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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爸離婚獲1萬家務補償,“家庭全職服務”再引熱議,專家分析

近日,一則“奶爸離婚獲家務補償1萬元”登上熱搜,引發網友熱議。2016年,劉先生與王女士結婚并育有一子後,便分居生活。孩子一直跟随劉先生一起生活,王女士隻是偶爾探望。劉先生提起離婚訴訟,要求王女士補償6萬元。最終經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判決,王女士支付家務補償款1萬餘元。

近年來,有關離婚家務補償案的報道并不鮮見。2021年1月正式實施的《民法典》明确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

在2022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韋震玲也送出提案,建議立法将全職從事家庭服務視為一個受法律保護的合法職業,以解決好大陸生育率低和老齡化等社會問題。

她還提出,要保障回歸家庭為家庭提供全職服務的一方權益,應由政府發放勞務補貼,或有經濟來源的家庭成員,支付其生活費用和服務費用,或享受計算工齡及社會保障等待遇,或減免從業配偶個人所得稅等。

這一提案一經報道引發各界關注,三胎政策全面放開的同時,越來越多的年輕人謹慎選擇生育。而選擇放棄個人職業發展,回歸家庭全心“相夫(妻)教子”,意味着将經濟獨立與自主的權利交出,看上去更像是與未來的一場豪賭。在今天,家庭“主婦”、“煮夫”還值得做嗎?如何保障在婚姻家庭中承擔更多義務的一方?

對此,潇湘晨報(報料微信:xxcbbaoliao)記者專訪家庭主婦、社科院研究員和離婚律師、性别議題專家,他們各自給出了自己的意見。

“做了3年全職主婦,最近準備找工作”

小魚,湖北人,29歲,全職主婦

2014年,畢業于湖南理工學院的小魚(化名)前往北京發展。2017年跟随丈夫回到長沙前,她在北京一直從事新媒體工作,月薪7000元左右。

奶爸離婚獲1萬家務補償,“家庭全職服務”再引熱議,專家分析

△小魚讨論全職主婦利弊的推送 圖源受訪者b站截圖

回到長沙後,小魚發現長沙的就業市場并不像北京活躍,可選擇的餘地很小。她有些不太适應長沙的工作環境。

2019年初,小魚決定離職,嘗試轉型做自媒體。小魚的娘家經商,對她的教育從小都是“放養型”,丈夫也支援她的選擇。做自媒體不多久,2019年8月,小魚意外懷孕了,自媒體的工作就時斷時續,2019年一分錢都沒掙到。

2020年生下女兒後,小魚的自媒體賬号開始有了一些收入,平均每月3000~5000元,她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在家帶孩子後,小魚自覺休息的時間比上班時更少了。但作為B站生活區UP主,小魚的育兒生活也是其自媒體賬号主打内容的一部分,這部分内容吸引了很多已婚女性的共鳴。

她也拍攝過一些探讨家庭主婦話題的視訊,與粉絲們讨論做家庭主婦的利弊,多數網友不太承認支援做家庭主婦,甚至不認為這是一個職業。

但小魚認為,家庭主婦這個職業很重要,因為年幼的孩子需要陪伴,這個工作總得有人承擔。“多數人并不能邊帶孩子,邊做别的工作,而是就這麼停滞下來。”

小魚和丈夫的财務沒有分開,全家年收入大約20~30萬,在長沙屬于普通小康家庭。她沒有計較自己付出的代價,也未計算過家庭主婦承擔的家務的經濟價值。

粗略一算,她現在等于打兩份工,“進階育兒嫂每月至少一萬多。我做自媒體的收入,也是給孩子買東西。”

小魚也關注過一些離婚案件,發現家庭主婦最後得到的補償并不多,“法律層面來看,家庭主婦付出的勞動沒有太大價值,将會導緻女性越來越不願意回歸家庭,不願意生孩子。”

盡管堅持家庭主婦的勞動的價值,但她仍會察覺到這個身份帶給她的微妙感受。沒收入時,她會有不安全感。

“分娩後,身材變了,事業也停滞了,還要接受外人異樣的眼光,會覺得在家帶孩子一點好處也沒有,除了對孩子好。”小魚慶幸自己的自媒體事業做得還可以,身邊的朋友同學也不會随意對他人生活置評,“真的在家沒有任何收入,或者畢業會直接做全職主婦,還是有點可惜。”

耳聞的一些家庭主婦遭遇丈夫變心的案例,讓小魚難以逃脫生存壓力和焦慮感,面對充滿不确定性的未來,小魚想過最壞的情況,“要給自己一些生存的底氣。”

自媒體有了收入後,小魚的不安全感和焦慮少了一些,她也發現,家庭主婦的話語權更小一些,“畢竟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小魚身邊有很多女性,因懷孕被迫停止工作。理想狀态是邊帶孩子邊做副業,但這是一條非常艱難的路,多數女性難以做到,“一些女性朋友一考慮要為生育放棄工作,都有點害怕。”

有時,小魚也會和家人讨論生育給已婚女性帶來的困境,但很少得到了解和認同。因為在上一輩人的認知裡,女人生完在家帶孩子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情,小魚的媽媽就是邊和丈夫經商邊把小魚帶大,小魚的爺爺奶奶甚至不覺得這是一個問題。

小魚生育完的第一年感覺特别累。盡管丈夫是在家辦公的自由職業者,也會搭把手,但孩子天生比較黏媽媽,小魚還是承擔了絕大部分的家務,“可能從這一代開始,爸爸媽媽都要承擔家務活兒,下一代女性的處境才有所改善。”

小魚也聽說家庭主婦職業化這類提議。身為家庭主婦,她考慮得更為實際——如果丈夫每天在為支付家庭主婦的薪水工作,可能無形中會增加家庭沖突,“等于還是把責任壓力回歸到小家庭了,這類推廣沒多大意義。”

雖然認為可能性很小,但她贊同國家和政府支付部分補貼的提議,這意味着家庭主婦這個職業得到了國家和社會的承認,有利于提高家庭主婦的社會地位,“如果主婦帶孩子也有收入,身邊人會更認可一些。”

至于補貼的金額,小魚認為最好根據地區或者國家的财政狀況評估,“太高不可能,太低沒什麼意義。”

“應該減不了幾百塊,但退稅時增加這麼一條還是可行的。”她也贊同為外出工作的配偶減稅,更希望國家能給家庭主婦交社保和醫保,給家庭主婦最低的保障。

考慮到這幾年經濟下行,自媒體這行競争激烈。孩子明年要上幼稚園,小魚也計劃要上班了,今年新房要下來,自家還沒有買車,如果加上車貸,“自媒體也不能做一輩子,光靠一個人掙錢肯定是不夠的。”

奶爸離婚獲1萬家務補償,“家庭全職服務”再引熱議,專家分析

△小魚身為全職主婦的日常 圖源受訪者b站截圖

“要承認家庭照護是一種社會勞動”

唐鈞 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研究員

家庭主婦職業化的提法不太準确,應該表述為家庭照護職業化。因為照護的對象不僅是孩子老人,也可能包括殘障人士、重病患者等需要照顧的群體,它不是醫療上的護理,主要是生活上的照顧,連帶一些護理、康複。

照護分為直接照護和間接照護,直接照護就是針對人的照顧,打掃衛生,買菜做飯等勞動則被稱為間接照護。

要承認這類照護勞動是一種社會勞動,是為社會創造價值。現在女性退休較早,并不是閑下來了,而是可能在家幫忙帶孩子。因為國内0~3歲的孩子是沒有任何公共服務的。

針對0~3歲的孩子建立機構化的照護,又很容易出現問題。因為0~3歲的孩子沒有任何表達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是以,從前被認為是家庭事務的家庭照護,其實是一種社會勞動,是為社會創造價值的。

如今,國際勞工組織一直在主張,照護應該成為一項工作。是以,很多國家給在家照顧老人孩子的人發社會工資,還有組織為家庭主婦争取權益,在北歐尤其明顯。

2018年,國家勞工組織出具檔案《照護勞動和照護工作》。國際勞工組織一直在提倡體面就業,這個議題也包括在體面就業的大議題當中。

其實,家庭主婦在家裡付出了很多的勞動,比如培養孩子。現在講養兒防老的觀念已經過時了,養兒其實是為社會在養,是以養兒其實是一種社會勞動。這一點已經很明顯。

既然是社會勞動就應體面,在社會上應該有支援它的非營利組織。第一,對照護者有教育訓練,灌輸先進科學的理念、手段和方法。

第二,要關心照護者。每天面對老人、孩子,其實照護者也會有很多煩惱。比如久病床前無孝子,不完全是道德問題。

成天面對卧床不起的老人,整天隻能做一件事情,也會導緻很多心理問題,甚至抑郁症。是以,國外強調要關心照護者。如果照護者有心理問題,可能會出現虐待孩子、老人的行為。

第三,要給照護者一定的經濟報酬。因為做任何事都有成本,照護者在家就不能外出上班了,把對家庭的照護看成上班,也可以給其一定的工資。

家庭照護在理論上已經很清晰了,在國際上也是一個熱門話題,我們的思想觀念太陳舊落後了。目前,大陸向家庭照護者發放工資的可能性比較小。不過,可以在國内局部地區做試點,比如上海、北京和浙江等經濟能力較強的地區。畢竟這關乎國家和社會發展的前途問題,不得不考慮這個問題。

我們過去說男主外女主内,這一套理念很陳舊了。誰回家照顧老人孩子,其實夫妻倆也可以協商,在歐洲的奶爸很多。家庭照護工作不能稱之為回歸家庭,其實就是工作地點在家裡而已,現在在家工作的人也多了,網店店主都在家工作。

應該建立一套新的理念思想,先認識,再解決問題,要不然孩子還是生不出來的。國内女性不少擔心職場競争力受影響,不敢生孩子,本質上是一種年齡或者性别歧視。

至于為家庭主婦計算工齡或者交納社保的方案,現在國内對工齡的概念越來越淡薄,如果家庭主婦自己有收入,可以按靈活就業的形式交社保。

雖然中國人的勞動參與率很高,尤其是女性參與率很高,但中國人工資普遍不高。

我小時候父母出去工作,父親的工資一個人養三個人都不成問題,但現在中國大多是雙職工家庭,一個人的收入根本養不了家,有些家庭婦女還掌握家庭财政大權,丈夫拿不多的工資回來交給妻子,還是解決不了問題。

是以,這個提案的建議聽起來很好,但對國内大多數家庭來說,丈夫給家庭主婦發工資的實用性不強。

還要考慮女性獨立的因素,自己有一份工資,即便是政府發放的補貼,畢竟是自己掙來的錢。

這個提案的大方向是對的,但是理念很陳舊,應該用先進的理念取代。提的措施,對大多數家庭,相對實用的措施還是政府發放補貼,這也是目前全球最熱門的方式。

奶爸離婚獲1萬家務補償,“家庭全職服務”再引熱議,專家分析

△小魚讨論全職主婦的推送内容截圖 圖源受訪者b站截圖

“給全職一方發工資可能會導緻躺平?”

北京兩高律師事務所律師、婚姻家事律師張荊

我先說一下這個提案的大背景:目前,《家庭教育促進法》出台了,二孩、三孩的政策也在推進,人口的低生育率,也确實是一個客觀現實問題。

生養教育孩子,一個家庭的期待和要求是客觀存在的。男女雙方中有一個人,得在一段時間内犧牲自己的職業發展前景去為家庭付出。這是整個社會大環境和背景下的需要。

在今天,為什麼會提出來,家務勞動應該是有償的、貨币形式或者家庭補償金?是因為越來越多的女性不願意走入家庭了,不願意生育了。

因為政策不友好,所有人都預設,付出的應該是女性。沒人認為全職主婦是有價值的,是為社會在做貢獻。

有一個比較常見的認知誤區,丈夫認為自己的工作所成就,都是靠自己辛苦努力所得。往往忽視了在家的妻子要帶孩子、照顧家。沒意識到身後的家庭要正常運轉,需要一個人來付出。

而這個人同樣也可以出去創造價值。

是以,首先要轉變觀念,認為家務勞動是有償的,是要呼籲的第一步。

去年實行民法典的家務勞動補償金制度後,從第一例家務勞動補償金的案子,一直到年底,我們盤點全年的家務勞動補償金的案例,發現它隻是一個符号化、象征性的一筆安慰金,遠大于過于它的實際意義。

家務勞動補償金提出來的根源是什麼?第一點,它要解決一個問題:真正為家庭付出這一方的勞動價值是應該被看到。

第二,付出家務勞動隻是家庭的角色分工不同,它同樣是具有貨币價值的。

但對中國人來說,家務勞動貨币化是很難接受的。很多人認為老公給老婆的家務活發工資,什麼都算錢,那家庭就沒有人情味了。人情不是拿别人的犧牲來維持美好的,是彼此互相尊重,看到對方的付出,認可對方的價值。關系才能良性運作。

對于全職媽媽的家務勞動的付出,日本、南韓以及西方國家,都以不同形式在肯定。因為它們更早意識到生育率下降的問題。

而女性作為承擔生育的重要主體之一,如果女性權利被漠視,就會直接影響到人口生育率的下降。

是以,在西方國家,離婚後,男方在女方再婚前要一直供養女方。這是大多數國家執行的一個政策。因為女性在為家庭付出時,喪失了參與社會競争的能力,而外出工作的丈夫的能力在提升,中間存在巨大的落差。

南韓和日本,就把丈夫的部分工資直接打到妻子的賬戶當中去,日本的比例是50%,南韓是30%。

我們國家的女性一直被塑造成忍辱負重、無私付出的形象。今天的女性已經充分接受教育,在走入社會後,就不易被這種觀念誘導了。因為她獲得的回報太不成比例了,而且常被看不起,男方高興時說“我養你”,離婚時變成了“我養的你”。

我們國家的國情下,我不太贊同發放工資的形式,因為整個社會環境還沒達到那個程度,應該緩慢地讓大家逐漸改變觀念去推進。太激進推行不了,就是不切實際的。

已推行的家務勞動補償金制度是很好的制度,落到實處,它補償的不僅是婚姻中付出的這部分。家庭主婦的勞動是應當以貨币化體系被看見、被肯定、被呈現的。更重要的是家庭主婦離開職場,導緻回歸職場時喪失競争能力的未來收益。

比如男方大學起考研考博,女方養家糊口,伺候孩子,還要掙錢支援男方。碩博讀完,男方開始忙了,女方的工資也不高,回歸家庭了。兩年後男方說雙方差距太大了,沒有共同語言。此時,男方的價值才真正開始出現。

如果不通過制度來保障,容易誘發道德風險,女方的付出也付諸東流。今後誰會在婚姻當中無私支援對方?風險太大了。

女性在另一方提升時要齊頭并進,雙方不要差距太大。是以女性不要輕易選擇做家庭主婦。女性生育完,應以最快的速度重返職場。如果不保證自己的職場競争力,未來被被家庭辭職下崗,分到的就是家庭共同财産的一半。

很多離婚案例裡,北京這樣的一線城市,家務勞動補償金就給5萬塊。一個大學畢業生一年都不止掙5萬塊。

是以,要讓家務勞動補償金真正落到實處,應該考慮家庭主婦為家庭付出,而喪失的未來職業收益的前景的落差,結合婚姻的長度和付出的具體情況來計算。

因為全職一方付出獲益的另一方,在未來一定年限内,其獲益應當和全職一方共享。這樣每辜負一段婚姻是有成本的,他得為上一任付出的人買單,不能輕裝上陣立刻投入另一段婚姻。

最好不用家庭主婦這個詞,家務勞動補償金,針對的是為家庭付出的一方。過去認為家庭主婦全是女方,男人會被别人嘲笑說吃軟飯,這樣的觀念,就是瞧不起做全職的一方。

通過政策和利益的引導激勵,從意識形态和政策法律等方面肯定,法律給全職一方充分、安全性極高的保障,讓其認為“我實在為國家做貢獻”,雙方都不會有心理落差。

給予全職一方更高社會地位的同時,其實鼓勵的是,男女兩性都應該參與到為家庭付出中。

至于提案,中國是非常講人情的國家。老公給老婆發工資,那就是雇傭關系,成了老婆給老公打工了,那政府要是給全職一方發工資,會不會導緻直接躺平了?

這種提法也容易引起男女兩性對立。男人也會說,那我有個子宮也回家躺平了。那大家都不會想出去上班了。

職業不分高低貴賤,個人的選擇要尊重,我們肯定全職主婦的付出。同時,保護家庭婦女,夫妻财産互查等配套措施也要跟上,很多案例,丈夫掙了錢藏起來,不告訴妻子掙了多少錢,想查清楚男方的收入比登天都難,家庭主婦主張自己權利時,可能知識也落後,連個參照值都沒有,更不知道如何争取權益。

我有個客戶,做了10年全職主婦,不知道身為航空公司高管的丈夫掙多少錢,男方告訴妻子自己負債五六百萬。最後我們計算男方十年收入大約是3000多萬。

根源還是要消除男女的性别歧視,90%的人會預設全職角色應該是女性。女性被趕回家,沒有權利查詢在外掙錢的那一方真實财産狀況,這就是保護強權一方。女性被家庭剝削成了一個免費的家庭服務員。

但女性如果不好好做家庭主婦,出來“搞事情”,會被诟病沒有盡到家庭責任。因為妻子和母親的家庭角色的缺失,導緻孩子有問題,丈夫有外遇。全部歸因就是這種刻闆印象。

“低收入的婦女被動成為家庭主婦”

資深媒體人,社會學博士李思磐

我認為,提出全職主婦職業化的人大代表,應該是從其檢察官的工作角度做出的建議。

她應該也不僅僅是說家庭主婦職業化制度,而是全職的家庭管理,或者是家務照料這類勞動,不管男女都應該(承擔)。

她的提議主要是在家庭财産的配置設定上,更多集中在家庭内部的配置設定上。就是在家的家庭成員,可以分享外出工作的家庭成員所獲薪酬,也可以在離婚時,得到家務勞動的補償。

但問題在于,此前有離婚案中,家庭主婦5年婚姻獲得家務勞動的補償是5萬元。

該案有标志性的意義。雖然公衆不清楚事件全貌,但如果一年做這麼多家務,隻補償1萬元,肯定不行。後來法官好像解釋過這個案件,說其他家庭财産的配置設定上面,也許可能當事人是滿意的。

但這有一個問題,如果僅僅将家務勞動視為家庭内部成員間的準市場的交換關系,我認為是不行的。

家庭主婦分為很多情況,一種是中上階級、收入較高的家庭,讓女性在家裡做全職主婦,這是我們想象中的全職主婦的概念。

但實際上,有很多低收入的女性成為全職主婦,而按照中産階級的标準,她們配偶在外面掙的錢,是不足以養活一個家庭的。

為什麼她們隻能做全職主婦?因為有大量中下階層的婦女,在勞動力市場的地位是非常不穩定的,她們并沒有需要以高等教育作為基礎,專業性強和有發展機會的工作。通常,她們可能在一般的中小企業裡,從事一份容易被替代的工作。

一旦還要照管兩三個孩子,基本上就不太可能有發展機會的穩定全職工作了。背後還有一堆問題,比如現在說的生育保障機制,這群婦女都享受不了。

另外,家庭收入本來就不高,她們不得不被動成為家庭主婦。她們成為家庭主婦的原因,不是丈夫有錢可以養活一大家子,或者可以很好地養活一大家子。如果離婚的話,一般普通人的家庭也沒有太多可配置設定的财産,補償她們為家務付出的勞動。

這個代表提出來的建議很好,但要執行是非常難的。

在當今社會,專職從事家務勞動,意味着放棄發展自己職業的機會,這個機會成本非常大。通常,這種考量是建立在情感基礎上,而絕大多數家庭沒有多少資本可以補償。

其次,全職一方付出的,不是靠錢可以補償得了的。比如家庭主婦可以購買城鎮居民的保險,但與正常職業的保險仍是不一樣的。當一個人放棄在外工作的機會,她的社會保險就脆弱很多。

是以,家庭主婦職業化,不是一個家庭内部配置設定的問題,而是社會、國家如何認定這個職業的問題。

首先,全職在家照顧老人或者孩子的一方,如果在家一輩子,他們的社保能不能跟在外工作的職業社保一樣?很多國家針對全職在家的人員都有長期照顧的津貼,比如說家裡有需要照顧的老人或者病人、殘障人士,政府都會向其工資賬戶發放津貼。

是以,要把家庭主婦當成一個被尊重的職業,不是一個家庭内部的問題,而是整個的社會保障體系,或者國家如何調撥資源來做這件事的問題。

潇湘晨報記者 陳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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