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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資料治理深度解析,揭秘制度背後的資料合規之道

作者:中軟融鑫
EAST資料治理深度解析,揭秘制度背後的資料合規之道

2023年5月3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釋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EAST資料品質“提升工程”的通知》(金辦便函〔2023〕28号),旨在從資料治理層面,對EAST資料品質提升提出了詳細的規劃和要求。本次發文面向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以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直管的外資銀行及理财公司、理财登記中心,與《關于持續開展地方中小銀行EAST資料品質專項檢查的通知》(金辦便函〔2023〕27号)共同形成對所有銀行機構的EAST資料品質治理規劃。

“28号文”以完善“現代金融監管”體系、建設“數字中國”為遠景目标,以EAST資料作為抓手,提出了銀行機構的資料治理要求,以期推動銀行數字化轉型、夯實監管科技資料基礎,推動高品質監管,具體要求總結如下:

第一階段:2023年6月-7月10日 内部摸底及制定整體方案

銀行需制定資料品質提升工作方案,包括要建立EAST資料品質提升工程專項工作上司小組,明确牽頭部門及責任人,細化職責分工,明确資料品質提升的整體工作規劃,整理好關鍵資料項(57張表的464個核心資料項)從源系統取數規則并梳理總結出目前取數規則上主要存在的問題,如取數不完整、修改了業務資料、賦預設值等以及對應的整改計劃,并将相關材料報送到對應監管利息人郵箱。也就是在7月10日前,銀行需梳理清楚主要問題是什麼、誰來負責、初步計劃怎麼處理。

第二階段:2023年6月-9月 銀行内部實施資料品質提升工程

1.建立并完善EAST資料治理體系

包括要建立“兩會一層”的資料治理架構并明确職責分工,建立資料治理制度、自評估機制、資料品質現場檢查制度等,配置充足的資料治理資源(如崗位設定、人員、預算等),并建立總分機構、業務部門與科技部門及資料管理部門之間的關聯溝通機制,建立資料校驗平台并跟蹤問題的定位、整改情況,建立資料品質考核評價體系及問責機制等。整體的工作開展結果需按照固定模闆以對本行資料治理體系建設情況進行自評估方式,形成自評估報告。從資料治理架構建設要求來看,“28号文”是繼2018年銀保監會釋出資料治理指引以來,首次從總局層面釋出的統一資料治理自評估架構,雖然比2018年的指引精簡的多,也沒有近年來各地分局資料治理自評估架構那麼詳細完整,但整體思路和方向都源自2018年指引。

2.提升EAST資料品質

1)完善EAST的取數規則,梳理是否存在預設值處理、取數不完整等情況,確定關鍵資料的真實、準确、完整。

2)基于監管下發的901條校驗規則,對關鍵資料項進行校驗。自2023年8月資料開始,關鍵資料項校驗規則的容忍度為3%,即剔除真實業務背景、曆史原因等客觀因素後的關鍵資料項的所有資料校驗規則報錯率不應超過3%。

本次釋出的資料品質校驗規則覆寫了57張表的464個核心資料項,共901條規則,涉及非空、日期、長度、碼值、關聯、預設值、日期時間格式、特殊字元、一緻性等,規則基本來自會版以及北京、上海地區交易類資料專項治理規範,無特别新增,其中以非空校驗覆寫面最大、處理最棘手,通過整改上遊源系統、業務部門補錄、優化取值邏輯等方式來優化資料品質,可能是目前的常見手段。

3.開展内部考核問責

銀行在制度梳理及資料品質提升過程中,要全面開展内部考核評價,分析資料治理薄弱環節,對資料問題嚴重、整改不力、履錯不糾的相關部門、分支機構和人員要進行嚴肅處理和問責,并送出内部問責情況統計表。各行多少都有資料品質問題,不找幾個人打闆子估計沒法交差,但上報的問責情況統計表還需要披露具體的問責方式,全是通報批評等輕罰可能也不行,還得結合資料品質嚴重程度進行不同程度的問責。

第三階段:2023年9月送出EAST資料品質“提升工程”報告

銀行需在2023年9月底前将資料品質提升的組織開展情況、資料治理體系自評估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原因、整改問責措施、存在的困難及政策建議等,根據監管提供的報告模闆,報送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第四階段:2023年6月-2024年5月 EAST資料品質監管評價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将開展EAST資料品質監管評價,抽查核實資料校驗、資料一緻性等情況。監管評價結果将作為監管評級的參考,并通報全行業。

總體來看,本次資料品質提升工程,總局要求明确、目标清晰,對銀行要送出什麼材料有固定的模闆要求,基本沒有太多可以自由發揮的空間。如何才能做好資料治理工作呢?我們基于監管要求總結以下幾點粗淺的思考,供各位參考:

01. 從思想意識上重視資料治理

資料是銀行的重要資産,在風險管理、客戶營銷、内控審計等各方面都發揮着重要的作用。在數字經濟快速發展時代,銀行數字化轉型已經成為不可逆轉的趨勢。資料品質作為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的基礎,也是金融監管科技的基礎。EAST作為監管機構推進銀行業資料标準建設、提升資料品質的抓手,早已超出了資料統計的範疇,後續關于EAST資料品質治理的發文要求、頻率、處罰隻會加強,是以,建議銀行盡快以EAST資料作為資料治理的突破口和主要對象,建立資料治理體系,将資料治理納入公司治理範疇和機構發展戰略,而不應隻停留在資料統計階段。

02. 設立自上而下的資料治理組織架構

資料治理的範圍覆寫的是全行各業務條線的全部内部資料和外部,包括監管資料,需要制度和系統的建設,以及資料的生産、加工、傳輸、使用等相關部門的配合,是以,光靠個人、小組或者一個小團隊的力量是無法推動的,這也是為何在18年資料指引中明确有效的資料治理體系必須建立有效的組織架構,覆寫董監高以及各部門條線,且有穩定的資料治理牽頭部門。其中,資料治理牽頭部門必須有專門的崗位、預算、權限、教育訓練、充足和專業的人員,以及好的激勵體系。

03. 制定資料管理制度

必須在制度上有規定,才能讓行動有據可依。完善的資料管理制度至少應包括組織架構、部門職責、協調機制、資訊系統保障、安全管控、資料管理、監督檢查、考核與問責機制、資料品質控制等。

04. 設立行内資料标準

隻有建立部門間、系統間統一的業務标準和技術标準,将客戶/産品/機構/賬戶等基礎資訊跨系統名稱、定義、口徑保持一緻,打破不同業務系統間的資料分割,從業務部門生産資料時就按照統一的資料規範進行資料的錄入、登記,才能從根源上解決資料品質問題。不過,目前各類監管标準和行業标準對金融業務的定義、口徑、分類不統一,加上銀行業務系統多且雜、曆史問題較多,是以設立并落地執行銀行資料标準可能存在困難。

05. 建立資料品質管控體系

借助先進技術建立覆寫從資料的生産、加工、傳輸、共享到銷毀的全生命周期的資料品質管控體系,以自動化、高效化的方式及時發現問題、從源頭處追溯分析定位問題、實時跟蹤各部門問題整改進度,可以讓資料品質管理更加高效有序。

06. 從源頭處解決資料品質問題

目前很多銀行過度依賴統計和科技部門,将EAST當做簡單的監管統計工作,僅就EAST資料問題修改EAST封包資料,以滿足校驗規則,看似走了捷徑、快速地解決了問題,實則浪費了很多精力和資源,治标不治本,甚至存在操作風險。EAST資料隻是銀行原始交易資料的加工結果,是披露銀行資料品質問題的一扇窗,要徹底解決EAST資料品質問題,須以EAST資料加工規則追本溯源,找到資料的生産部門,樹立“業務部門是資料生産和品質問題發生的最初、最大來源”的意識,從源頭上整治,嚴格原始業務資料的錄入,才能避免“邊治理邊污染”的現象。

07. 引進資料品質考核機制

資料治理涉及部門多、工作量大、持續時間長、見效慢,如果要推動全行的資料品質提升,除了制度、組織和系統建設,還需要有合理的考核機制,獎懲結合、激勵相容,才能激發資料品質建設的内生動力。本次“28号文”關于各銀行問責情況的統計報告,也将推動銀行搭建内部的資料品質考核機制。

目前股份制銀行以及各大型銀行已經初步建立了資料治理體系,部分城商行、農商行也紛紛設立資料治理專門部門,随着監管科技的推進,監管機構對資料品質的容忍度将不斷趨嚴,資料治理迫在眉睫。而由于覆寫業務部門和系統廣、資料問題多且雜、曆史問題重,意味着資料治理必将是一個長期工程,資料資産化任重而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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