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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促進汽車消費補貼活動來了!97家企業,49種車型,每輛補貼…

汕頭市商務局5月7日釋出《汕頭市2022年促進汽車消費補貼活動公告》,為了惠民助企,給市民購車帶來實實在在的優惠,進一步促進我市汽車消費穩健發展、提質更新,根據《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汕頭市助企纾困十三條的通知》和《廣東省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活動公告》,現就汕頭市2022年促進汽車消費補貼活動和廣東省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活動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汕頭市2022年促進汽車消費補貼活動

(一)補貼對象

在我市注冊登記的限上納統汽車零售企業(具體名單由市統計局提供),銷售輕型汽車(“國六”标準輕型汽車、新能源輕型汽車)的,并在汕頭轄區範圍内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可憑本市購車發票申請資金補助。

(二)補助時間

“國六”标準輕型汽車和新能源輕型汽車:2022年5月8日至6月30日,按《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日期為準。

(三)補貼标準

銷售10萬元(人民币,含稅價)及以上“國六”标準輕型汽車和新能源輕型汽車,每台車給予5000元資金補助;

上述汽車補貼總額限定為500萬元,按照誰先申報,誰先獲得補助的原則,額滿即止。補助資金由市本級财政承擔。

(四)申報材料

1.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以下簡稱車主)購買新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及《機動車行駛證》等資料。

2.填寫機關基本賬戶等資料。

(五)申報程式

1.注冊登入。

符合條件的企業機關,可以通過“汕頭商務”公衆号“促消費”菜單下子菜單“汽車消費補貼”,登入“汕頭市汽車消費補貼申報系統”(https://xny.kyh1.cn/wap)進行申報。

(2)登陸汕頭市汽車消費補貼申報系統,通過輸入賬号密碼方式登入,完善企業資訊資料,包括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機關基本賬戶等。

(3)拍照上傳《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行駛證》,即可一鍵完成申報送出。

2.資金撥付。

市商務局在系統背景對企業機關申報資料進行稽核,下達項目計劃,市财政局根據相關程式撥付資金至市商務局,市商務局将補貼資金撥付到企業銀行賬戶。

(六)其他事項

1.任何機關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擠占、挪用補助資金,不得拖延兌付時間,嚴禁騙取補助資金行為的發生,否則将追回或停止撥付補助資金。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将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觸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本次汽車補貼總額限定為500萬元,按照“誰先申報,誰先獲得補助”的原則辦理,額滿即止。補貼申報截止日期為2022年6月30日(過期不再受理),如補貼資金提前使用完畢,申報系統将提前關閉,不再接受申請。

廣東省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活動

(一)補貼範圍

個人消費者在省内購買“廣東省汽車以舊換新專項行動”推廣車型範圍内的新能源汽車新車,并在省内完成機動車注冊登記的,可申請新能源汽車綜合使用補貼。該補貼與“廣東省汽車以舊換新專項行動”補貼不重複享受。

(二)補貼期限

活動期限為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購車合同日期須在此期限内。消費者完成機動車注冊登記并獲得行駛證後應及時送出補貼申請,申請日期須在2022年11月30日前,逾期申請不予補貼。

如财政補貼資金使用完畢将另行公告結束日期。

(三)補貼标準

省級财政資金對符合條件的消費者給予新能源汽車綜合使用補貼8000元/輛。

(四)補貼流程

1.消費者通過手機微信登入“粵省事”小程式,進入“新能源車購置補貼”欄目查詢推廣車型。

2.消費者在經銷商處購買新能源汽車推廣車型後,由經銷商在“新能源車購置補貼”登記稽核系統協助完成資訊登記。

3.消費者在省内完成機動車注冊登記後,在“粵省事”小程式“新能源車購置補貼”欄目填寫車牌号、收款賬号,上傳車輛行駛證、銀行卡資訊,送出補貼申請。

4.經稽核确認後,省級補貼資金轉賬至符合條件的消費者銀行賬戶。

(五)監督檢查

省相關部門組織補貼活動監督檢查,發現篡改合同、弄虛作假、騙補資金以及品質、價格等問題的,及時依法依規嚴厲查處。

廣東省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申請指南

個人消費者在省内購買“廣東省汽車以舊換新專項行動”推廣車型範圍内的新能源汽車新車,并在省内完成機動車注冊登記的,可申請新能源汽車綜合使用補貼。

一、申請材料

(一)有效身份證件;

(二)購車合同;

(三)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在廣東省營業網點開戶的銀行儲蓄卡。

二、辦理流程

(一)查詢推廣車型和經銷商名單。

1.從5月1日起,通過省發展改革委網站或“粵省事”小程式“新能源車購置補貼”欄目,查詢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推廣車型和參與補貼活動的經銷商名單。(首次登入“粵省事”的,需要按照指引進行實名注冊)。

(二)購車并進行補貼申請預登記。

2.在“粵省事”小程式“新能源車購置補貼”欄目中點選擷取校驗碼。校驗碼僅限本人使用。

3.到店購車。在購車時請向經銷商出示該校驗碼,并與經銷商确認補貼政策是否在實施。

4.購車并簽訂購車合同後,于當日督促并配合經銷商在“新能源車購置補貼”登記稽核系統上傳購車合同以及其他有關資料,進行補貼申請預登記。

5.提車當日,請提醒經銷商在“新能源車購置補貼”登記稽核系統補充上傳車輛發票、車架号等資訊,完成預登記。消費者可在“粵省事”中查詢相關資訊是否準确填報,如有錯誤應及時回報經銷商進行修改。

(三)上牌并正式送出補貼申請。

6.在省内車管部門以本人身份完成上牌手續,取得車輛行駛證5個工作日後,登入“粵省事”小程式“新能源車購置補貼”欄目,填寫車牌号、本人收款銀行賬戶、開戶行等資訊,上傳車輛行駛證、銀行卡照片,确認無誤後,正式送出補貼申請。

(四)查收補貼資金。

7.在補貼申請送出之日起15個工作日後,登入“粵省事”小程式“新能源車購置補貼”欄目查詢補貼申請稽核、補貼發放等狀态。符合補貼條件的,補貼資金在15個工作日内将發放至所填銀行賬戶;15個工作日後未收到補貼資金的,請咨詢經銷商。如因賬戶異常無法收款,請聯系經銷商并提供本人正常賬号資訊,由系統背景進行更新。

三、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送出的購車合同、購車發票、車輛行駛證、銀行卡均應為同一自然人。若不屬于同一自然人,将無法獲得補貼資金。

(二)請確定銀行賬戶處于正常使用狀态,便于補貼資金的發放。

(三)申請人須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提供虛假資訊,惡意申請、騙取補貼的,一旦發現将立即取消其補貼資格,并依法依規處理、追究法律責任。

資訊來源:汕頭融媒集團;汕頭商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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