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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死店”做活?代營運存在某種問題或陰謀調查:雇水軍刷流量

“新店沒流量?老店沒訂單?五金冠營運團隊,幫您把‘死店’做活。”這是一位代營運商家打出的宣傳智語。

現實中,像這樣宣稱“能将電商、自媒體賬号營運好”的商家并不少見。随着網際網路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開起了網店、注冊了自媒體賬号,但由于精力有限或素材少難有起色。一些商家看到了裡面蘊藏的商機,着力于幫他人開展網上銷售等營運活動,代營運行業應運而生。

然而,《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一些代營運公司在提供服務時存在諸多違法違規的行為,比如虛假宣傳、設定霸王條款、雇傭水軍刷單甚至涉嫌詐騙。

多位接受記者采訪的專家指出,代營運是一種市場機制下的新的商業模式,應當鼓勵其健康發展,但針對目前存在的不規範之處,需要相關部門多管齊下進行監管。

合同暗含霸王條款

維權遇到各種障礙

電商平台、社交平台、短視訊平台……代營運的服務範圍頗為廣泛,他們有的廣而告之,有的蟄伏在一些貼吧内,在其中釋出相關的營運資訊。

記者聯系了幾位代營運商家,據其中一家公司客服人員介紹,其所在公司專門為顧客提供代營運,包括短視訊平台營運、直播代播等,“我們從2013年開始就做這個業務了,資質和實力,你可以放心,服務内容應有盡有”。

接着,記者将自己的短視訊平台賬号告訴了該客服。很快,對方就開始規劃之後怎麼營運這個賬号,并稱将由8人組成的團隊來營運,3天後給出詳細的營運方案。此外,對方還承諾,如果同時營運短視訊和直播,曝光率可以達到單月10萬次以上,粉絲數也會達到2萬人左右。

接下來就是收費環節,直播營運的基礎服務費是一個月1萬元,加上短視訊營運,每個月要收取1.5萬元。下單後,憑訂單号産生合同,随後完成簽訂。

在對方發來的合同樣本中,記者注意到,賬号擁有者的甲方無權利單方面終止本次交易,并且基礎服務費并不是代營運的全部費用。若因甲方主觀原因要求暫停某項相關服務,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且不退還其已收取的服務費用。

做電商的王丹就和上述代營運公司簽訂了一份這樣的合同,目前騎虎難下。

王丹告訴記者,該公司在簽約前向他承諾3個月10萬元的業績,可實際營運下來僅達成2332元。根據合同,他此前預支付的3萬元應當被退還一部分,但對方稱雙方簽訂的是對賭協定,他要麼選擇終止合同解約,但無法退還服務費,要麼暫停服務或繼續簽合同續費。

記者查閱王丹簽署的合同發現,合同約定協定簽訂地為“成都市青羊區提督街1号雄飛中心”,并明确“協商不能達成一緻的,任意一方可向協定簽訂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可我又不住在成都,要想維權,談何容易?”王丹很是無奈。

開餐飲店的孫磊也遇到了類似的問題。由于訂單量總上不去,他便通過某電商平台找到一家代營運公司訂購了相關服務,又通過某社交平台進行後續溝通,并簽訂合同。根據合同,該公司負責給店鋪在兩家知名電商平台上的月銷售分别達到3000單、2000單,且承諾效果不滿意可以随時退款。

開始代營運後的第一個月,該公司告訴孫磊,第一個月為“調試期”,團隊會為其店鋪做全方位的調研,是以第一個月沒有任何實際的代營運服務,同時再次承諾第二個月的訂單量會上漲至先前約定的數額。

到了第二個月,孫磊的店鋪訂單量仍未上漲,反而下降了。他找該公司理論,結果對方以各種理由推卸責任,并拿出合同内容“客戶沒有任何理由和權力要求終止合作并退款”進行反駁,稱孫磊提前要求解除合同,屬于單方面違約。

孫磊去找下單平台客服投訴,結果被告知,其下單平台和雙方日常交流平台不一緻,是以他所提供的證明材料不能作為證據使用。“我真是吃了啞巴虧,有苦說不出。”孫磊懊惱不已,後悔自己沒有仔細看合同,所幸最後經過反複協商後該公司退還了一部分代營運費。

虛假宣傳誘導下單

雇傭水軍暗刷流量

除了合同問題外,有的代營運公司還存在虛假宣傳、違規刷單等行為。

來自安徽安慶的李楊前不久在某公司購買了一項短視訊代營運服務。該公司承諾提供150條包括後期剪輯的原創視訊腳本,後通過視訊來吸引流量,增加粉絲。經過協商,李楊以一個月7000元的價格購買了全套服務。

可一周後他發現,該公司提供的視訊腳本竟是抄襲的,視訊剪輯也很粗糙。李楊遂向該公司提出解約,但對方矢口否認抄襲事實,且拒絕協商和退款。

記者注意到,不少代營運公司在宣傳時都會提到一點,涉及流量部分均是通過合法管道吸引而來,并不存在雇傭水軍、刷好評等行為。可事實真是如此嗎?

在某社交群,記者發現有人張貼出疑似水軍的廣告,添加其為好友後得知,對方是專門為代營運公司提供水軍服務的,主要業務就是給新店刷評論,營造出這家店的産品廣受歡迎的假象。

“目前不少人在做部落客,代營運公司也盯上了這塊‘肥肉’,是以我經常和代營運公司打交道。通常代營運公司會将需求發給我,我就負責在水軍群中招募水軍,然後這些水軍就湧入正在被代營運的部落客賬号,開始刷評論。”上述負責給代營運公司刷評論的人告訴記者。

這樣的現象并不是孤例。2021年10月,江蘇省蘇州市虎丘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線索,發現蘇州高新區某代營運公司為提升代營運客戶滿意度,拓展代營運業務,幫助其營運的網店店鋪提高在電商平台内的流量、交易量等資料,涉嫌在營運過程中幫助網店經營者進行刷單炒信。

經查,當事人自2018年起幫助網店經營者進行刷單炒信,刷單主要步驟為:量身制定針對性刷單計劃,由公司專業刷單操作人員通過刷單平台購買“空單”,以“空包裹”形式生成快遞資訊或自行找刷手采取“拍A發B”模式生成快遞資訊進行刷單操作,刷單操作完成目标後,刷單操作人再将刷單傭金部分交給平台或刷手,将傭金差額交給該公司主要負責人進行結算獲利。當事人從2018年至案發,共完成虛假交易訂單記錄12.1萬餘單。因違反反不正當競争法,當事人被處以罰款30萬元。

包裝美化騙取财物

企圖暴富反落圈套

記者梳理發現,還有的代營運公司涉嫌詐騙。

近日,山東臨沂警方打掉一特大詐騙犯罪集團,現場抓獲133人。該團夥專門尋找銷量較低的網店,謊稱可代營運提升銷售額,騙取受害人财物,自2019年起共實施詐騙350餘起,涉案金額2000萬餘元。

無獨有偶,前不久山東泰安警方通報稱,2022年1月,謝某報警稱因自己的網店店鋪銷量不佳,于是在網上找到一家代營運公司對其店鋪進行包裝、美化,以此提高銷量。在花費7000餘元後,店鋪不僅銷量未提升還被封禁,而代營運公司還要求繳納升鑽、引流費用。警方經調查,将高某等犯罪嫌疑人抓獲,高某等人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高某等人已被刑事拘留。

來自浙江慈溪的華林也差一點被代營運公司“坑”了。

原來,他于2021年6月在某電商平台注冊了一家店,由于沒有營運經驗,店鋪銷量慘淡。就在華林走投無路時,自稱“營運官”的人通過私信聯系上了他,宣稱自己所在公司是經營了11年的實體公司,一站式托管,專門為顧客打造爆款。很快,對方就發來了“公司營業執照”和“法律合同樣本”。

華林看着執照和合同,打消了疑慮,迅速支付了11999元代營運費。

之後一個星期,對方反複為華林分析賬号,頻繁發送公司經營的“成功案例”,卻未實際營運過華林的賬号。而此時,華林還在憧憬着“月入過萬、躺着賺錢”。直到朋友提醒他去查一下代營運公司的情況,他才發現,通過所有管道都找不到這家公司。

當華林拿着各種證據質詢對方時,才發現自己已經被對方拉黑,并删除了所有的聯系方式。

多管齊下加強監管

委托方須擦亮雙眼

如果代營運公司實施了上述行為,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産業管理學院法律系主任鄭甯分析,代營運公司和委托方之間構成合同關系,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履行相應義務。但是實踐中,部分代營運公司資質不足,存在虛假宣傳行為,虛構或誇大自身營運能力,在收取高額代營運費用後怠于提供服務,這種行為違反了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構成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對于代營運公司雇傭水軍刷流量的行為,鄭甯認為,此舉擾亂市場秩序,違反了反不正當競争法。

反不正當競争法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品質、銷售狀況、使用者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經營者違反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北京雲嘉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占領還提醒道,代營運公司如果在營運過程中從事違法活動,以侵犯他人名譽權或隐私權為例,被侵權方追究的是賬号注冊者的法律責任,而不是代營運公司的法律責任,這就需要賬号注冊者在簽訂代營運合同時,對一些可能影響到自身權益的情況提前作出約定,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實在需要找代營運公司,則應該擦亮雙眼,選擇正規公司。将賬号交給代營運公司後,也要經常對進度進行跟蹤,一旦發現違法資訊,應立即要求代營運方删除。”趙占領建議,簽訂服務合同時,委托方須仔細閱讀合同内容,發現不合理處及時與代營運方協商修改,謹防合同詐騙。

在鄭甯看來,代營運是一種市場機制下的新的商業模式,應當鼓勵其健康發展,針對目前存在的不規範之處,需要多管齊下進行監管。

“建議由監管部門或者行業協會制定代營運服務标準,明确服務内容,提供标準化的格式合同。同時與司法機關形成關聯機制,及時查處違法行為。”鄭甯說。

(法治日報)

把“死店”做活?代營運存在某種問題或陰謀調查:雇水軍刷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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