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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融反腐盤點:百餘名幹部被查、信貸領域成重災區

作者:第一财經

剛剛開年,即有前金融監管幹部被查。

1月3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吉林省監察委員會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吉林省監察委員會對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吉林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高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高飛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事實上,高飛并非個例。2023年以來,金融反腐持續升溫,“打虎”節奏頗為密集。第一财經記者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梳理發現,當年金融系統内接受執紀審查的幹部超過100名,涉及銀行、保險、證券等領域。

在這些接受調查的金融幹部中,接近七成此前在銀行系統任職。而結合部分後續黨紀政務處分内容來看,信貸領域是金融幹部違法違規的重災區,“靠金融吃金融”、以貸謀私等情況頻發。銀行信貸作為資金提供的主要管道,是典型的資源富集、權力集中領域,幹部容易受到“圍獵”,該領域監管亦正不斷趨嚴。

銀行系統被查幹部占近七成

經查,高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與多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調查。

此外據通報,高飛還被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承攬銀行裝修工程、高價出租門市房、獲得銀行貸款、人事安排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剛剛過去的2023年,是金融反腐“打虎”頻密之年。據記者不完全統計,2023年金融系統内接受執紀審查的幹部為104名,遠超2022年的70餘名。其中,銀行系統成為金融反腐的重災區。在接受調查的104名金融幹部中,有70名此前曾有銀行任職背景,占比高達67.3%。

占比最高的是五大國有行,被調查幹部達36名。

被調查人數最多的是中國工商銀行,共有10人。其中包括2名中管幹部,分别是中國工商銀行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劉立憲和中國工商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張紅力。此外,還有3名總行幹部、5名地方分行幹部被調查。

中國銀行被調查人數為6人,其中最典型的是中國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連舸。2023年3月3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告稱劉連舸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年10月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劉連舸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并通報其存在的多項違法違紀情形。

此外,交通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2023年被調查的人數分别為6人、8人、6人。

政策性銀行方面,共有13名幹部落馬。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被查人數分别為7人、4人、2人。其中包含的2名中管幹部均來自國家開發銀行,分别是該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周清玉,以及原黨委委員、副行長王用生。

除五大行和政策性銀行外,股份行、城商行、農商行共有21人被查。其中有2位落馬的中管幹部來自“光大系”。中國光大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光大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曉鵬、唐雙甯分别在4月、7月被查,前者在2017年12月~2022年間任光大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後者在2014年12月~2017年12月任光大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

從2023年中管幹部被調查情況看,除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肖星外,其餘7人均具有銀行背景。

2023年金融反腐盤點:百餘名幹部被查、信貸領域成重災區

值得注意的是,退休即是“安全港”的幻想被再次打破,據記者不完全統計,這些接受調查的官員中,有多名均在退休後或臨近退休階段被查。有人退休6年後被查,如唐雙甯,1954年出生,2017年12月卸任光大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2023年,唐雙甯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從卸任到接受調查間隔6年之久。

類似的還有張紅力,2018年因“家庭原因”辭任工行副行長,時年53歲。而在2023年12月張紅力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彼時距其卸任已過去5年時間。

也有人臨近退休就被查。2023年5月,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周清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而在2022年7月,周清玉被有關部門發文宣布免職。他按規定應于2022年9月年滿退休。

此外,處分的進度也進一步加快。許多年内被調查的金融幹部已被處分。例如周清玉,在5月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後,11月被開除黨籍。12月14日,最高檢官網通報資訊顯示,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吉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周清玉作出逮捕決定。

信貸領域成重災區

随着金融反腐持續發力,銀行系統腐敗不斷浮出水面,其中信貸審批裡的權錢交易已成為腐敗、犯罪的高發區。

例如,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中,劉連舸被指大肆違規插手信貸項目,違法發放貸款,造成重大金融風險。違規幹預資金借貸,私自留存涉密資料。同時,“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項目合作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李曉鵬則被指長期以權謀私,“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業務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多名國有大行省分行原行長也因信貸問題被立案調查。例如交通銀行雲南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李大軍被指“管貸款吃貸款”,違法審批發放貸款、出具金融票證,數額特别巨大。中國銀行江西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張東向被指違規幹預和插手貸款審批發放。

以貸謀私的一個主要表現,是與貸款客戶私相授受、不正當往來。記者注意到在上述多名落馬高官的通報中都涉及長期權錢交易往來。例如,劉連舸被指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出入私人會所、接受滑雪和旅遊安排,長期借用管理對象車輛。周清玉也被通報稱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特定關系人收受對方财物,大肆收受禮品、禮金。

而從中國裁判文書網已披露的部分案件,也可窺見這類權錢交易的細節。例如,在今年披露的案件中,工商銀行湖南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張恪理受賄100多萬元、違規批複3億元貸款的事實浮出水面。2011年至2014年,曾某為在貸款事項上獲得張恪理的幫助和維系兩人關系,先後九次送予張恪理現金共計104萬元。2013年5月,曾某請托張恪理在佳和名都二期項目申請工行貸款時提供幫助,張恪理同意并安排時任工行房地産業務部總經理李江濤予以關照。同年9月,佳和名都二期項目獲得工行3億元的貸款授信額度,後實際提款1.85億元。

以貸謀私背後,根源或在于内控問題。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此前釋出的文章顯示,目前,大陸的融資結構以間接融資為主,大部分企業資金源于銀行貸款。銀行信貸作為資金提供的主要管道,是典型的資源富集、權力集中領域,幹部容易受到“圍獵”。目前,從商業銀行各業務條線和管理事項的授權安排看,分行“一把手”是人權、事權、财權的最終責任人,盡管内部有集體審議機制,但是在“一把手”可以直接決定或影響員工崗位、薪酬、職務等情況下,有的黨委班子集體決策機制流于形式,形成“一言堂”。

不過,強監管态勢不斷延續下,信貸違規此後或将逐漸減少。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及省局、分局密集釋出了一批監管罰單,多家商業銀行因在貸款業務上存在違法違規行為而被監管部門處罰。大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超監管限定比例對小貸公司發放貸款,違規為房地産項目提供融資等原因被罰款550萬元。都江堰金都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因違規開展同業業務為房地産開發企業提供融資,違規發放流動資金貸款用于固定資産投資,貸款“三查”不盡職等原因被罰450萬元。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資訊顯示,今年前三季度共處罰銀行保險機構2978家次,處罰責任人員5512人次,罰沒合計63億元。

(實習記者鄒政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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