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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衆探嶽等車型顆粒捕捉器(GPF)頻繁堵塞,怎樣退車?

“在信口開河的年代,《東拉西車》努力保持對事實、知識和寫作莊重的态度。

油耗飙升、加速無力、換檔遲緩、啟停失效……這些症狀一出現,大衆探嶽、途觀L的車主們就知道,GPF又堵了。

GPF,英文Gasoline Particulate Filter的簡稱,直譯為汽油機顆粒物過濾器,一般稱顆粒捕集器。

今年開始實施的新版汽車三包規定中,專門增加了有關“污染控制裝置”的内容,“污染控制裝置”指的就是顆粒捕集器(GPF)和三元催化器(TWC)。之是以增加這一内容,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有關部門表示:這是“倒逼企業提高污染控制裝置的産品品質。”

大衆探嶽等車型顆粒捕捉器(GPF)頻繁堵塞,怎樣退車?

▲新版汽車三包規定新增加了“污染控制裝置”

GPF出了問題,能不能按照汽車三包規定要求換車或退車呢?

▍為什麼會有GPF?

GPF頻繁堵塞的問題先在一汽大衆探嶽330車型上出現,引發車主大量投訴;随後,上汽大衆途觀L等大衆車型也曝出同樣問題。

▲探嶽顆粒捕捉器頻繁堵塞問題已經引起媒體的廣泛關注

GPF是在發動機排氣系統中加裝的一種過濾裝置,目的是為了過濾尾氣中的碳顆粒,滿足國六排放标準。

汽油發動機從國五升國六,有兩種技術路線。一是“前處理”,就是通過提升噴油壓力、改良噴油器等手段,從優化燃燒層面減少顆粒物的産生;二是“後處理”,通過在排氣管路中加裝GPF來攔截顆粒物。

▲GPF是在汽車排氣管中增加的一個過濾裝置

加裝GPF實際上是一種低成本的“權宜之計”,不用改變老款發動機的本體,就能滿足新的排放要求。

在接受《中國汽車報》采訪時,天津大學教授姚春德說:

“由于國五更新國六的過渡期較短,一些外資企業一時無法滿足排放要求,不得不選擇在歐Ⅴ排放标準車型的基礎上加裝顆粒捕捉器,以此達到國六标準。但由于準備不夠充分、代替技術不夠成熟,導緻GPF堵塞問題大面積爆發。”

▍GPF為什麼會堵?

GPF是一種蜂窩狀陶瓷結構,發動機排出的廢氣流過時,其中的碳顆粒會被過濾下來,附着在GPF内部。

碳顆粒在GPF内部積累到一定程度,會産生一定程度的堵塞,這時候就要啟動“再生程式”。簡單來說,就是通過增加排氣溫度和尾氣中的含氧量,把碳顆粒“燒掉”,讓GPF内部恢複通暢。

如果GPF系統設計合理,在汽車正常使用過程中就能完成GPF“主動再生”;但如果設計有缺陷,會導緻GPF不能及時有效再生,内部的碳顆粒越積越多,最後會導緻發動機排氣不暢,引發動力下降、油耗猛增等問題,嚴重的堵塞還可能損壞GPF。

大衆探嶽、途觀L等車型之是以引發大面積投訴,就是因為GPF不能在汽車正常使用中順利完成“主動再生”,内部碳顆粒積累過多,出現嚴重堵塞。這種情況下,隻能通過跑高速等特殊的行駛方式“被動再生”,如果堵塞嚴重到超過再生極限值,必須到4S店進行“工廠中的房間再生”。

▲GPF堵塞催生“代跑高速”新職業(圖來自某二手平台)

所謂“工廠中的房間再生”,是通過原地拉高發動機轉速、延遲點火等手段讓排氣系統長時間維持高溫,“燒掉”GPF内部的碳顆粒。

大衆汽車加裝GPF後頻繁堵塞的問題,為這一技術路線敲響了警鐘。一是汽車的正常使用受限(城市路況容易引發GPF堵塞),二是增加了使用者負擔(GPF堵塞後油耗猛增、使用者被迫去跑高速),三是為GPF“再生”浪費大量燃油,更新國六失去意義。

▍GPF堵塞是不是品質問題?

按照汽車三包規定第24條第4款,在三包有效期内,“因品質問題累計修理時間超過30日,或者因同一品質問題累計修理超過4次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車或退車。

▲按汽車三包規定,同一品質問題修理超4次後可以要求退換車

問題的關鍵是:GPF堵塞算不算品質問題?“工廠中的房間再生”算不算修理行為?

汽車三包規定中,關于“品質問題”的定義如下:

品質問題,指家用汽車産品品質不符合法律、法規、強制性國家标準以及企業明示采用的标準或者明示的品質狀況,或者存在影響正常使用的其他情形。

▲汽車三包規定中對汽車品質問題的釋義

如果由于GPF嚴重堵塞,導緻車輛出現加速無力、油耗猛增、換檔異常、啟停失效等問題,應該屬于“影響正常使用”的品質問題。

關于汽車修理,國家标準《汽車維修術語》中是這樣定義的:

為恢複汽車完好技術狀況(或工作能力)和壽命而進行的作業。

修理行為是針對汽車故障的,上述國标中,關于汽車故障的定義是:

汽車部分或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現象。

還有一個“局部故障”的定義如下:

汽車部分喪失工作能力,即降低了使用性能的故障。

▲國家标準《汽車維修術語》中,對“修理”有明确定義

如果由于GPF嚴重堵塞引發了汽車加速無力等問題,應該屬于“降低了使用性能的故障”,針對這一故障采取的“工廠中的房間再生”,目的是為了“恢複汽車工作能力”,應該屬于修理行為;

如果是由4S店維修人員實施的“跑高速”等“被動再生”也應該屬于修理行為。

這裡要特别注意,不要混淆“修理”和“保養”。修理是為了恢複汽車的正常使用性能,而保養是為了維持汽車的正常使用性能,二者的差別在于:汽車的使用性能是否出現異常。

▍車主應該怎麼辦?

家用汽車的三包有效期是“不得低于2年或者行駛裡程50,000公裡,以先到者為準”。在這個期間,消費者要注意保留GPF出現故障和修理的相關證據。

按汽車三包規定,車輛每次送修,4S店要建立相應修理記錄,内容包括修時間、行駛裡程、消費者品質問題陳述、檢查結果、修理項目等,還要有修理者和消費者簽名或者蓋章等資訊,并提供給消費者一份。

在車子的GPF嚴重堵塞導緻車子行駛狀态異常、GPF故障警告燈亮起等情況出現時,要及時到4S店進行維修處理,并要求4S店出具修理記錄。

▲消費者有權要求4S店出具修理記錄

在實際操作中,一些品牌的4S店會以“DPF堵塞不是故障”為由拒絕出具維修記錄,試圖以此逃避三包責任,遇到這種情況,可撥打12315投訴,請求市場監管部門責令4S店改正;也可以用手機等裝置記錄相關對話、維修過程等作為證據。

▲在GPF出現堵塞問題送修時,要注意保留相關照片、錄音、視訊等證據

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因為GPF的問題累計修理超過4次,可以依據汽車三包規定主張換車或退車。在與廠商交涉過程中遇到問題時,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或消協投訴,請求幫助。(據老傅了解,今年1月1日以後買的車适用新三包規定,此前買的車适用舊三包,舊三包中同一品質問題累計修理超過5次才能主張退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