊俠朱安世勾結,企圖劫持豫章都尉,盜取數十萬張強弩,以便他日天下生變……但這場劫持也被小武化解,并俘獲了朱安世,更沒想到的是,朱安世的被俘,竟然令小武得知了丞相公孫賀家族的陰事,而公孫賀也派出僚屬要将小武滅口。命懸一線之際,小武卻被廣陵王之女劉麗都所救,由此踏上逃亡之途。逃亡路上,小武和劉麗都暗生情愫,又意外獲悉昌邑王早已觊觎儲位,企圖擾亂東南五郡國,以便引發朝局震動……

一年之後,公孫賀諸人的陰事敗露,武帝在長安大行殺戮,小武卻得以入朝為官,繼而成為繡衣使者、豫章太守,并迎娶了劉麗都,不久又遷京兆尹,但迎接小武的并非是坦途:先是父母被不明身份的人員所殺,繼而得罪寵臣江充并身陷囹圄,劉麗都為了替小武上書被迫服毒自殺。

武帝早有廢儲之心,任由江充在長安胡作非為,把矛頭指向衛太子。為了複仇,小武參與了衛太子的謀反,并誅戮奸臣江充。但衛太子的謀反終究被武帝鎮壓,小武自知無法存活于世,自殺于愛妻劉麗都的墓中。

《亭長小武》:用小說重寫《漢書》

>>創作談:

平民的奮鬥

——我為什麼要寫《亭長小武》

強漢風骨和猛虎精神

亞當·斯密曾經說過:“在火器發明以前,人類文明總是被野蠻所摧毀。”他舉了羅馬毀于北方的日耳曼蠻族之手為例子。在東方,同樣的事情也曾層出不窮地發生。當野蠻的秦國以摧枯拉朽之勢将東方禮樂之國盡數納入自己版圖之際,後世的史學家們無不心潮澎湃地回憶那段時光,他們号哭流涕,痛心疾首,自以為找到了另一個文明被野蠻征服的例子,就像在那之前的數百年,赫赫的西周王朝覆沒于犬戎的鐵蹄下一樣。誠然,從文明的定義上來講,秦國的種族的确比較胡化,秦國的社會制度的确比東方六國要野蠻,法家的視點和儒家的悲憫情懷的确大相徑庭,雖然從某個角度來看,儒家也曾有過“殺人不見血”的美譽。

當商鞅變法以後,秦國的貴族們哀歎了,奴隸們歡呼了,他們抛卻了身上世襲的枷鎖,可以憑着自身的勇力獲得自由,甚至爵位、官職、土地,隻要他們在戰場上殺的敵人足夠多。這在東方六國的人看來,不啻是場無恥的變革。因為它終于徹底脫下了周代以來一直披在身上的那層禮樂文明的外衣,赤裸裸地跳進了“殺人越多越光榮”的角鬥場中,它首倡了“首級俱樂部”制度,讓東方六國的君主們為之舌挢不下。不管儒生知識分子們願意不願意,“尚首功之國”的秦王朝終于靠着這個“無恥”的制度将人的主觀能動性發揮到了極緻,于是“六王畢,四海一”,秦王朝順理成章地登上了聲勢煊赫的曆史舞台。

然而這浩瀚的光榮竟然僅是昙花一現,以為可将國家傳之萬世而不絕的始皇帝剛剛崩殂,強大的秦王朝就頃刻間土崩瓦解。這很讓後世的儒生們感慨,而且找到了一個絕佳的證據:暴政隻能喧嚣一時,要長治久安還得靠儒家的仁政。馬背上可以得天下,馬背上卻不可以治天下。這個顯著的執行個體讓随之而來的漢代儒生們在皇帝面前指斥起法家來完全有恃無恐,皇帝雖然尴尬,卻也無可奈何。儒家的仁政是好東西,可是統治者們不會看不到其中的缺點,他們不會不清楚儒家思想在先前也曾有過一敗塗地的血的教訓:宋襄公為了所謂的仁義,兵敗身死;晉獻公太子申生為了所謂的仁義,身死國分。于是,暗地的實質的法家,表面的修飾的儒家,這一套制度終于艱難地施行起來了。

漢代終于成為了一個真正強勁的王朝,它像秦王朝一樣徹底戰勝了北方遊牧民族的騷擾,使号稱“天之驕子”的匈奴分崩離析,進而遠遁泰西。它能夠征發許多的遊牧民族為它所用,它的軍隊一度遠渡到蒼茫的西域,它的國号繡在火紅的旗幟上,在獵獵的西風中如波浪般蕩漾,讓西域三十六國的君主們震怖喪膽,但是它卻沒有像秦王朝一樣“二世而亡”,而足足統治了天下四百年之久。章太炎說,東漢以後,漢民族剛健風氣逐漸喪失,進而屢屢被異族蹙迫。它憑什麼能做到這點呢?

我認為,那就是它行政的高效率,而又不是完全沒人性的高效率。如果說秦朝是一個高效率的政權,這點我們是不得不相信的。因為在它統一天下之前,六國的使臣到秦國通路,歸來無不慨然太息:秦國的官府效率竟然是如此之高,官吏們是如此勤奮,今天的事,絕不會拖到明天去辦,官吏們的幾案上決不會有備援的文書。這樣的國家,那是注定要擔負統一天下的重任的。但是秦王朝的高效率發展到最後,卻是以犧牲人性為代價的,除了實用的“科技”書外,它燒毀了其他諸子百家的書籍,法家定于一尊,皇帝是至高無上的主宰。它廢除了無以數計的倫理道德,雖然那看似繁文缛節的東西的确阻礙了政令的通達,對長治久安是不利的,但它卻在社會的另一個層面發揮着不可小觑的潛在作用。而漢代正是吸取了儒家這一潛在的作用,把它的統治維持得足夠久長。當然,從本質上來看,它自己的一套法則仍是秦王朝的翻版,不管是漢初表面上的放任自流,還是漢代中期以後的獨尊儒術,都是王朝政治的表面現象,實際上,法家仍舊占據着主宰地位。誠如漢宣帝所說:“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用儒術?”真正的儒家,在那個冷兵器時代,是無法應付來自域外的内憂外患的。法家的“信賞必罰”、“綜核名實”才能讓煌煌大漢成為東亞大陸上一隻威騰萬裡的猛虎,才能戰勝在蒙古草原和黃沙大漠中縱馬飛馳的引弓之國——匈奴。那上千年來讓地球上無數國家和部落聞風喪膽的騎射之族,終于敗在了安土重遷的農耕之國的大漢手下,這實在是世界文明的一個異數。它讓人們相信:在冷兵器時代,文明的農耕民族并不一定會遭到遊牧蠻族的蹂躏,兩漢就是榜樣。如果說遊牧民族如匈奴是草原大漠上的狼,那麼強漢就是整個東亞大陸上的一隻猛虎!猛虎嘯谷,百獸震惶。兇殘的狼終于在猛虎利爪的追捕下遍體鱗傷地号叫而去。如果中原王朝建立的政權一直有這種猛虎的精神,又何至于一次次在北方的遊牧民族鐵蹄下哀鳴号叫呢?很顯然,這是制度的問題。有什麼樣的制度,就有什麼樣的民風,反之亦然。

潛規則和顯規則

衆所周知,當文明發展到一定階段,它的人民就會增加多少思慮,而貪生畏死。一個身無長物的賭徒是沒有什麼可以犧牲的,除了他的身體。但是,即便他不肯犧牲他的身體,他也本沒有尊榮富貴。是以他容易下決心作孤注一擲,因為輸了,他所失不多;僥幸勝利了,那就徹底改變了命運。是以,當年東方六國的銳卒抵抗不了秦國刑徒們的雷霆攻擊,那些人就是一幫身無長物的賭徒,日日盼望的就是來函谷關以東搶掠。這有點像時時南下搶掠的匈奴人。兩者的動力是頗有不同的,而在某些方面又有着驚人的相似。

匈奴是個崇敬壯健、摒棄老弱的民族,是以搶掠得到的好食物好物品,首先要分給健壯者。如果他們能吃好喝好,就有力氣發動另外一場搶掠。我們不好指責他們的野蠻無恥,因為世界上的文明民族可能無一不是靠此起家的。而秦國的政策,當時頗有相似之處,它幾乎摒棄了儒家的尚老風氣,也賤棄老弱。所謂“家貧子壯則出分”,就是兒子大了一定要和老子分居,因為按戶征發士兵的制度使它能有更為充足的兵源。老父親要向兒子商借農具,可能會遭到兒媳婦的辱罵。這在後世的儒家士大夫看來,簡直是難以想象的忤逆。像匈奴一樣,秦國曾把士卒分為三隊,一隊是婦女,一隊是老弱,一隊是健壯的士兵。兩軍對壘之際,充目前鋒的婦女和老弱大概很快就喪生在對方密集的箭雨之下,同時也使對方的箭镞消耗殆盡,這時勇壯的秦國士卒才風馳電掣般馳近,左挾生虜,右斬人頭。灰飛煙滅之下,勝負立判。而能将人的主觀能動性發揮到這種地步的就隻有法家制度。

法家制度到底是個什麼東西呢?它為什麼能讓一個農耕民族有如此剛健勇武的作風?就因為它的“信賞必罰”和“綜核名實”。當商鞅立下五十金的賞賜,鼓勵農民把一根木頭從南門扛到北門的時候,就已經奠定了秦國成功的基礎。誰能想象到,一個如此簡單的舉動,就讓一個家徒四壁的平民陡然擁有五倍于中産之家的财富?一個政府對它國民的信用,那是比什麼都重要的。這激勵了芸芸蠕動的窮苦的秦國人,他們知道,隻要他們按照政府的要求做事,他們就一定能得到政府答應給他們的報償,因為這有精細的律令作為依據。而大漢就承襲了秦王朝的這一作風,從出土的漢簡來看,漢初法律的精細,甚至超過秦王朝。一個史書上稱之為“清淨無為”的政治時代,并不是放任自流的時代。它有它記載在竹簡上的明細的規則,而且它還沒有堕入後世腐朽的“潛規則”盛行的時代,如果它的“潛規則”像後世的王朝那麼俯拾皆是,它就不可能以比後世少得多的官吏,而更加有效地管理那麼龐大的一個國家,觸角一直延伸到那樣遙遠的邊域;它不會有那樣強大的戰鬥力;不會形成那樣重然諾、輕生死的民風。同樣,它也不會留下那樣勘破生死的、哀婉動人的五言詩歌,這些詩歌不同于唐代的豪放,因為它在豪放中夾雜着哀傷。固然,它也不是熱烈奔放的,但卻是慷慨激越的那種。是以後者恐怕是讀來更讓人鼻酸的深厚情感,而這種并不單純的歡樂似乎更能給人永久不可磨滅的印象。

不管是從《漢書》中,還是從出土的漢簡中,我們可以看到,漢代律令的執行是嚴酷而認真的。是以,當漢武帝赦免他的寵臣主父偃時,遭到了張湯的反對,他固争的理由就是一旦開這樣非法赦免的先例,大漢的後世将不可治,于是武帝也隻有眼睜睜看着主父偃被族滅。當漢文帝想族滅偷盜高皇帝宗廟器物的盜賊時,廷尉張釋之隻肯判那盜賊一個人死刑,并且稱“法如是也”,文帝雖然憤怒,但在和太後商議之後,也隻有認可張釋之的判決正确。當飛将軍李廣憤而自殺時,他隻能得到道義上的同情,而在法家看來,他本來就該去幕府對簿。誰也不能因為他曾經讓匈奴聞風喪膽,就可以法外開恩。他從來沒有得到封侯的賞賜,并非由于“衛青不敗由天幸,李廣無功緣數奇”,因為他的确沒有真正的大功勞。他的從弟李蔡雖然平庸,竟封侯拜相,那是按照功勞簿上的記載逐次升遷的。不然,以武帝之雄才大略,又何必厚于李蔡而薄于李廣呢?正是法家的“顯規則”而不是“潛規則”,造就了漢王朝的強大,使陳湯敢于發出振奮人心的呼喊:“犯強漢者,雖遠必誅!”當然,漢代的律令雖然暢通,也有它受阻的時候,那就是碰到和皇帝的意志發生明顯的沖突之時,也就是“顯規則”和“潛規則”相碰撞之時,這時候“顯規則”隻好屈服。雖然我們不能不為之遺憾,但對于兩千年前的封建王朝來說,已經是非常難得的事了。

西漢的平民奮鬥

不管在什麼朝代,如果朝廷和民間沒有一條可以交流的管道,那麼這個朝廷是難以長治久安的。是以錢穆盛贊科舉制度,認為它是官方和民間溝通的一條溫情脈脈的橋梁。他的贊揚雖然有點肉麻,但并非沒有一點道理。自隋唐以來,封建科舉制使下層群眾有了進入廟堂的管道,群眾是以對他們的政府不會産生完全的隔膜。但是在隋唐以前,尤其是漢代,下層群眾靠什麼進入廟堂,去宣洩他們的激情,博取他們的榮譽呢?他們靠熟讀律令。因為漢代是個法家治理的國家。律令是第一位的,就像作為當時“最高法院院長”的廷尉在九卿中排名第二一樣,法律在朝廷中有着舉足輕重的地位,它和國家的興衰息息相關。是以,這個王朝統治下的社會就會産生千篇一律的奮鬥史,就像我們現在通過聯考或者别的奮鬥手段來改變自己命運的辦法一樣。當然,當時的群眾除了熟讀律令之外,要想當官,還有一個條件,就是要有足夠的家産。這和西方政治也有一定的相似性。但,當某些人“千裡做官隻為财”的信條廣為傳誦的時候,如果絕大部分的為官者都抱有這個态度,這個政治的确離腐朽已經不遠了。古今史學家們會鈎沉索隐,也會撫膝長歎,社會的文明發展又是何其的相似!托克維爾在他的名著《論美國的民主》中宣稱:薪水制度造就了職業公務員,使貴族為了榮譽而治政的信條一掃而空。東方也是如此。當封建貴族制讓位于薪水制,做官就不僅僅是為了榮譽,而是為了錢财。漢代去古未遠,是以還保留了貴族制的一些作風。一個家産富足的人來當官,他可能不會過于貪墨,不會過于盤剝他治下的百姓。但是政府又不可能給它的所有官吏以采邑,是以做官已經明顯有了博取利益的成分,雖然漢律對A錢的處置十分殘酷。

我的小說中的主人公小武,就是這樣一個家境貧寒的人。如果不是漢王朝的政策改變,他根本不會有做官的機會,但是我仍願意把他寫成一個具有理想色彩的人。年輕人總是有理想色彩的居多。他苦苦學習律令,不放過一切稍縱即逝的機會,而且敢于賭博,終于成功地由一個小小的亭長晉升為縣丞,進入了中層官吏的行列。但是他的命運似乎不大好,無意中得罪了丞相,弄得四處逃亡。幸好他憑借自己精熟的律令知識,再次賭博成功,晉升為丞相長史,進而為豫章太守、京兆尹。隻不過他後來過于自信,不知道在法律鬥争中适可而止,進入了政治鬥争的行列,終于抽身未得,遭到了失敗。但是他一生的經曆在漢代是非常具有典型性的。我無意于簡單随便抽取一個人物,描寫他的傳奇一生。那不是我的初衷。我并不是想寫一部僅僅是好看而已的傳奇小說,我想寫的是一個漢代典型人物的典型一生,他的身份在漢代是典型的,是法治的漢代社會中最基層的一個官吏。他包含于一個基數巨大如蝼蟻般的階層,這個階層奠定了漢代統治的基礎,但又是漢代尤其是西漢晚期以來公卿将相們滋生的溫床。他的奮鬥方向就是漢代貧民孜孜奮鬥的方向。他們似乎和當今社會中“皓首窮經”的莘莘學子以及一批批“豆腐塊”狀寫字樓裡的白領一族的奮鬥曆程有相通之處。

表面上看來,寫《亭長小武》這部小說似乎是為了消遣消遣,但這個回答實際上說服不了我自己。我為什麼不愛其他的朝代,而愛漢代?我想除了上面正兒八經地說給大家的“公言”之外,還有我個人對這段曆史的偏好。一則我喜愛《漢書》之古雅質樸的文采;二則潛意識裡我喜愛它的雄偉矯健和絕棄腐弱的生命力,它去古未遠的曆史風景,猶儲存着真正的封建時代民風的質樸;當然還有它裡面存活着的遊俠義吏重然諾、殺身不惜的作風……這些都使我常常是讀來、思來、寫來,不盡感慨。

總之,我所講述的故事雖然在曆史上沒有記載,但它完全是一段“可能發生”的曆史。它仿佛就是一叢逸失的史事,隐藏了兩千多年,終于在今日大白于天下。如同《逸周書》之于周代曆史,從某種意義上說,《亭長小武》可以看成是一部之于《漢書》的寫給普通群眾看的《逸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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