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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M-ICPC 2015 東亞洲大陸子賽區(Asia EastContinent Sub-region,包括中國大陸賽區)特别規則

I. 簡化及重組亞洲委員會

鑒于ACM-ICPC總部執行總裁的要求:簡化及重組亞洲委員會,并簡化亞洲區隊伍晉級世界大賽的規則。亞洲區主席正式宣布取消各國家及各地區的競賽指導委員會,所有亞洲及中國賽區各賽站及組委會直接接受亞洲主席的上司,提高各賽場組委會的自主度、完整性及獨立運作。

此規則由亞洲委員會裡的EC會員讨論後,經亞洲EC常務委員會通過并經亞洲主席準許。

亞洲委員會裡的EC常務委員,經亞洲主席準許,可代表亞洲主席參加亞洲區域賽的開幕式和閉幕式。

所有亞洲區域賽的主辦機關是ACM-ICPC。

所有省賽、省際賽、邀請賽、大都會賽的主辦機關是ACM-ICPC亞洲區省際賽委員會。

II. 亞洲2015年規則的一部分(中文版)

亞洲區2015年規則是駕馭 “東亞洲大陸子賽區2015子規則” 的,而且是子規則必須遵行的精神。下列A項是亞洲2015年規則的一部分(中文版)。這幾項規則是對各賽站組委會(即各承辦學校)非常重要的規範。

A.保持ICPC 比賽的自主獨立精神及ICPC的完整性。

(a) 各亞洲區域賽賽站組委會必須保證ICPC 比賽的獨立及完整。除了亞洲主席特别許可的特别情況下,ICPC比賽不得接受第三者的參與及指令,而且不得在第三方的網上公布比賽有關的資訊。

(b) 歡迎所有義工(志願者)及個人參加ICPC義工行列。各賽站組委會保證必須把義工列入該賽場組委會Staff List名單裡并接受各賽站組委會的管理。

(c) 各賽站組委會保證最後的網頁首頁設計必須取得亞洲區主席的準許,而且除了贊助商之外,不得有任何非ICPC的連結。

(d) 各賽站組委會可允許贊助商的廣告,包括産品、服務及招聘廣告等等。但承辦學校組委會保證不得接受贊助商或第三者的其他要求。組委會更不得接受由第三方轉手的任何贊助。過去兩年裡出現了由第三方轉手,而不是直接贊助的工業界贊助模式,這樣的模式将不再被接受。

(e) 以上各項如果有特例情況,須經亞洲區主席準許。

B. 關于申請主辦亞洲賽區分站賽的條件。

(a) 在承辦亞洲區賽之前必須承辦省賽、省際邀請賽或大都會賽,且必須申請在ICPC官方網站上注冊并在ICPC官網上公布競賽排名。這個必備條件亦可增加亞洲各賽站的官方賽站分數。

(b) 亞洲分站賽應列為學校級的重要科技活動,并建議由校級上司擔任組委會主任,以對賽事活動的全過程進行監管與支援。承辦學校院長(或副院長、處長),甚至校長(或副校長)必須承諾比賽的自主、獨立及完整性。

III.下列“2015東亞洲大陸子賽區子規則”

A. 關于中國大陸亞洲分站賽及網絡預賽晉級

(1) 鑒于亞洲分站賽現場面積、供電等受限因素的影響以及中國大陸參賽學校、人數衆多的背景因素,舉行網絡賽的目的隻是為了選擇額定數量的學校。

(a) 每個學校隻取排名最高的隊作為其學校排序;

(b) 按學校排序在額定容量10%-60%的隊自動有一隊晉級現場賽(承辦學校可在10%-60%内自行斟酌決定)。

(2) 排名。

各賽站組委會可斟酌各地情況,給比賽隊伍排名(稱為RCD排名)做頒獎用。正式的排名應為大學排名,RCD排名與大學排名可一樣,也可不一樣。(大學排名:按學校排序,每個學校隻取排序最高的隊進行排序,該校其餘的隊同下一個排名的隊并列排名。)

(3) 關于獲獎證書。

亞洲分站賽須頒發兩個系列的獲獎證書:

(a) 金、銀、銅獎證書

-按隊排序;

-金獎不超過參賽隊數的10%;銀獎不超過參賽隊數的20%;銅獎不超過參賽隊數的30%。相應賽站承辦學校可以自行調整決定,但是必須比賽前在該校賽站首頁上公布。

(b) ICPC排名證書

-按大學排名:學校排名前30名的隊頒發排名證書。具體數量可由相應賽站承辦學校确定。

B. 關于中國大陸高校晉級中國大陸亞洲分站賽的現場賽名額的額外規定

(1) 除滿足以上第III.A條(1) (b) 款條件的學校可獲得一個參賽名額以外,符合如下條件的學校可以獲得額外的參賽名額:

(a) 近三年内在世界總決賽中取得名次的學校可以在每一賽站增加一隊;

(b) 當年的亞洲分站預賽的承辦學校可在每一賽站增加一隊;

(c) 參賽隊數大于或等于50隊規模的ICPC注冊的省賽(現場賽)和省際邀請賽(現場賽)或大都會賽(現場賽)承辦機關可在就近2個賽站各增加一隊;

(d) 在省賽(現場賽)或省際邀請賽(現場賽)或大都會賽(現場賽)中取得女隊第一名(且總排名在前三分之一)的學校可直接參加同一分站賽的現場賽;

(e) ICPC注冊的省賽、省際賽或大都會賽名列前10%的學校可在同一分站賽增加一隊。

(f) 偏遠地區包括新疆、青海、甯夏、甘肅、陝西、西藏、貴州、海南、雲南、廣西、内蒙古的學校可由網絡賽及ICPC注冊的省際賽直接參加就近一個亞洲賽站的現場賽;

(g) 亞洲分站賽承辦學校認可的其他條件,但任何參加現場賽的隊伍一定是同一分站賽的網絡賽或ICPC省賽、省際賽或大都會賽上注冊的隊伍。

(2) 參與為亞洲分站賽出題的學校不能在該賽站參賽,但該校将得到其他賽站的參賽名額補償,具體數量由相應賽站承辦學校确定。

(3) 參加亞洲分站賽的所有特邀隊不參加任何ICPC排名,不得任何獎(特邀隊不在ICPC注冊系統中注冊)。

(4) 根據以上規定,原則上一個學校在一場亞洲分站賽中至多隻能派出3支隊伍。具體數量由相應賽站承辦學校确定。

(5) 包括香港、北北韓、蒙古及其他境外隊伍可不必參加網絡預賽,可直接注冊現場賽,除非特殊情況,各賽站組委會不得拒絕這些隊伍參與現場賽。

C. 關于晉級東亞洲大陸子賽區EC-Final名額的規定

(1) 東亞洲大陸子賽區EC-Final不算作亞洲分站賽,參加東亞洲大陸子賽區EC-Final不計入參加亞洲分站賽的場次,亦不列入亞洲分站賽的分數計算。

(2) 在中國大陸亞洲分站賽中取得大學排名前35的隊伍可獲得EC-Final參賽資格,但不得更換參賽隊員。(或各賽區獲得銅牌以上包括銅牌的隊伍獲得參賽資格,但是各賽站出線總數不超過45隊)。承辦EC-Final的學校可以自行決定及增加各分站比賽的名額,但是必須比賽前在該校賽站首頁上公布該條件。

(3) 同一所學校至多隻能派出3支隊伍參加東亞洲大陸子賽區EC-Final,符合以上條件但是超出三隊的參賽隊可以參賽,不計算名次。承辦EC-Final的學校可以自行決定。

(4) 各區域賽RCD有3個特别EC-Final建議名額,并需要經過EC-Final承辦學校同意。

(5) 承辦EC-Final的學校可以組隊參加EC-Final比賽,參與排名,但是不在EC-Final中競争WF出線名額。

D. 有關東亞洲大陸子賽區(EC,包括中國大陸賽區)入圍世界總決賽名額的規定和限制

入圍世界總決賽名額(WF Slots)分為參與名額(Participation Slots)、獎牌名額(Medal Bonus Slots)和其他紅利名額(Other Bonus Slots)三類。其中參與名額是從ICPC總部配置設定給亞洲區的參與名額(ParticipationSlots)中,由亞洲區主席确定并配置設定給東亞洲大陸子賽區(EC,包括中國大陸賽區)的部分;獎牌名額是ICPC總部根據上一年度總決賽結果直接配置設定給獲得獎牌的特定學校的名額;其他紅利名額是亞洲區主席從ICPC總部争取到的額外獎勵名額。

(1) 學校的優惠和限制:

(a) 承辦當年亞洲分站賽的學校隻能從其他賽站獲得出線名額,并且在東亞洲大陸子賽區享有一定的優惠條件。承辦亞洲區分站競賽的中國大陸地區學校的參賽隊,若在非本賽站的其他中國大陸地區的亞洲分站賽取得大學排名前10名的,或在東亞洲大陸子賽區-EC-Final中取得大學排名前20(含第20)名的,可以直接獲得1個WF參與名額。

(b) ACM-ICPC的精神是除了幫助優秀隊伍的突出之外,更要推廣到偏遠的學校及學生。有些地區從沒有或很少隊伍出線到世界大賽,這些地區包括新疆、青海、甯夏、甘肅、陝西、西藏、貴州、海南、雲南、廣西、内蒙古。如果承辦學校是坐落在這些地區,優惠出線前10名的限制将可放寬,直接獲得1個參與名額。至于如何放寬由亞洲區主席斟酌決定。

(c) 如果世界大賽名額不足夠提供給所有承辦學校隊優惠,則将按照每個學校對亞洲分站賽所做貢獻的程度列出其優先的排序,決定獲得參加總決賽的優惠學校。

(2) 為亞洲分站賽命題(包括審題)高校:不能從對應賽站的現場賽獲得出線名額。(特别情況可向亞洲區主席申請并獲許可。)

(3) 境外隊伍的優惠取消:

在中國大陸賽區取消境外隊伍的優惠。香港地區在2014年及以後的亞洲區賽正式并入東亞洲大陸子賽區。香港、北北韓及蒙古學校的隊伍,在中國大陸賽區不再獲得優惠。

(4) 中國大陸賽區參加總決賽的名額配置設定規則:

亞洲區預選賽結束後,ICPC總部将參與名額、獎牌名額配置設定到亞洲區,亞洲區主席随後将EC(包括中國大陸)賽區相應的參與名額、獎牌名額配置設定到EC(包括中國大陸)賽區。名額配置設定的順序和規則如下:

(a) 獎牌名額指定的學校,直接獲得相應的獎牌名額,但是獲得獎牌名額的隊伍一定要在當年亞洲某一賽站得到大學排名的10名之内;

(b) 中國大陸地區高校參加中國大陸以外的亞洲其他分站賽且獲得冠軍或亞軍的,(不包括中國大陸以外地區隊伍)直接獲得EC子賽區中國大陸賽區的參與名額;

(c) 東亞洲大陸子賽區的參與名額在扣除第III.D 條 (1.a) 款、 (1.b) 款及 (4.b) 款之後的剩餘的參與名額,将依據東亞洲大陸子賽區入圍世界總決賽的WF出線排名依次配置設定給相應的學校。

E. 剩餘參與名額入圍世界總決賽的配置設定規則

(1) EC (包括中國大陸)賽區的參與名額,包括第III.D 條 (1.a)款、(1.b) 款及 (4.b)款的名額,經過EC常務委員會協商後,假設五個Asia RegionalSites得到X個 (e.g. 10) 參與名額,EC-Final得到 Y個 (e.g.4) 參與名額。

(2) 各分賽站的大學排名在去除第III.D條 (4.a) 款的隊伍之後,稱為WF出線排名。EC-Final的大學排名在去除第III.D條 (4.a) 款及五個分賽站的出線學校之後,稱為EC-Final 的WF出線排名。

(3) X個名額在去除第III.D 條 (1.a)款、(1.b) 款及 (4.b)款的隊伍之後,将配置設定給五個分賽站WF出線排名的第一名(同一學校不重複出線)。剩餘名額由WF出線排名的第二名出線。以此類推直到名額用盡。

(4) 如果剩餘名額不夠由WF出線排名同一排名的隊伍配置設定的話,将采用分賽站解一題以上的隊數來排序。隊數越多,排序越前面,直到名額用盡。

(5)EC-Final 的Y個名額在去除第III.D 條 (1.a)款、及(1.b) 款的隊數之後,由WF出線排序取得WF出線權,直到名額用盡。

F. 命題

(1) 在近5年内參加過世界總決賽并獲得名次的學校可以獨立負責任何賽區100%的命題,除此以外的承辦高校可以命題最多50%。合格命題的人,也可增加工業界的人士,工業界人士如果在以前的ACM-ICPC亞洲區域賽中得獎且大學排名前10名的,亦可命題至少50%,最多100%(特殊情況須經由亞洲區主席準許)。

(2) 關于亞洲分站賽及網絡預賽的題目

建議在競賽題目中至少安排一道力争使所有的參賽隊均可解出的簡單題。力争使所有

的參賽隊均不能解出的題目數量不超過2,題目按難易程度的大緻比例為:易

20~30%,中50%,難30~20%。

(3) 競賽主辦方必須至少提前三星期在網站上公布網絡預賽和分站賽命題的學校或機關,

以及必須至少提前三星期把實際出題的負責人及裁判名單向亞洲區主席備案。

G. 隊伍注冊

(1) 自2012年起,一名符合參賽條件的學生在同一年内隻能選擇注冊設定在ICPC官網上

的兩場以内(含兩場)的網絡賽。現場賽與對應的網絡賽的隊伍在同一個賽場的将算

成ICPC官網上的同一個隊伍。僅參加網絡賽而未參加現場賽的學生與學校資訊也将算

作一個ICPC官網上注冊的隊伍。

(2) 五個分賽站的現場賽的注冊隊伍必須來自網絡賽的注冊隊伍或來自ICPC省賽、省際賽或大都會賽上注冊的隊伍。

(3) EC-Final 的現場賽的注冊隊伍必須來自其他五個亞洲區的分站現場賽的注冊隊伍。

H. 亞洲(包含EC和中國大陸賽區)規則的補充注釋

(1) 所有級别的比賽活動群組織,如果用ACM-ICPC标志和名稱必須由亞洲主席準許,且必須直接向亞洲主席報告。

(2) 省賽、省際賽、大都會賽或邀請賽:承辦人請直接向亞洲省賽協調人申請:[email protected]

(3) 亞洲區域賽承辦人請直接向亞洲區主席申請: [email protected]

(4) 如果某年EC子賽區除了中國大陸賽站外,香港或北北韓或蒙古也辦比賽,則這些非中國大陸賽站配置設定到的參與名額由亞洲主席依據賽站參賽情況确定,EC子賽區參與名額減去這些非中國大陸賽站參與名額後的結果,是中國大陸賽區被配置設定的參與名額。

(5) 其它

(a) 亞洲分站的現場賽應集中于一個至少容納90隊的場地内進行(如學校的體育館)。異常情況可以請求亞洲主席準許。

(b) 最終的競賽資料必須提供到ICPC競賽首頁,包括排名、從業人員名單、命題者及裁判名單。

(c) 對于違反參賽資格規定的學校,将向亞洲區主席通報違例情況,取消該校在當年中國大陸各賽站成績,并在下一年的中國大陸各賽站禁賽一年。

(d) 參賽費可以提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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