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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遊記:唐僧的母親十八年不回娘家,丞相殷開山不起疑心的嗎

西遊記:唐僧的母親十八年不回娘家,丞相殷開山不起疑心的嗎

西遊記:唐僧的母親十八年間不回娘家,丞相殷開山不起疑心的嗎?

文/姜子說書

《西遊記》故事裡,唐僧的父親是陳光蕊,當朝的狀元,唐僧的母親是溫嬌,丞相之女,兩者都并非尋常人家。至于他們的婚事,原文中交代得也很清楚。

不期遊到丞相殷開山門首,有丞相所生一女,名喚溫嬌,又名滿堂嬌,未曾婚配,正高結彩樓,抛打繡球蔔婿。适值陳光蕊在樓下經過,小姐一見光蕊人材出衆,知是新科狀元,心内十分歡喜,就将繡球抛下,恰打着光蕊的烏紗帽。

看官聽說,陳光蕊不但高中狀元,而且還成了丞相的女婿,可謂是雙喜臨門,然而,卻在赴任途中,被水賊所傷,丢下個老母親,在萬花店劉小二家一住就是十八年,而妻子則被水賊拐了去,冒充他上任。

西遊記:唐僧的母親十八年不回娘家,丞相殷開山不起疑心的嗎

後來,滿堂嬌生下唐僧,便是江流兒,十八年後,唐僧帶着滿堂嬌的書信,親到丞相府邸,這才揭開真相,報仇雪恨。

有人疑惑:陳光蕊兩口子長途跋涉去赴任,難道都不帶官差、衙役、家丁、護院的嗎?怎麼會被水賊所害呢?再者,丞相十八年間不見女兒女婿回門,難道不派人檢視原因?

我們先來看第二個問題,陳光蕊和滿堂嬌回門了嗎?其實已經回過了,唐僧遊街三日之後,接到赴任旨意之後,就回過相府。

太宗就命為江州州主,即令收拾起身,勿誤限期。光蕊謝恩出朝,回到相府,與妻商議,拜辭嶽丈嶽母,同妻前赴江州之任。

或者說,陳光蕊其實是入贅相府的性質,他和滿堂嬌是在相府成親的,他接了繡球,當時就被迎入相府成婚,你看原文中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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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丞相和夫人,即時出堂,喚賓人贊禮,将小姐配與光蕊。拜了天地,夫妻交拜畢,又拜了嶽丈嶽母。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歡飲一宵。二人同攜素手,共入蘭房。

那麼,滿堂嬌十八年不回娘家,這事合理嗎?其實很合理,因為她是古人,而非今人,古時候女子嫁出去之後,除非娘家人有大事,特地派人來接,不然,出嫁的女子是不能自己回娘家的,不信你看焦仲卿把劉蘭芝送回娘家的時候,丈母娘是什麼反應?

《孔雀東南飛》:入門上家堂,進退無顔儀。阿母大拊掌,不圖子自歸:“十三教汝織,十四能裁衣,十五彈箜篌,十六知禮儀,十七遣汝嫁,謂言無誓違。汝今何罪過,不迎而自歸?”

看到沒有?“不迎而自歸”,在古代代表女子被休,犯了大錯,是以,滿堂嬌出嫁之後,十八年不回娘家,本來就是挺正常的事情,更何況隔着千山萬水,長途跋涉一趟極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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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陳光蕊帶着妻子出門,到底有沒有帶人呢?其實是有的,陳光蕊帶了一個負責搬行李的家僮,也被水賊殺害了。

光蕊令家僮将行李搬上船去,夫妻正齊齊上船,那劉洪睜眼看見殷小姐面如滿月,眼似秋波,櫻桃小口,綠柳蠻腰,真個有沉魚落雁之容,閉月羞花之貌,陡起狼心,遂與李彪設計,将船撐至沒人煙處,候至夜靜三更,先将家僮殺死,次将光蕊打死,把屍首都推在水裡去了。

陳光蕊作為讀書士子,自然是有家僮伺候的,至于殷小姐,估計有個丫鬟随行,作者懶得交代罷了。至于官差、衙役,那得到了江州地界,才會有,丞相不可能把自己的人派給他們使用,不合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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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劉洪是水賊更是值時神,貞觀十三年,歲在己巳,十八年不過一瞬間,子虛烏有的一場夢罷了,唐僧亦不過是陳光蕊,天竺國亦不過是大唐,抛繡球招親不過是一個輪回的局罷了,無非是紅塵曆劫的考驗。

驿丞道:“好!好!正好!近因國王的公主娘娘,年登二十青春,正在十字街頭,高結彩樓,抛打繡球,撞天婚招驸馬。今日正當熱鬧之際,想大陸王爺爺還未退期,若欲倒換關文,趁此時好去。”那樓八窗玲珑,公主轉睛觀看,見唐僧來得至近,将繡球取過來,親手抛在唐僧頭上。

陳光蕊在海下世界十八年,歸來之後,選擇了随朝理政,為學士之職,玄奘卻在十八年後立意安禅,選擇了西天取經,天竺國的公主,他也不愛。因為佛說,本性自足,靈魂伴侶在你自身,長生不老的奧妙也在心内,不用外尋。

西遊記:唐僧的母親十八年不回娘家,丞相殷開山不起疑心的嗎

有詩為證,詩曰:出家立志本非常,推倒從前恩愛堂。外物不生閑口舌,身中自有好陰陽。功完行滿朝金阙,見性明心返故鄉。

本文資料重點引自:《西遊記》、《孔雀東南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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