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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加裝、改裝行為也違法?新規5月1日起實施

在濟南的街頭巷尾,

我們随處可以見到電動自行車,

因為出行友善,目前它已經成為

大家短途代步出行的一大選擇。

但很多問題也随之而來,

有人為了追求刺激、友善,

将電動車進行改裝。

4月14日,天橋交警大隊

在濟泺路清河北路路口

針對電動車的違法改裝開展集中整治。

一輛拉着兩大箱貨物的電動自行車

被民警攔了下來。

電動自行車加裝、改裝行為也違法?新規5月1日起實施

車子停下後民警發現,

貨物并沒有任何固定措施,

但看起來放置在後座上卻非常平穩。

将貨物搬下後,

才發現車子後座被改裝成一塊平闆。

電動自行車加裝、改裝行為也違法?新規5月1日起實施

車主改裝的目的就是為了拉貨物更友善,

但非機動車載物是有明确法律規定的,

如此改裝是非常危險的。

民警對車主違規載物的行為進行了處罰,

并要求他将車輛恢複原狀。

其實,目前電動自行車的

拼裝、改裝現象并不少見,

甚至有人改起來非常“瘋狂”。

來一起看個案例:

4月6日,石家莊交警在執勤時

發現一輛電動自行車有存在某種問題或陰謀,

随即将其攔停。

經過民警仔細檢查後發現,該車共有四處明顯改裝痕迹,車坐下共放置12塊電池,更改了大功率控制器,大梁和電池容器均改裝成可伸縮樣式,電池更換至3000w,改裝後速度可達100km/h,遠遠超過電動自行車速度低于25km/h的要求。

電動自行車加裝、改裝的行為,

改變了車輛原有結構,

而“解碼”、改裝電池等行為,

更是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是以,我必須要告訴大家的是,

5月1日起,

《山東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

對騎電動自行車帶牌上路、

騎電動車佩戴頭盔、

不得生産和銷售拼裝改裝的電動車、

服務企業需購買保險等進一步明确。

《辦法》中還規定:

駕駛拼裝、改裝或者變造、

僞造整車編碼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處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駕駛加裝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給予口頭警告,

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元罰款。

也就是說,5月1日之後,

電動自行車加裝、改裝等行為,

都是違法!

交警提醒

濟南交警提醒各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我們每個人都是道路交通的參與者,上路行駛都應該遵守交通法規,規範自己的駕駛行為,不拼裝、不改裝,做文明交通的實踐者。

(濟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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