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論語》“糞土之牆”新解

《論語》“糞土之牆”新解

《天工開物》泥造磚坯圖。

《論語·公冶長》載:宰予晝寝。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杇也;于予與何誅?”子曰:“始吾于人也,聽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聽其言而觀其行。于予與改是。”

宰予同學白天睡覺,夫子于是發感慨:腐爛了的木頭雕刻不得,糞土似的牆壁粉刷不得;對于宰予麼,不值得責備呀。又說:最初,我對人家,聽到他的話,便相信他的行為;今天,我對人家,聽到他的話,卻要考察他的行為。從宰予的事件以後,我改變了态度。

這是勸學的著名橋段。以上子曰的内容,照錄了楊伯峻先生的譯文,以示權威。宰予字子我,名列孔門四科“言語”門下,自是夫子高足,不虞有此差評。

在《史記·仲尼弟子列傳》中,宰予的判詞是“利口辯辭”,也就是話說得好,反應還快,所謂雄辯是也。一衆弟子中能入“言語”門,這本是自然。不過,話說得好雲雲,往往會有場景語氣影響下褒貶之歧義。于是,能說會道的人,不免會在道德的某些層面遭際負面。是以,夫子“又說”的那段話,即便不出自他老人家金口,也不妨有廣泛的認同度。

值得注意的是,與“朽木”相對的“糞土”,總不免令人費解。夫子自是以譬喻極言之,但與腐爛木頭呼應的糞土牆壁,令人不詳所從來。前賢有雲:此二者以喻雖施功猶不成。這說的是喻義。又雲:糞土之牆,易為垝(殘缺,毀壞)壞,不可杇镘塗塓(塗刷,塗抹)以成華美。依然是就喻義而言。

有趣的是,闡釋經書的諸前賢,解釋了後人看來意義明了的“朽,腐也”,然于“糞土”之“糞”,則大多略而不論。

《說文》雲:“糞,棄除也。”《廣雅》也釋為“除也”。王念孫疏證:“糞,猶拂也,語之轉耳。”《左傳·昭公三年》:“小人糞除先人之鄙廬。”《禮記·曲禮上》:“凡為長者糞之禮,必加帚于箕上。”段玉裁注《說文》則直言:“古謂除穢曰糞,今人直謂穢曰糞。”

雖然夫子所言之“糞”自是古義,棄除之土,似乎也可以解釋為穢土,與“朽木”幾乎也都可以從語義上構成對應。是以,劉寶楠《論語正義》便說:“是除穢謂糞,所除之穢亦謂糞。此經糞土猶言穢土。古人牆本築土而成,曆久不免生穢,故曰不可杇。”

易為垝壞和曆久生穢,取法路徑不同,前者是用穢土作牆,後者則是蛻變生成穢土。前者說的是材質,後者則是後期維護的技術問題。而所謂朽木之“腐”,一般而言也是曆久不免而生,貌似更符夫子本意。

《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司空以時平易道路,圬人以時塓館宮室。”以“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悅己者容”名世的著名刺客豫讓,也曾變姓名為刑人而入宮塗廁。“以時”雲雲,透露出定期意義上的某種規制,想來所謂後期維護的技術問題,斯時當有所措置,不成其為問題,應該不至于不可杇也。

而棄除之穢土作牆,似乎也令人生疑。

梁任公寄贈梁思成林徽因一部書,稱其為千年前傑作,吾族文化之光寵,并囑其永寶之。這便是聲名卓著的《營造法式》,當年享譽一時的營造學社及梁林之子名從誡,皆由之而來。本書為宋通直郎試匠作少監李誡奉敕修撰,“系自來工作相傳經久可用之法,與諸作谙會工匠詳悉講究”(《四庫全書總目》),是北宋官方頒布的建築設計、施工的規範。就營造的具體施工而言,北宋當然與夫子所處的古早時期不盡相同,但基本的工藝應當是有所傳承的,所謂相傳經久是也,故不妨拿來參照。

作為建築之一種,牆(本作牆,牆之繁體為墻,墻同牆)在權威辭書中被解釋為用土築或用磚石等砌成的屏障或外圍。《說文》說它是“垣蔽也”,而且作為形聲字,它是爿聲。《釋名》解釋為“障也,是以自障蔽也”。《左傳》則有“人之有牆,以蔽惡也”。《淮南子》将本建築的創始歸為舜,贊美他作室築牆茨屋,辟地樹谷,令民皆知去岩穴,各有家室。建築自然是文明的重量級符号,歸結到舜爺身上,也是傳統叙事的經典套路。

《營造法式》卷三“壕寨制度”下有“牆”,讨論的是“築牆之制,每牆厚三尺則高九尺,其上斜收,比厚減半。若高增三尺,則厚加一尺,減亦如之”“凡露牆每牆高一丈,則厚減高之半,其上收面之廣比高五分之一,若高增一尺,其厚加三寸,減亦如之”種種“制度”。

卷十三“泥作制度”下則有“壘牆”:壘牆之制,高廣随間,每牆高四尺,則厚一尺,每高一尺,其上斜收六分(注:每面斜收白上各三分),每用坯墼三重鋪襻竹一重,若高增一尺,則厚加二尺五寸,減亦如之。

墼,《說文》雲“瓴適也”,王筠說“瓴適今謂之塼”。墼有已燒未燒兩種,一如今天依然有磚和磚坯土磚,《說文》也提到“一曰未燒”。才子楊慎在《丹鉛續錄·拾遺》中引《字林》“磗未燒曰墼”和《埤蒼》“形土為方曰墼”,以為“今之土磗也,以木為模,實其中”。土磚不簡單等于磚坯,而是傳統建築中出于環境成本諸因素考量經常被用到的材料。

紀曉岚曾戍烏魯木齊,《閱微草堂筆記》載:“吉木薩有唐北庭都護府故城,則李衛公所築也。周四十裡,皆以土墼壘成;每墼厚一尺,闊一尺五六寸,長二尺七八寸。”

“壘牆”後又專有“用泥”:“用石灰等泥壁之制,先用粗泥搭絡不平處,候稍幹,次用中泥趁平,又候稍幹,次用細泥為襯,上施石灰,泥畢,候水脈定收,壓五遍,令泥面光澤(注:幹厚一分三厘,其破灰浞不用中泥)”。又雲:“粗細泥施之城壁及散屋内外,先用粗泥,次用細泥,收壓兩遍。”

所謂粗泥細泥,卷二十七“諸作料例二”下“泥作”條列有粗泥細泥,分别為麥莖八斤與土七擔、破碎的麥殼或稻谷殼一十五斤與土三擔的配比,中泥同粗泥。既雲泥,水自然是其中必需的和成元素,王筠所謂“泥用土及水”。

至于具體的取土,書中未見,想必是泥作行不言自明之事。李時珍在《本草綱目·土部》倒是提供了線索。他明确,土以黃色為正色,而“黃土”條下,引陳藏器《本草拾遺》曰:張司空言:“三尺以上曰糞,三尺以下曰土。凡用當去上惡物,勿令入客水。”

張司空即西晉名臣張華,晉惠帝時累官至司空。他是留侯張良的十六世孫,年少貧苦,卻才學過人,工于詩賦,辭藻華麗,草書也有名帖傳世,更編纂了本土第一部博物學著作《博物志》。在本書卷一“地”條下有雲:“地以名山為輔佐,石為之骨,川為之脈,草木為之毛,土為之肉。三尺以上為糞,三尺以下為地。”

這該是糞土的正解。即便今天的泥水活,包括燒磚土磚的取土,也是要挖地三尺的。夫子自雲:“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他曾做過主委積倉庫之吏的委吏,更在五十歲後,被魯定公任為中都宰,又由中都宰而為司空,再由司空為大司寇。

司空是個古老的官職,據說舜時便設司空,由禹擔任,負責的正是為他博得大名的治水。春秋時周王室與魯、鄭、陳等國均設司空,主管如前引《左傳》所謂以時平易道路之類土木水利建設之外,同時職掌土地管理諸事務,當與東漢司空所謂“掌水土事。凡營城起邑、浚溝洫、修墳防之事,則議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課,歲盡則奏其殿最而行賞罰”雲雲大緻仿佛。是以《國語》中單襄公見到司空不視塗等種種亂象,進而知陳必亡。當然,此處的塗為其諸多義項中道路之義。由于西漢時曾改禦史大夫為大司空,官職性質已然不同,是以有人稱夫子所任為小司空,後來也稱工部尚書為司空。而張華所任司空,地位甚高,但往往是重臣的加官。隋唐宋諸朝也延續了這種虛銜加銜的路徑。

夫子做官,一向用心,而建築方面的相關鄙事,他老人家是不會忽略的,于是才會拿來取譬。所謂糞土之牆的糞土,就是三尺以上沒有到“地”的土,說穢土未嘗不可,但不友善簡單視為棄除意義的土,而是不合挖取規制的用土。這樣的土壘築的牆,質地不純,黏性不足,因而才不可杇塗也。

這一點,韓文公筆下手镘衣食的圬者王承福,盡管“圬之為技賤且勞者也”,然于夫子糞土之牆雲爾,卻是清楚的。

糞土之牆和朽木的譬喻,落實到宰予同學身上,夫子的意思,當是說他不成器,不堪雕琢潤飾以成就,即前賢所謂雖施功猶不成。如此極言之譬喻,聽起來不免嚴苛。王充便說:“晝寝”之惡,小惡也;“朽木”“糞土”不可複成之物,大惡也。責小過以大惡,安能服人。崔述也以為,宰予為聖門高弟,朽木之喻種種,愆尤未免太多。這其中,也許果然有宰予個人的器質因素,不過也足以展現夫子嚴師的本色。

半夏

繼續閱讀